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漠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深化运用“点题整治”,健全完善“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推进13个整治项目,督促各个牵头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有效贯通“两个责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群众留言反映诉求和问题线索188件,均已办结188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推动整改问题191个;督促各级出台规章制度92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现将各整治项目成果汇总发布如下,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1.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2023年,组织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监管护苗”“安全守护”等10场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476个次,查处违规问题机构(个人)150个,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法广告9起,罚没1.24万元;督促现场整改收费标准未公示4家、不平等格式条款2家;市县两级通报典型案例29起;公布2023年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64家、“黑名单”23家;重新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动态公布“白名单”79家;全市298家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00%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监管;校外培训治理近20篇案例、信息被教育部、省教育厅收录刊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2.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2023年,出台《泉州市“一县一品”减负提质增效活动方案》《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 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出台《关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参加课后服务,参与学生数约100万人,参与率85%,全省规模最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课后服务“2+N”模式全覆盖,342所城区学校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占比达97.71%;推广两批课后服务典型案例40个,新增4个案例入选省教育厅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
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165名中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其中市属医院医师占30%以上)进入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在受援单位工作1-2天,确保派出医师发挥作用。2023年,全市累计下乡服务4470人次,诊疗23779人次,病例讨论1725次,教学查房844次,开展业务培训7027人次,服务特殊人群2853人次,送医上门服务59人次。出台《泉州市临床学科建设专家名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方案(试行)》,加快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安排专项经费,对该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分年度引导51位泉州市首批临床学科建设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名医传承工作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4.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
组织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二院和泉州市儿童医院等医院的检验、病理、肿瘤内外科、血液、新生儿和产前诊断等多学科临床专家座谈交流,结合临床专家的合理建议和患者实际需求,修改完善市级工作方案。指导医疗机构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办法和本机构主要收治肿瘤病种基因检测适应症及对应检测项目,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措施。2023年,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开展肿瘤诊疗10家,引入合作第三方检测机构11家,累计服务肿瘤基因检测患者1146人次,肿瘤基因检测人均费用3119.63元,受益群众2797人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围绕“落实兜底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设施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整治安全隐患”等5个方面,排查发现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102个;结合全省2023年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养老机构消防问题898个,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出台《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通知》《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规范》《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方案》《泉州市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推动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全市养老机构入住人数从整治前的3950人增加到5033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全市共计开展各类扬尘检查9665家次,发现问题1864个,行政处罚745家,处罚246.783万元,完成问题整改1864个,发布宣传报道552条,典型案例5批24个(其中正面典型8个、反面典型16个)。2023年,省对市城市扬尘点题整治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我市排名连续三个月(9-11月)居全省第一。住建部门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在册1165个工地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1135个,实现联网1132个,安装率和联网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牵头制定《泉州市城市扬尘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整治工作转向常态化工作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2023年7-12月,中心市区颗粒物浓度(PM10)相比整治前下降16.28%。(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全市摸排中小学食堂653家,校外供餐单位49个,检查食堂935家次、校外供餐104家次,发现问题线索365条,立案43起。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均达到100%。创新推行学校承包食堂“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监管人员担任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监管人员陪餐等三项工作制度。全市学校食堂和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实现“明厨亮灶”,全市49个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8.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
2023年共组织1396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开展公共收益自查自纠,累计抽查核实物业小区1109个次,发现并办结问题线索41条,责令限期整改物业小区15个,通报曝光物业企业4家,行政处罚3家,罚款7万元;增加小区公共收益3020万元,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2180万元(三年累计增加14736万元、存入专户10833万元,缴存金额在全省排第三),涉及995个物业小区、86万户业主;在“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开通公共收益查询端口和物业投诉“直通车”功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出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份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物业小区1339个,规范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9.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健全完善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大数据平台,对800余个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控,推动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两有两发”(有平台、有钱发、发到人、发到位)的工作闭环。建立健全欠款欠薪问题联动处置机制,完成对全市787个在建房、市政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全覆盖排查,共排查在建项目2713个次,推动整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等问题42个,排查发现工程款拖欠线索19条,推进工程欠款清偿3679万元。处理建筑业欠薪问题239件,其中立案查处29件,为2906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873万元。2024年1月,我市在省政府对市政府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再次荣获A级,位列全省第一;2个案例入选全省查处“甲指分包”典型案例(全省共4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10.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持续加大新增问题发现力度,2023年经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问题进行核查,确认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8宗,涉及耕地面积4.8亩,均已处置到位。拓宽用地报批路径,新增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渠道,2023年共完成8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转用审批,为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乡村振兴项目提供要素支撑。2023年确认新增问题中涉及公共管理服务类共9宗,占新增问题39.13%,同比2022年下降21.98%。(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11.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2023年,发现并整改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问题4个,收回资产16万元(折算),收回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8亩;核查发现并整改合同不规范问题238个,收回拖欠租金1149.79万元,新增加租金收入460.33万元;发现并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030个,清退、收回107.76万元。开展宣传培训538场次,培训6229人次,市县两级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89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全面建立市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督导机制和通报考核机制,全市完成供水工程建设投资32.94亿元,完成量居全省第一;启动23座规模化水厂建设,完成建设7座;铺设供水管网1233公里,新增覆盖120个行政村,受益63.1万人。2023年3-12月,总体进展连续10个月保持全省第二。积极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规模化水厂标准化管理和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超8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90%,位居全省前列。承办全省农村管水员培训,全市培训农村供水管水员130名,推动4个县(市、区)开展单村工程专业管护。公示237个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基本情况以及11个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出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相关制度4项。市级以上监督平台收到群众反映问题8个,同比下降38.46%,切实提升群众用水幸福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3.整治虚构劳动关系骗领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出台《泉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专项行动》《整治虚构劳动关系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等问题 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工作方案》等文件,注重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疑点数据及时开展全面排查。2023年,全市核查短期参保(1-3个月)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疑似数据1863条,已全部核实完毕。其中,市本级对短期参保并成功发放补助金的全部人员建立专档,专班审核,确保社保基金安全。2023年9月,人社部失业保险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督导组对我市“一人一档”做法给予肯定和现场表扬。(牵头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