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泉州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全市防御第3号台风视频会议精神,全力抓好防抗台风监督执纪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清当前防汛形势,密切关注连续性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刻绷紧防汛防灾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前谋划部署,持续跟进监督,狠抓保障落实,将防汛防灾监督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体现。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防汛防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汛防灾主体责任。要紧盯责任落实、值班值守、措施落实、力量保障、宣传引导等重点环节,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四不两直”要求,做到不影响一线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彰显执纪执法温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防汛防灾工作中存在作风不务实、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