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节点,情味至浓。走访亲友、拜会师长、联络同袍……频繁的人情往来不可避免,对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帮助党员干部规避廉洁风险、跳出作风误区,本刊通过梳理近年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年报”,以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醒易犯差错,提供“防身锦囊”,帮助大家廉洁过节、安全过节、愉快过节。
收送礼品“围猎”陷阱——小心名为“礼尚往来”实则“利上往来”
中国是礼仪之邦,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礼尚往来本是优良传统,然而一些别有用心者却以“传统文化”为幌子,念歪“礼仪经”,在春节期间以“礼”相待、以“金”开道,向领导干部送礼行贿。记者梳理发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的71起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有50起涉及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占通报问题数量的70%。在这50起典型问题中,从送礼时间上看,有28起发生在春节期间,数量最多,占比为56%,有16起发生在春节前,呈现出避开敏感时间段,错峰送礼的特点。从送礼对象上看,党政机关干部占比超八成,“一把手”超三成,表明权力比较集中的关键岗位往往成为“围猎”的主要目标。从送礼类型上看,涉及收送礼金的37起,涉及收送礼品的47起,其中不少是财物“兼收”。礼品中高档烟酒所占比例最大,有21起,购物卡紧随其后,有17起。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逃避监督,节日送礼形式五花八门、日趋隐蔽。有的假借习俗,以过年“红包”或子女压岁钱为“马甲”,行贿赂之实。有的“不请自来”,通过网购、快递直接寄送礼品,如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原安全总监崔某某,在2019年至2023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通过快递等方式赠送的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就发生在春节前后。还有的改头换面,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甚至直播打赏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如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西城派出所某民警,在2019年春节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社会人员刘某赠送礼金1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些送礼者嘴上说得很好听,内心想的却是搭关系、找门路,为个人谋私利。礼品礼金的数额看着不多,收了似乎影响不大,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很多问题都是从小事小节中演化出来的。收点小礼看似是正常往来,实则是欠了“人情”,以后在处理相关事情时能否一碗水端平就会打问号,这实际上是给自己出了“人情”难题。
违规吃喝宴请“饭局”——警惕名为“联络感情”实则寻租“权”“利”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也好,亲朋聚会也罢,都免不了要参与各种应酬。正因如此,春节也是违规吃喝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在通报的71起典型问题中,违规吃喝问题较为突出,达12起,其中违规公款吃喝有3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有9起。
饭局有风险,赴宴须谨慎,碰上以下这几种饭局,千万要当心。有的下级以拜年为名宴请上司,吃点喝点以示敬意,很多往往为了借机提出调部门、涨工资、提拔升迁等个人诉求,天下没有免费的宴请,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的领导干部刻意“卖好”,通过吃吃喝喝拉拢下属、拉近感情,让本来清爽的同事关系打上“酒肉”底色、蒙上“派别”外衣,不可避免地使正常的干事创业给人留下“为某个人打拼、表忠心”的不良观感。有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或私营企业主以年底联络感情为名,组织饭局宴请领导干部,背后目的是积攒人脉、投资权力,跑关系、投靠山、通路子,待到与干部发展为“亲密兄弟”“知心好友”后,便利用其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好处。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原处长忻某某,在2021年春节前,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7344元,不顾涉嫌利益输送,如此“吃心”不改,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热闹宴请表面上是推杯换盏、大讲情义,背地里却是组局者在借机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往往演变成谋事、谋利、谋权的“鸿门宴”。党员干部一旦入“宴”,免不了吃人家的嘴软,最终导致因一顿饭丢了饭碗,为一壶酒后悔一生。要小心:“宴”是表演,饭是“饭局”。
逾矩大肆滥发补贴禁区——当心名为“过年福利”实则损公肥私
正常的节日福利是干部职工应该享有的基本权益,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体现组织温暖,正向激励干部职工,增强干事动力。但违规大肆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行为,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其实私心渗透、杂念贯穿。梳理十九大以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年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相关数据在元旦、春节节点均处于高位。
尽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表现形式花样繁多,但实质都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有的拿公家的钱为小圈子谋福利,将冒领、截留等手段积攒的公帑用于给本单位、本科室等“小团体”分好处,肥了少数人,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有的拿单位的钱为个人谋名声,在节日到来时,打着“人文关怀”“调动积极性”的旗号给职工发奖金奖品,不仅博得“体恤下属”“关爱干部”的美名,自己也跟着捞便宜,“面子”“里子”全都有了。还有的拿大家的钱为自己谋利益,借着“集体同意”的幌子,在过节前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表面上是“人人有份”,但实际上是个人特别是领导拿“大头”,如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党委书记邹某某连续三年以“加菜费”“工作经费”“春节期间值班补贴”等名义违规为时任居委干部发放补助合计13.03万元,其中邹某某本人违规领取1.14万元,可谓是领导“吃肉”、职工“喝汤”,用职工做“挡板”,个人背后谋私利。
在个别干部看来,违规滥发福利只是一桩小事,虽有违程序,却无伤大雅,毕竟这是为“大家谋好处”,以为钱进了大家的兜就不会出事,却不知在大家面前那些“小心思”,在纪法面前那点“歪想法”,都昭然若揭、无处可遁。鉴于此,一旦心存侥幸心理,怀揣“老好人”想法,慷公家之慨,投“众人”之好,为自己谋利,其行可恶,其心可耻,是纪法所不容的。
轻松旅游变成沉重“旅忧”——留神名为“友情相邀”实则利益输送
辛苦一年,春节长假与家人亲友旅游放松无可厚非,但从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来看,以2023年春节所在的1月为例,共查处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问题177起,比2月多出76起。这种动了公款旅游的歪脑筋,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的行为,踩在了纪律规矩的“红线”上,成为被查处的典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与警惕。春节假期公务活动锐减,相比搭便车公款旅游问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的情况更为突出。
春节长假难得,家人同行珍贵,安全愉快为本,有些旅游务必慎行杜绝。一是受邀免费游玩,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各地游山玩水,自己不掏钱,全由别人担。如甘肃省原副省长宋某及其家人,在2017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先后6次到海南三亚、云南大理、重庆等地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把老板当成了“提款机”,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与老板的金钱进行了交换、勾兑。二是花小钱超标准旅游,住的是五星级酒店,享受的是VIP服务,却故作姿态“守规矩”、自欺欺人少交钱,看着是按规矩办、按要求来,实则依然违了规、犯了纪,表面上“吃相”好了些,背后还是该吃吃、该拿拿、该要要,该占的便宜都占了。三是违规找朋友陪同旅游,到了旅行目的地后找当地朋友接待,让其管吃管住、全程陪同、费用全包,以“当地有人”撑场子、博面子,却不想今后朋友找到自己了怎么办?
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看似没花公家一分钱,只是“朋友”之间的消遣放松,可深思细想,欠了人情始终是要还的,其本质仍然是变相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影响公权力的公正使用。这种旅游是一种“危途”,千万小心,不能涉足。
触碰公车私用“红线”——避免名为“方便工作”实则贪小便宜
节假日期间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有些党员干部便打起公车的歪主意。在通报的71起典型问题中,公车私用“名”列榜单、赫然其上。
公车姓“公”不姓“私”,个别干部却颠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有的在春节假日期间,未按照规定将公车封存,驾驶公车购买年货、回乡过节、办理私事,给自己省费用、撑面子。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物业处原副处长侯某某,就曾在元旦、春节假期先后9次公车私用,公车变成了“专车”。有的私自留存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春节之行给私家车加油,贪公家便宜。有的私票公家报,借着权力和工作之便,拿着春节期间私家车加油票、保险票、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统统到单位下账,零敲碎打薅公家“羊毛”。还有的打着“春节期间用一用”的旗号,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名为“借用”,其实分毫不付、无偿使用,损公家利益,谋个人私利。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车辆,说得合情合理再好听,实质上是揩“公家油”,谋个人利,背后反映的是特权思想作祟,认为过年开公车回家是身份的象征,有种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的感觉,把“占公家便宜”视为隐形福利,认为借点东西不是大事。思想上一时放松,私欲上一刻膨胀,作风防线就会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势必破规矩要求,踩纪律“红线”。
“防身锦囊”——风清气正过大年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即将来临的春节既是佳节,更是廉关。如何避“雷区”、防“风险”,平平安安过年、高高兴兴过节?不妨用好以下“三招”。
练就“金钟罩”,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触碰不得、违反不得,不能在这上面有丝毫模糊认识、侥幸心理。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组织的监督就在身边,群众的眼睛紧盯不放,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在“法眼”“聚光灯”下,“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做得再隐蔽、再低调,也躲得了一时,逃不过一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此外,要切实增强荣辱感,能当领导干部说明组织和群众认可你的能力与品行,就要担得起这份肯定与重托,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和人民,不可在这些“小事”上私心泛滥,显得格局低下、认识狭隘,上不了台面,不仅给“领导干部”这个身份抹黑,更让自己人品显得低劣不堪。
穿好“铁布衫”,严守纪律底线。纪法是约束,也是保护。过节前,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法规定,了解有哪些规矩和“红线”。碰到具体情况时,心中要做好比对,看是否会违反规定,做到心里有数,对于拿不准的要多请示、多咨询、多报告,对于他人的交往目的也要有清醒认识和辨别,守住清廉这条底线,努力远离“河边”、绝不“湿鞋”。比如,有人请客时,要问清和谁吃、在哪吃、谁买单,有人送礼时,要识别谁送的、送什么、值多少,对违反规定的,敢于拉下脸来说不,该退场的坚决退场,该退还的坚决退还,决不能含糊其词,并及时向组织报备,跟组织“交底”,不给拉拢者、“围猎”者一丝一毫机会,不让自己陷入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险地。
善用“定身法”,净化交往圈子。共享天伦,守好家庭圈,春节是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难得家人相聚,提倡多陪伴家人,少外出应酬,在温馨的亲情中细品浓浓年味。坦坦荡荡,规范同事圈,年节问候,提倡同事间要清清爽爽,上下级间要规规矩矩,多些真诚祝福,少些虚伪逢迎,不收礼不送礼,让拜年抛开功利,绝不拉拉扯扯地搞小圈子。志同道合,净化朋友圈,朋友相交,提倡大大方方、敞敞亮亮,多些谈天说地,少些推杯换盏,多些情感交流,少些利益交换,尤其涉及政商交往时,更要牢记“亲”“清”两个字,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爆竹声声辞旧岁,正气盈盈接新春。值此春节来临之际,希望这些“防身锦囊”能够帮助大家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新年!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03期,作者:侯逸宁 杨巨帅;此稿写作过程中,黑龙江省,甘肃省,山西省大同市,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温州市鹿城区、东阳市、浦江县、龙游县,福建省石狮市,山东省鱼台县,陕西省汉阴县、太白县等地纪检监察干部给予支持帮助,在此特别致谢,并感谢厦门市纪委监委协助制作配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