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2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觉悟,明确整改方向。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反馈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一把手”对整改负首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示范表率整改;班子成员按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巡察整改办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每周对账跟踪整改情况、滚动更新进度,压实整改责任。
(三)注重制度建设,确保整改成效。在集中整改期间,注重治本和预防,全面查找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把握“当下改”和“长久立”,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整改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运行机制,堵塞漏洞,抓好源头治理,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城市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研讨。完成《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先后组织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必读书目,拓展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5场次,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3场次,处级领导干部上党课11场次,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持续攀升。二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根据市政府《泉州城市运营公司组建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纪要》,制定《中心市区市级市政污水管道及配套泵站等污水收集设施资产盘活运营实施方案》,梳理形成相关资产及业务拟移交清单。深入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常态化监督考评,先后组织两批次监督考评工作,开具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优化考评机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要求,修订《泉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分类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组织调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内沟河、住宅小区等8个项目考评标准;同时加大考评业务督办,督促各区各责任单位整改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三是强化城市精细治理。在大小型垃圾转运站的大门口张贴监督公示牌,公布开放服务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保洁员及市民的监督投诉。市停车办协调住建部门、畅顺公司加快推进停车场项目建设。已完成泉州市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招投标工作,正抓紧建设。组织推进占道经营综合治理,落实节点守点和动态巡查制度。组织“杜苏芮”台风灾后重建,完成受损道路绿地、口袋公园绿化补植,补植乔木2028余株、地被4.9万余平方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市区市政道路挖掘占用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市管道路老旧破损情况进行摸底。加强道路日常巡查,加大对未经审批破路、占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完成《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行为。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完成数字城管、路灯夜景照明、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平台等15个应用系统梳理,完成餐厨垃圾监管系统开发,并全部整合进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是深度整合。加快汇聚城市管理信息,完成晋江市、南安市数字城管,市政工程中心路灯数据、防洪排涝系统、排水中心信息系统数据汇聚,并同步实时更新。三是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城市管理行业系统,整合接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两违”卫片管理整治系统的升级,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统筹。完成《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规划任务书起草。二是加快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项目。完成北星转运站迁建项目招标,正进行进场准备工作。三是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印发《关于开展中心市区餐厨废弃物“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督促指导各区加大转运车辆配备,转运能力满足厨余垃圾转运需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占比逐月上升。四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和监督。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开展“美丽新福建·青春在行动”、“垃圾分类·家家时尚”等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举办志愿服务活动103场,参与人数约5000人。制作《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视频,开展线上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各区召开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培训会。对照《2023年泉州市垃圾分类实地检查标准(试行)》,邀请第三方参与评估,完成2023年度垃圾分类考核工作。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解决民生问题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系统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印发《泉州市市区内沟河清淤疏浚工作方案(2024~2028年)》,完成《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防抗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修订,根据规范要求和具体设施情况,制定泵站、内河设施的检查清单,组织开展排涝设施检查。二是科学选择树种并加强养护。制定出台《泉州市行道树、景观树修剪实施方案》,组织对道路行道树、公园树木进行整形、回缩修剪。三是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修订完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预案,成立园林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工作专班,开展园林防抗台风和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演练。密切关注省水质在线监测平台,及时对水质告警信息进行处置;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对各县(市、区)16座城市供水厂进行全覆盖安全运行评估,并督促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闭环督促整改。开展水质抽样分析工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城市供水厂水样进行检测分析。编制《泉州市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指导市自来水公司在公司内部全面开展标准化对标自评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督促各地供水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重点检查事项,重大隐患列清单、建台账,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更新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联合消防部门、燃气企业举办城镇燃气泄漏事故救援演练,要求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燃气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场站交叉检查,依托“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APP”和省厅“一网统管系统APP”对我市所有燃气场站、餐饮用户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2)针对统筹推进雨污分流及污水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攻坚方案。制定《泉州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缓慢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立行立改工作方案》《泉州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2024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大会战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工作统筹。整合优化市黑臭水体办、污水处理指挥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每周调度推动。三是全速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大会战项目完成133个,超额完成。截至2024年2月,中心市区污水收集率由2023年7月的50%提高至53.7%,加强中心市区污水进厂水质水量跟踪监测,每日通报相关数据,为污水整治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开展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开展中心市区污水管网排查,累计排查1644.44公里。五是深化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已完成8条内河整治,实行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进行水质监测。
(3)针对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信访机制。建立信访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分析通报信访工作情况。修改完善《局机关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实施意见》,制作《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分领域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引导图”及说明》手册及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五化四到位路线图,分发给系统各单位,在局信访室上墙公布。二是加强督办问效。出台《2023年度内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将信访办理纳入绩效管理。三是深化化积解难。梳理2023年以来12345投诉件,科学安排局领导现场调度解决,安排处级领导参与12345现场接访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水投诉处理流程的通知》,强化内河日常巡查和水质检测,中心市区运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进行水质监测。与生态环境、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排水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排水户限期整改、办证,并现场提供排水户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技术指导。严查信访举报线索,对线索核实确认不属城镇违法建设且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及时抄告移送,同步做好信访举报线索的答疑解惑工作;对确认的城镇违法建设案件,及时依法处置。指导各县(市、区)城管局加强工地日常巡查,下达并推进实施第一批创园主要指标补短板项目。四是加快停车资源整合和监管。市停车办建立“停车办+公司”运营管理机制,并牵头建立发改、资规、住建、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部门组成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和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
3.关于城市综合管理合力不强,大城管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1)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职责。进一步梳理协调议事机构办公室职责,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发挥城市综合管理作用。整合优化市黑臭水体办、污水处理指挥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每周调度推动。市停车办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停车管理相关事项。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创园办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数据提取与分析。市城管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每月组织对“监测吹哨,管养(执法)报到”、占道经营、城市卫生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内沟河河长制等内容开展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奖惩。市创卫办组织对城区卫生死角、农贸市场及周边、废品收购站等开展分类专项考评及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工作。市垃分办印发《泉州市直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每月开展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市广告办牵头组织协调编制《泉州中心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已完成规划成果评审稿编制,组织对已审批户外广告牌进行现场核实,牵头组织对《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市污水处理指挥部(黑臭水体办)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中心市区污水管网累计排查1644.44公里,形成智慧排水“一张图”。市渣土办每月召开业务会商会、每季度召开形势分析会,强化工作部署和问题隐患整改。
(2)针对履行城管执法审批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出台《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开展2023年度案件评查工作。对2020~2022年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督促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给予户外广告管理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加快中心市区广告规划修编,已完成规划成果评审稿编制。根据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正修订《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摸底排查户外广告招牌,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整治。
(3)针对市政设施、园林管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精细化建设。积极策划2024年“抓城建提品质”项目并报市城建办研究,我局具体负责实施的31个项目列入《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2024年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续建6个,新建25个,年度计划投资3.6684亿元。二是实施精准化维护。市市政工程中心修订《市政设施管理及考评工作制度》,完成东海城东片区7条道路垃圾箱、直饮水、公交候车亭、路名牌、通信交接箱及配电箱等城市家具提升,开展市管道路路灯排查工作,更换光衰严重的路灯灯具。三是推进全程化监管。草拟《泉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参加工程建设项目许可阶段“多评合一”审查,累计对13个项目提出园林绿化专业审查意见。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评价工作,共评价项目51个,签发48份质量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深入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管养行业考评,2023年第三季度以来每月组织专项考评,针对通报问题按规定时限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1月以来,组织审查园林景观工程方案5个,施工图方案1个。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牢固意识形态阵线。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印发《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及组织机构,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修订《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局党组分工和岗位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加强“数字城管”网格员巡查工作,建立泉服务“城市问题随手拍”、“城市瞭望”微信公众号问题上报等问题反映渠道,重新向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单位、直属各单位征集泉州市城市管理行业舆情联络员,明确联络员具体职责,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处置流程(试行)》,对重点舆情综合分析,强化舆情处置时效性、准确性,增强舆情研判、处置能力。三是运用案例修补漏洞。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危害性,加大房地产违建案例的曝光报道,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加强与资规部门沟通,组织对在建项目进行梳理,特别是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完善《审批项目执法检查跟踪台账》,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实“一交四报”违建线索。针对原水突变主要风险,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开展水质安全应急演练,确保从容、可靠、高效应对原水突变,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一岗双责。修订印发《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清单内容,强化对财务管理、项目招标采购的监督。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制定印发《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廉政教育制度》,明确教育对象和主要内容,规范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2023年8月以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永春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增强教育效果,累计开展教育活动6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15人次。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监管。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督对象范围、工作职责、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监管体系。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对全过程指导监督分工、项目策划生成、项目前期管理、项目招标管理、项目施工管理、项目竣工核算等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要求。三是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报备制度。下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相关事项的通知》,压实直属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要求直属各单位每季度将项目资金情况向主管局报备。四是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紧盯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全面排查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尤其是在项目招标采购、工程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从加强廉洁教育、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开展147人次廉政风险和防范排查。同时,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纳入科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督促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3)针对谈话提醒、述责述廉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杜绝“老好人”思想;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2023年市委巡察以来,针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区分责任,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二是严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局党组书记就述责述廉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正视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把述责述廉作为一项重要纪律来看待,认真抓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做好事前提醒,加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
2.关于派驻监督“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办理线索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严格按规定程序、方式、时限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等工作。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集体学习《泉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试行)》,严格规范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接收、分流和处置,认真分析研判、深入细致核实、按时规范审批,提高办理质效。三是出台《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线索定期调度提升办理质效工作办法》,强化线索办理的时效管理建设。四是加强与联系室日常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线索处置中的困难,问题线索均已规范确定处置方式。五是加快问题线索遗留件办理力度,现在均已办结。
(2)针对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驻局纪检监察组理论学习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并认真执行,坚持定期集体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是严格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廉政档案、职责档案建立和管理制度》,动态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职责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规范建立及管理,促进全面、深入掌握驻在单位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情况,提升发现问题的准度。三是聚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和污水直排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安全生产及纠“四风”树新风等工作重点,多次组织开展一线调研监督,发现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及深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关于项目招标采购混乱,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随意改变工程招标方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本系统2023年市政、排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方式进行排查,招标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印发《推进2023年城建项目及2024年项目策划调度会议纪要》,明确除按照有关规定需采用采购的方式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要严格按照工程招标流程招标。二是提升工程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管理类)《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案例解析线上培训课程。三是组织园林中心、公园中心、西北洋中心集中开展本单位内控制度的研究制订及修订,从内控制度根源上堵塞管理漏洞。
(2)针对招标过程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招标过程审查把关,有关项目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将加分项的设置风险等级列入高风险;加强招投标文件审查,完成“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督平台”审查人员账号开通,由相关业务科室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提升招标评标能力。组织学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案例解析线上培训课程。
(3)针对招标采购流于形式,高价中标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项目采购、工程招标等方案,计财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把关,督促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公开组织招投标。二是规范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制定出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管理规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政策。三是加强招标采购文件审核。严格依照招投标制度,督促项目业主依法履行职责,合理制定技术参数分值和价格分值比例,全程参与监督采购中心组织的开标活动。
(4)针对零星工程项目存在不规范发包情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本系统2023年市政、排水零星工程项目发包情况排查,规范设施日常零星维修招标,日常零星维修已进行公开招标。二是组织核实调处。对零星工程项目存在不规范发包情形进行核查,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相关人员。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追回款项。相关款项已全部清退并上缴财政。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无政策允许或无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补贴,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
(2)针对违规报支打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开发区分局差旅费报支。已注销分局账户,分局人员因公务产生的差旅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在市局报销。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差旅费报销业务培训,提升财务报支管理水平。分局针对违规报支打车费用的问题开展自查,未发现非公务违规报支打车费用问题;给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批评教育。
5.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1)针对违规公款私存、公私混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发区分局给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开展约谈,进行批评教育。压实直属单位对现金的管理责任,下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将现金结存情况向局计财科报备。
(2)针对借款长期未核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借款追缴工作,相关借款已于2024年1月和3月追回并上缴财政。针对借款长期未核销的问题开展自查,检查票据凭证情况,无借款长期未核销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3)针对违规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即知即改,大额现金支出严格遵守《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批评教育。组织系统财务人员统一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4)针对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开发区分局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开展自查,检查现金日账和银行日记账收支情况,账实相符。注销分局账户,给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批评教育。压实直属单位对会计核算的管理责任,经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均按要求实行电子化记账,及时登记总账、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
6.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1)针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处理相关项目长期挂账问题,并报备市财政部门。制订《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应收账款台账,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压实直属单位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责任,要求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将往来款项挂账情况向局计财科报备。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账目凭证管理。督促市公园中心清查账目和凭证,完善《泉州市公园中心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督促开发区分局及直属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查缺补漏工作,补充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3)针对公务车未定点维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下发《关于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驾驶员和相关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开展公务用车情况检查。
(4)针对从行政经费列支工会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组织学习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从行政经费列支工会费用的问题开展自查,检查行政经费支出情况,未再出现从行政经费列支工会费用问题;给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批评教育。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推广和运用好“四下基层”制度的工作方案》,推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成为常态。主题教育期间,局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先后下沉直属单位、县(市、区)城管部门、项目攻坚一线、企业社区等,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局党组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就调研情况和正反面案例启示进行充分讨论,简明扼要讲差距不足、深思熟虑提思路对策,慎终如始、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三是加强调研报告审核。局党组书记对调研报告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个别同志2021年和2023年调研报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局党组书记亲自同其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
(2)针对整治文山会海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推进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将精文减会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认真分析发文情况,并持续做好发文审批。局分管领导对公文管理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组织精文减会工作培训,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以及直属各单位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制定局机关2024年行政发文计划表,并下发各科室(大队)执行,落实统筹管理。四是巩固提升成效。对精文减会实行季汇总、年对账,加强发文数量监管,2024年一季度泉城管类文件发文数量较去年第一季度下降14.5%。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齐头并进。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综合分析成效做法和存在不足,并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就党业融合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致力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指导系统各党支部科学安排202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注重丰富活动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立足局机关、直属各单位职能职责,指导打造特色党建品牌13个,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党建品牌,力争做到“一支部一特色”,同时深化党建项目化建设,促进党业融合。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培育。积极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呈报《关于召开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召开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离退休干部支部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离退休党支部领导班子和书记,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系统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发展党员阶梯管理。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系统各党支部(党总支)逐字逐句学习省委主题教育办《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局机关党委书记同相关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开展提醒谈话,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系统各党支部先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自查剖析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预期目的。
(3)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所辖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专项排查,全部完成“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等上墙内容更新。二是召开系统党务干部交流学习会,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培养、审核、审批程序。三是组织开展非在编工作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摸清非在编人员具体名单,责令依规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目前除2名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全部转入。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梳理系统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城市运营管理改革以及业务实际情况,分批次进行调整轮岗交流。
(2)针对干部选任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补充完善2021年11月以来晋升职级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就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具体经办人员调离岗位。组织系统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
(3)针对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关于激励城市管理系统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突出实绩考核,制定2023年度考核方案,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内部绩效评估考评,确定优秀、良好考评等次,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发放差异化绩效奖励,真正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解决“忙闲不均”问题。强化“实绩”运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4)针对个别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违规投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进行清查。在全系统开展干部职工违规企业兼职(任职)等情况的整治排查,除市委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外,未发现有其他干部职工违规企业兼职(任职)情况。二是严肃组织查处。组织对个别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违规投资问题进行调查,约谈相关人员,收集相关资料,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核实处理。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对直属单位整改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排查梳理。公园中心已完成2019年以来所签订的所有第三方服务合同的梳理工作。二是加强整改监管。在系统内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管理类)《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案例解析线上培训课程。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修编《泉州中心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已完成规划成果评审稿编制。二是组织调查摸底,协调将道路泊位、市属国有企业停车场和公园停车场移交市属国企统一管理运营,统筹推进盘活停车资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通报批评6人,提醒谈话7人,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14人,调离岗位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因选址、用地手续等原因,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根据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年限为2021年至2024年。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参建各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工程收尾并投入调试运行。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两违”平台升级项目仍在开发。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两违”系统升级,升级后即开展运管服平台纳入对接,完成系统整合。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三)针对履行城管执法审批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现存部分户外广告牌承担创城、创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兵、禁毒教育等公益宣传职能,待《泉州中心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完成修编后分类实施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泉州中心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二是按照整治方案,对剩余的户外广告按照方案要求逐一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2底前完成。
(四)针对招标采购流于形式,高价中标现象突出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基层单位内控制度未形成闭环。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内控机制,局机关加强对基层单位采购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采购文件的招标审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涉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城市运营管理改革等事项。二是一些岗位业务专业性强,为确保人适其岗,工作顺利交接,交流人选需慎重研究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城市运营管理改革等分批进行交流轮岗。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单销号,纠正了一批履职尽责、党风廉政、选人用人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认识到,一些整改工作才刚刚起步,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进一步整改事项,严格按照进度督促落实,保证成效,对巩固提升事项,久久为功,形成长效。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放大整改效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巩固一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86608;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交通科研楼A栋8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xzzfjbgs@126.com。
中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