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城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市城联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认清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城联社党组书记陈宝芳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张毅恭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张书记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后,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要求全体干部将学习《条例》与巡察整改结合起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用党的最新制度成果指导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如期顺利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党组认真查摆存在问题、逐项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深入剖析问题,研究巡察整改具体举措。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逢会必谈巡察整改”;在巡察整改中期督导检查后,整改领导小组立即召开推进会,就加快整改工作进度,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督导提出的问题及有关要求作了具体部署,建立每周会商制度,听取工作汇报,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8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化整改落实措施。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93条;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推行“清单式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
(四)注重建章立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过程,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察成果,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既促进问题根本解决、又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巡察反馈以来,党组对标找差,举一反三,聚焦党组自身建设、意识形态、保密管理、城镇集体企业委托管理、财务管理、厂务公开、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13项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城镇集体经济稳定发展和工艺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推进政治建设、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停于表面的问题
(1)针对政治学习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反馈以来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8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市“两会”精神等领域提出贯彻意见12条、谋划贯彻措施26条。二是巡察以来,党组立行立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共同富裕等重要讲话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经济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3个方面贯彻意见、谋划贯彻措施6条;2024年1月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并提出3个方面贯彻意见、谋划贯彻措施12条。三是组织深入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调研,形成《推动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走出困境的途径》调研报告,提出发挥机关党建作用、发挥基层支部作用、加强人才建设管理、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推进企业改革创新、抢抓古城发展机遇等对策措施。
(2)针对学用脱节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工艺美术文化传承、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确定专题辅导报告主题,邀请专家授课2次,并就如何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文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提出6个方面贯彻意见,提出贯彻措施10条。二是围绕2023年中心组学习的新做法、新形式和工作亮点,认真总结学习情况,注重文字提炼和内容把关,形成《关于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报告》。三是强化党课宣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领学促学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4场,基层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13场。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八个纳入”,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办法;修订市城联社《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2023年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邀请市委网信办业务专家举办题为《提高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辅导讲座;2024年2月4日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年度整改情况作为述职评议重点内容和考核评议的重要参考指标,确保问题得到整改。三是结合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党组织实际,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力度,对新门、龙宫市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实地排查,对存在的内容过时、破损褪色、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重新更换宣传栏37块;2024年3月6日,组织直属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和能力。2024年3月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度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制定出台市城联社《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规定》;组织办公室、集体企业科2名信息采编人员赴先进单位跟班学习;加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官媒合作,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2023年10月份至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7期。
2.关于领导班子涣散乏力的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2日,党组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议题审批管理,科学合理分配主任办公会、党组会议题分类,妥善安排上会议题。会前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进行充分酝酿统一意见,确保上会研究讨论更充分、议事决策更科学,有效提高会议效率。二是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不及时问题,巡察反馈以来,已按新的会议制度召开党组会9次、主任办公会7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8次,传达学习各类讲话、会议精神32项,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第一时间研究,结合市城联社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2)针对协作配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经2023年11月16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避免“领地意识”,促进沟通交流。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会前将议题报班子成员充分研究,确保议事决策科学,会中集体讨论,提高会议效率。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9次、主任办公会7次,议定各类事项30余项,均意见集中通过,没有出现议而不决现象。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合作意识,促进各科室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针对督查落实效能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出台《泉州市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委托管理指导办法》,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资产委托管理行为;巡察反馈以来已有4家集体企业委托二轻联社管理。二是经自查,企业负责人返聘超过10年的企业共5家,已整改4家,其中:回归管理1家、资产委托管理1家、无资产代管2家;企业负责人返聘超过5年的企业共10家,已整改6家,其中:回归管理1家、资产委托管理3家、无资产代管2家。剩余5家企业将结合实际,对有合适人选的企业调整负责人,对无合适人选企业指导委托管理。三是指导工艺美术公司按照《泉州市城镇集体企业投资合作指导意见》精神,与泉州侨乡文体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工艺美术公司旧大院改造为“泉州工艺美术文化园”。四是修订完善平时考核方案,将平时考核“好”等次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进行张榜公示,并通过嘉奖奖励、疗休养等方式,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五是积极推动绩效考评提档晋级工作,2项考评项目从2022年的“B”档提升为“A-”档,33项经复评认定提档。精心筹划2024年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
3.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停滞不前的问题
(1)针对缺乏谋划推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克服集体企业改革创新畏难情绪,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市属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创新进行整体谋划,将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分为5类,提出分类指导工作意见,“一企一策”进行合理规划。二是指导二轻联社充分发挥职能,制订工作方案,从设立企业服务窗口、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加强财务管理、增加工作人员等方面提升履职能力,已于2024年3月上旬设立集体企业服务窗口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三是鼓励引导集体企业以现有土地、房产等资产,招商引入合作对象,与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开展合作;指导二轻联社与民营企业合作完成伍堡街场地改造停车场项目,设置充电桩26个,缓解古城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指导文化用品厂与民营企业合作,改造老旧厂房发展住宿、文创等业态,文创部分已开始招商,住宿部分已于春节开始营业;指导塑料工艺厂、金属制品厂与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改造部分老旧厂房,服务古城经济发展。
(2)针对缺乏系统融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识,积极推进“强产业 兴城市”双轮驱动,主动融入古城提质工程;指导二轻联社完成九一街142号9间临街店面建设,美化古城街巷环境,增加企业收入。二是指导企业发挥区位优势,抢抓申遗后古城文旅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机遇,党组书记多次带队与鲤城区政府、古城办、文旅集团等单位对接沟通,实地走访调研集体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三是加强文旅相关产业人才引进,与市文旅集团、古城办合作改造建设泉州工艺美术文化园,确定25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品种和41名工艺美术大师(艺人)入驻园区,免费提供大师工作室,开展创作、展示、销售、研学、带徒、体验等活动。四是巡察反馈以来,对位于古城核心区长期闲置的房产进行处置,其中:二轻联社中山南路338号等2处房产已招商引入合作对象,得到盘活利用;木器二厂等2处房产已纳入古城改造统一规划。
(3)针对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企业收入来源单一问题,对46家企业分5类进行指导:第一类直属企业4家,由二轻联社统一整合管理。第二类生产经营企业3家,指导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豆制品厂发挥品牌效益,做大做强“豆杆社”老字号品牌;木器厂提高新门市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效益;工艺美术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提升产品销量。第三类停产企业21家,指导其加强资产监管,规范房产租赁管理,创新思路,拓宽企业收入来源,采取招商引资、合作运营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四、第五类无房产、改制等其他企业18家,指导其做好服务职工等工作。二是针对企业管理人员老化、难以适应要求的实际情况,提出二轻联社整改工作方案,制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方案,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委托管理工作力度,进行资源整合,巡察反馈以来,已完成托管4家。三是已制定《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管理指导办法》《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厂务公开指导意见》《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慰问有关事项指导意见》《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工资补贴的指导意见》初稿,提升企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关于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效用不显的问题
(1)针对创新转型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足产业实际,加强沟通对接,获得财政部门支持,2024年度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额度由每年135万元增加至400万元,支持工艺美术产业保护传承与高质量发展。二是2023年12月市工信局、城联社、商务局联合举办“探工业文明 享源头好物”2024年泉州工厂店直购节,分发《泉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优质中小企业申报指引》等宣传材料1000多册,并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鼓励研发创新、机器代工、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政策宣传,加大惠企政策引导力度。三是编印《工美泉州》,设置“政策法规”栏目,对惠企政策进行刊发宣传。四是巡察以来,10次深入惠安崇武、山霞、东岭、黄塘及泉港涂岭等地开展石雕行业环保整治现场督导,2024年1月印发《石雕行业信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大对石雕行业环保整治整改督促指导力度,惠安完成分类整治提升1177家;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完成5栋钢结构厂房主体建设,累计投资2.33亿元 。
(2)针对开放发展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泉州工艺美术文化园项目,填补市级工艺美术平台空白,今年以来完成投资600多万元,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确定入驻园区技艺品种以及工艺美术大师、民间艺人人选,召开工作会部署推进入驻具体事宜。二是加强与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沟通对接,促成2023年省工艺美术珍品征集评审会落地泉州,由市城联社具体承办,送评作品221件,其中45件优秀作品被福建省工艺美术珍品馆征集收藏。三是党组研究同意加大专项资金补贴力度,支持工艺美术企业“走出去”参加展评交流,发动113家企业、127个展位参加2024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组织18家企业、24个展位参加第六届大连国际文化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组织70多名工艺美术大师、100多件作品参加非遗大师作品展。四是把组织参加第十八届“艺博会”、2024世界闽南文化节、第五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以及举办陶瓷类、石雕类、木根雕类、藤铁类、综合类现场大赛、“天工奖”大赛和泉台两地雕艺行业、传统营造技艺木雕、陶瓷行业职工技能竞赛列入2024年工作目标任务。五是创办《工美泉州》,依托市城联社微信公众号和福建日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30余次,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泉州工艺美术知名度和影响力。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集体资产流失风险防范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市属城镇企业结合年末决算工作,按照《2023年度市属城镇集体企业集体资产财务年度清查盘点工作方案》,完成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房屋资产台账登记和管理。二是结合集体企业资产管理现况,着手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三是经核查,由于历史客观原因,尚有18家集体企业未办理“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其中:有房产企业共10家,已有9家办理房产产权登记证,1家房产因在合作期内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无房产企业8家无需办理。四是经督促指导,工艺美术公司已全部收回被拖欠租金53.23万元,塑料工艺厂已全部收回被拖欠租金5.4075万元;竹编厂被拖欠租金27.6136万元,已收回5.9136万元,剩余款项21.7万元已提起诉讼。市城联社将及时跟踪司法诉讼进展情况并反馈。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竹编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工艺美术公司、塑料工艺厂负责人、竹编厂会计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安全生产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等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2023年12月7日组织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书记、厂长和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3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邀请市安办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专家进行授课,并组织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提高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2024年3月15日举行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仪式,党组书记与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负责人签订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24份;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元宵节及“两会”期间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9份文件,对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0多人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三是督促新门市场和龙宫市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定期对市场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通道、氧气瓶使用管理等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3)针对保密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定密管理制度》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组织涉密人员学习定密管理规定,准确界定密级,梳理机关15项保密工作制度,形成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向全体干部职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的通知》,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在互联网电脑和微信上处理内部工作资料,对文印室电脑和复印机进行断网处理。
(二)聚焦纠治“四风”、防范腐败不到位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 切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城联社领导带队深入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进行调研和现场办公20余次,与一线职工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掌握了解基层情况,听取一线职工意见建议,探讨解决方案,指导服务基层工作。二是对集体企业改制、生产经营、资产监管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推动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走出困境的途径》调研报告,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一厂一策”提供决策参考;2024年3月15日召开全市城联社系统工作务虚会,与各县(市)城联社就集体企业改制、生产经营、资产监督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三是深入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6次,形成2份调度会议纪要,推动解决产业绿色发展、古城文旅融合、泉州工艺美术文化园项目建设等事项,新增7名工艺美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协调解决卢思立艺术馆创作场所问题,促成卢思立大师承接巨型枯木雕刻项目。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艺美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倡仪书》,引导行业自律,避免同质恶性竞争。五是组织各县(市)城联社赴德化同鑫陶瓷公司学习智能制造、机器代工先进经验做法,配合市工信局做好数字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引导工艺美术企业申请省工信厅、市县工信部门的智能设备技改补贴,推广应用数字化转型,破解工人紧缺、用工难问题。
(2)针对慢作为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吸取2022年政策资金兑现滞后的经验教训,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提前谋划年度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序时完成专项资金拨付。二是2023年,市委、市政府调整设立泉州市特色工艺品产业发展小组,市城联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产业发展小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工艺制品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调度制度,调度事项16项,落实“开门红、稳增长”系列措施,新增136名省大师、215名省名人,新增命名30个大师工作室、4家示范民间艺术馆,落实补助资金50万元,举办展评大赛和行业交流10多场次,积极推进工艺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规上工艺制品企业475家,增加值比2022年增长5.8%。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而未绝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厘清防暑降温费发放情况,相关违规发放的费用已收缴。二是对豆制品厂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厂长进行批评教育,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会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3月对市属集体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放防暑降温费。
(2)针对超额发放工资薪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厘清补贴发放情况,督促对违规发放部分予以清退。二是督促衡器二厂、皮件一厂、竹编厂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工资补贴。三是对衡器二厂、皮件一厂、竹编厂违规发放工资补贴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厂长进行批评教育,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会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修订《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工资补贴的指导意见》,2024年3月对市属集体企业工资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工资补贴发放。
3.关于重要部位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
(1)针对工美行业评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监察组职责,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泉州市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进一步充实泉州市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评委共117名。三是制定《泉州市工艺美术评审规则》,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委抽取机制,避免出现重复抽取的情况,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针对现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工艺美术公司、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对现金支付合规性逐笔进行复核排查。二是经调取企业相关资料核实,2020年以来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是对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市城联社《关于加强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现金管理和后续整改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资金管理和支付审批等内控规章制度。四是督促工艺美术公司制定《工艺美术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木器厂制定《泉州木器厂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金内控管理。五是组织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企业负责人、财务及相关经办人员开展财经规章培训,增强法规意识。
(3)针对大额资金使用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对2020年以来采购理财产品的金额、协议、产品到期后损益及审批情况进行逐笔自查。二是约谈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财务人员,责令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提醒企业相关人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并按照《关于印发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厂务公开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厂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结合日常检查对企业重大事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督促木器厂制定《泉州木器厂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大额资金支出内部操作流程及权限,通过制度化约束,强化企业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管理。
(4)针对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以来零星采购和合同签订情况的自查。二是对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企业即时整改,严格按照市城联社《关于规范市属城镇集体企业修缮改造和采购项目财务管理的通知》文件,举一反三开展采购管理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采购有关规章制度。三是督促木器厂制定《泉州木器厂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修缮、采购、审批事项内部管理。
(三)聚焦党建引领、组织保障不到位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2024年1月19日,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分析会。总结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压紧落实责任。召开领导班子成员政策法规学习会,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组成员牢牢把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精神,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把党组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2024年党务工作培训会,就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详细解读,指导各党支部做到会前准备到位、会上查摆到位、会后整改到位,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内规章制度,切实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对照检查材料层次清晰、内容详实、剖析深刻。三是高质量召开会议。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政治站位有高度、查摆问题有准度、剖析根源有深度、开展批评有力度、整改措施有精度。直属13个党支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检视问题不足,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务实提出改进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目的。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开展2023年度廉政谈话,贯彻落实好《市城联社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完善谈话记录,根据工作岗位制定谈话提纲,发挥廉政提醒谈话出出汗、红红脸、拉拉袖的作用,巡察以来共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3人次。二是针对自制凭证入账问题,党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约束,已制定《市属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管理指导办法》初稿,从制度上规范市属集体企业会计基础管理、凭证审核审批等事项;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集体企业年度综合奖考核指标。三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变更,及时调整更新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新增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艺美术作品评选和专项资金使用等3个中级风险点,并列入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范围,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机关廉政风险自查工作,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7人次。
2.关于党建工作较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党组层层传导党建压力,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会,总结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署下一步工作;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进一步深入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加强部署落实。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增强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建引领创先争优”上来,确保党建引领创先争优任务落地,营造竞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针对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换届选举。2023年12月28日,召开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机关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二是开展党务培训。举办2024年党务工作培训会,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讲解,重点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重点环节和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
(3)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责成二轻联社党支部作出说明,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刻反思,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二是提高市城联社所属党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举办2024年党务工作培训会,对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程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释,针对发展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改进措施;要求各党支部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密、流程规范,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任务。
3.关于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干部配备使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前分析统筹编制职数。对本机关的领导职数进行梳理,了解当前领导干部配备使用情况、职数使用和空缺情况,做到干部选任不超职数配备。二是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干部的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通过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情况掌握干部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履职能力,为干部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2)针对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和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教育科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重点学习选任过程和细节,提高工作认识,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对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程序进行梳理,总结出期满考核工作流程,确保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程序规范完整。三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将各环节记载清晰。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查1名干部持有港澳通行证未按规定缴交统一保管的具体情况,因个人原因该同志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违反了《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鉴于该同志未出境,给予批评教育;人事教育科具体经办人员工作不够细致,对其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修订《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今后将每年向泉州市出入境管理中心查询市城联社工作人员因私证照相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三是结合处级退休谈话,给予《处级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告知函》,提醒处级退休干部按要求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上缴保管和使用审批等事项。
4.关于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引领,紧盯重点深入推进日常监督出实效。聚焦“关键少数”履职,跟踪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压实整改责任。配合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开展巡察中期督导检查,对照问题清单要求责任科室逐条汇报进展,指出意见建议十余条。用好用活专题会商机制,协助党组对拟问责人员及事项进行提前把关,督促对新门市场财务管理不善方面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清责任,防止问责不精准情况。
(2)针对线索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及时按规定时限处置。健全问题线索查办集体研究机制,通过周例会形式,每周定期对问题线索核查进展、处置意见、下一步安排等形成明确的集体研究意见。健全问题线索、案件进展跟踪落实台账,对账销号、定期清理,防止办理滞后、超期等情况。
(四)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下属企业人员多头领取奖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上届巡察发现的多头领取工资清退工作。二是厘清2020年度木器厂员工绩效奖金发放情况。三是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分工、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等向市委报告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党组修订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和关于机关“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实施意见等四项制度,规范上会审批流程。三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会前将议题报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中集体讨论,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巡察反馈以来已规范召开党组会9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没有存在应议未议现象,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督查落实效能低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返聘超过5年以上的企业负责人正在逐步调整清退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一厂一策,对有合适人选的企业调整企业负责人,对无合适人选企业,指导企业委托二轻联社管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针对超额发放工资薪酬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超额发放的工资薪酬正在梳理清退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木器厂对违规发放部分予以清退,并视情问责木器厂有关责任人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针对现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现金管理有关凭证有待进一步甄别和核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对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财务凭证进行甄别和核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四)针对大额资金使用审批不严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木器厂、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财务人员对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尚在厘清和核实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核实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厘清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问责相关责任人。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五)针对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零星采购有关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对新门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采购情况进行梳理和核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六)针对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年底工作冲突,尚未完成调整。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对本机关职数使用及配备情况、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方案,启动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中坚力量,确保领导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使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城联社党组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绝大部分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下一步,市城联社党组将严格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政治担当,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市城联社的重要工作,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联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再督查,实现再巩固、再提升。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剖析和查找问题的根源,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三是坚持成果转化,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和工艺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以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不断强化整改质效,全力推动城联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060028;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20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cls28060028@163.com。
中共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