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大组团’协同协作机制,让‘单兵作战’变为‘组团攻坚’,人员力量调动顺畅便捷,案件办理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提起刚刚办结的一起留置案件,鲤城区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志权深有感触。
泉州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鲤城区纪委监委以“大组团、大融合、大作为”为工作思路,创新建立了“大组团”协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的问题,按照职责职能,将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归类整合为9个组团,分别由1名委班子成员直接负责,践行“监督同行、案件同办、品牌同筑”工作模式,形成“委领导、人共用、事协办”的工作格局。
组团成员聚焦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
这样的组团模式,有效助力案件查办快速推进。杨志权协管的五室组团率先试行组团化集中办案,通过内部挖潜最大化,统筹调度好组团内业务骨干力量,确保案件查办各环节无缝衔接,实现了纪检监察室居中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度参与、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协同作战的“案件同办”模式,在2个月内快查快办了某公安干警刘某违纪、受贿、渎职案件,成为“大组团”机制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生动实例。
“组团并非各方力量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打破干部内部交流壁垒,释放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力量互助的叠加效应,实现‘1+1>2’的综合效果。”鲤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智勇表示。
组团成员集中学习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按照“分工不分家”的理念,各组团内部简化工作流程,实现“扁平化”管理,分协管领导统筹安排内部人员工作,定时召开组团会议探讨重点工作,有效发挥内设机构掌握信息全面、协调各方便利,派驻机构熟悉部门情况,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了解社情民意的“三方”优势,集思广益、快速决策,实现了联合监督高效化。
此前,结合“点题整治”偏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鲤城区纪委监委督促卫健部门在位于龙岭山上的革命老区龙岭社区设立了医疗服务点。为巩固和拓展“点题整治”工作成果,二室组团明确联动监督重点,由点及面开展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指出辖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并发出《工作提示函》,跟进推动中医外科医院等7家医疗场所实现改造提升,取得了“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治理一个领域”的良好效果。
组团联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监督
“‘大组团’机制不仅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跑出‘加速度’,也是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的有力‘练兵场’”。鲤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曹梁辉介绍,通过把干部监督管理贯穿于“大组团”机制中,建立起组团与组团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考核评价、竞争激励机制,突出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实绩和纪律作风双向赋能、双向提升,不断激发队伍“动力、能力、精力、活力”。
“通过以组团为阵地全面汇聚监督合力,以实战为主线全面提升办案能力,我们不断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探索破解制约基层监督实践难题的有效做法,切实激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活力。”鲤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林表示,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运用“大组团”协同协作机制,坚持贯通融合、同步发力,在制度机制上再规范、在协作模式上再优化,不断实现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文字:叶婧 何思微
图片:林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