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年了,这笔钱终于拿回来了……”近期,蚶江镇村民洪某开心地向前来回访的市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图为顺利收到应退农村风貌保证金的群众
2021年,洪某在申请农村住宅建设时,村委会要求他缴纳2万元的风貌保证金,并承诺在装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这笔保证金会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然而,等到他的房子竣工,这2万元却迟迟没有动静,“会不会石沉大海了?”洪某不由得担忧了起来。
群众的意见就是纪委监委工作的号角,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石狮市蚶江镇纪委组建核查组,走访辖区各村和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了解核实,循线深挖,查处了辖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村民的农村建房保证金不得挪用的情况下,私自挪用农村建房保证金,导致保证金退还进度缓慢的问题,及时推动一批风貌保证金的退还。
“在按要求装修好后,我就去申请退还保证金了,但迟迟没有消息。”
“有的村只要收取2万元的保证金,我们村却要求交5万元,都是同一个地方的,怎么收费标准还不一样?”
……随着案后走访,群众关于农村建房保证金的意见,再度引起了石狮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在与相关职能部门走访乡镇时,市纪委监委发现,有些村在退还流程增设了一些新的审批环节,各镇的保证金收取额度也标准不一,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着调查的深入,还发现部分村两委在村级经费紧张的状况下,挪用保证金用于支付卫生经费、人员工资等日常村务开支,待其他村级资金收入到账后,才补回挪用款项的问题,导致了部分群众的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
有问题解决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充分论证后,发布《关于废止<石狮市农村住宅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为泉州市首个废止“风貌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指导各乡镇将现存保证金悉数退还给群众,经全面摸排梳理,截至2024年7月,已退还保证金1277宗,金额共计3710.3万元,退还率达100%。此外,石狮市纪委监委着力查处保证金违规收取事件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查处2件。
在全面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整改的同时,石狮市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建章立制。为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切实解决农村村民住房困难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牵头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单位,全面排查纠治农村建房审批其他问题,定期召开碰头会,分析汇总现行农村建房制度中的短板、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出台《石狮市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相关流程。同时,利用大数据赋能,推动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石狮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数字平台”,打通与闽政通、i石狮小程序、不动产地籍房屋信息系统、集中整治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系统对接,实现线上审批的户籍、房屋等数据共享校验,减轻农村群众建房材料填报工作量,提高审批效率和公开度、透明度。
图为石狮市祥芝镇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了解辖区农村住房保证金收取情况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聚焦农村建房管理领域,紧盯‘微腐败’及监管不力、失管失察、拖拉推诿等‘躺平’问题,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力压实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农村建房管理更加规范,为乡村全面振兴添砖加瓦。”石狮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字:洪佳禄
图片:林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