年年岁岁节相同,岁岁年年意更浓。柔软美好时光总能在明媚春光里如约而至。“3.8”——这是一个专属于“她”的幸福日子,这也是泉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女纪检监察干部的节日。这样一个特殊而且庄重的日子,我们以春天的名义,共同致敬“她”力量。
以春天的名义,致敬“她”力量,热烈饱满且生机勃勃。她们不仅是女儿、也是妻子,更是母亲,她们身上迸发传统美德力量,她们的温柔之美、善良之光和朴素之行,塑造了优秀家风家教文化。她们是行家里手,紧扣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忙碌身影活跃在监督执纪第一现场,她们不畏艰险、无惧挑战、勇毅前行,成为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表率和刚柔并济、敬业奉献的榜样。榜样的力量就在身边,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她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们感受到优秀传统美德就在身边、践行初心使命就在身边、代代传承接力就在身边。
柔肩却能挑起重任,巾帼绽放最美芳华,这是泉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女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变初心、不懈步伐以及不凡风采。美好的日子更加需要温暖的仪式,以春天的名义,我们致敬“她”力量、携手“她”力量、凝聚“她”力量、升华“她”力量,这是众志成城的巾帼声音,也是正风肃纪的清风合奏,更是齐心奔赴的泉州作答,必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中镌刻下熠熠生辉的纪检监察“她”时刻、“她”担当以及“她”精彩!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心奔赴“她”力量,一路成就“她”风采。“3.8”,刺桐泉州共同见证,乙巳春天隆重记录,美好日子温暖表达,致敬身边这群可亲可信可敬的泉州市女纪检监察干部!并且携手带着初心信心、勇气锐气、开拓开创,自信满满书写新时代泉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人篇章!
文字:姚添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