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馈的意见务实中肯、切合实际,我院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市委巡察反馈第一时间,我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一抓到底的态度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强化落实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9月5日,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集中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召开9次专题或相关整改会议,院党组书记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督办,深入机关党委、执行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整改办先后召开8次推进会,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进度表,确保整改有序有效推进。同时,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强巡察整改专项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做实整改。院党组按照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对照清单逐项整改,做到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9月28日,我院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会上主动剖析检查巡察反馈问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达到红脸出汗效果。整改办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指导各庭室对每个反馈问题逐一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见诸行动,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每周推进机制,落实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对表,每周更新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对重难点问题,协调推动,直至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院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构建“长久治”的机制,建立健全组织建设、队伍管理、党建工作、审判管理、财务管理等1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院机关管理各项工作;坚持落实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通过专题学习和3期读书班交流研讨,组织党员参观清廉泉州馆、温陵清官廉吏记忆馆,提升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以整改促进教育提升,以教育促进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坚持落实整改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年终检查考核和新年度工作谋划,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科学理论武装未能入心入脑的问题
(1)针对领学促学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组领学作用,做到应学尽学。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优化学习主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专题讲座;举办“全面从严治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三期主题教育读书班并进行学习研讨。三是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国家宪法日,制定关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方案并进行第一期学习研讨。
(2)针对以学正风效用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在巡察期间,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和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普法活动,解读分析征迁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新途径,为不便来法院的当事人提供在线庭审、线上退费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大失信被执行人震慑力度。在我院微信公众号设立拒执罪曝光专栏,常态化撰写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宣传典型案件,扩大声势,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3)针对以学促干步子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三争”行动。9月25日制定《2023年度鲤城法院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期限,实现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到点、责任到人,推动各项任务按时落地。二是发挥开发区法官工作室功能。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设立暖企服务法官工作室,为开发区的企业与消费者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开展消费纠纷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及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与市场监管的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推动调解联动,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力争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打通服务消费者“最后一公里”,争创优质消费环境。制定《暖企服务法官工作室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诉讼调解、12315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以法官工作室为平台,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抓手,形成诉源治理的强大合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三是大兴调研之风。坚持“以调研促审判”的工作导向,做实调查研究贯穿法庭内外,鼓励干警围绕审执工作中遇到的新型、疑难、重大、复杂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典型案例的挖掘、审执数据的分析,形成“以调研促审判任务表”,并要求按期完成。现已全部完成任务表中的任务,切实营造干警积极参与调研学习的氛围。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院党组重温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党组中心组、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制度修订、人事调整等均必须通过党组会研究。规范议题报送制度,每周五报送党组会以及院长办公会上会议题,并制作议题报送清单。研究通过《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事项。三是遵守先研究后上报的原则。需上报或者下发的方案、报告等经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上报或者下发。
(2)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一岗双责”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增强班子成员岗位职责认识,提高班子成员分工配合度;组织院领导班子参观清廉泉州馆,观看廉政教育片,增加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事先充分征求意见,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落实末位表态。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通报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政治部干警、党组秘书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按规定做好意识形态党内通报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向区委工作汇报材料中;邀请市委网信办有关同志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定。制定新版宣传稿件审批表,明确审批流程,做到篇篇审核、张张留痕,现新闻宣传稿件已全部采用新版审批表。三是定期对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等平台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疏漏已予以更正,并建立更正台账,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今后再发生同类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定期开展自查。机关党委书记已对党务干部及各支部宣委进行谈心谈话;目前,宣传阵地运行规范,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审判执行工作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1)针对运行机制缺乏严谨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审委会上会流程。就审委会上会流程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我剖析,分析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制度规范意识不够强,工作细则执行不够到位。修订审委会工作细则,重新明确审委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现修订后的审委会工作细则已印发全院各部门,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再次通知要求各庭室抓好落实。分管院领导与审管办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要求审管办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审委会工作细则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面审查,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审委会案例指导。已修订审委会工作细则,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审委会讨论范畴,自巡察反馈整改以来,已将所有的案件评查结果提请审委会讨论。三是强化均衡结案。针对结案均衡度把控不力的问题,通过坚持周通报等制度,实时公布各类案件办理情况,重点通报审限变更数和平均审理周期等指标,督促承办人及时了解结案进度,合理安排结案时间,减少案件积压。制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对审理周期在六个月以上案件的监管力度,避免案件超期审理。
(2)针对质量管控缺乏精准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审限管理。针对审限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已制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审限扣延的相关事由及审批程序等。二是加强刑事案件研判。经梳理,2021年以来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均已按期答复。三是对发现的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办案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等问题,分管院领导对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扎实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裁判文书撰写能力,在“求快”的同时更要“重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3)针对“智慧法院”建设缺乏实效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鲤城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由专业团队对新生成的档案进行数字化。二是分管院领导组织职能部门对档案数字化覆盖不全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新生成档案、旧存未数字化档案两条线齐抓共管,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档案数字化工作,着力提升档案数字化覆盖率,新生成档案数字化率达100%。三是加大“清风”系统清理力度。院党组通过《月督察情况通报》及时掌握“清风”系统处置情况,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制订“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核查整治方案,明确清理“清风”系统预警任务,加快处置进度。四是严格“四类案件”监管。依规由院庭长在“统一案件监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督办留痕。
(4)针对纠纷解决缺乏联动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庭务会,就调解比例低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策,发挥各调处中心作用,提升调解率。二是召开特邀调解员座谈会,完善网络交易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机制,细化网络交易纠纷调处工作;安排法官每周五下午轮流驻点网络交易调处中心,为商户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调解商户之间存在的纠纷;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买卖合同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三是加强与鲤城区工商联(总商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商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台账,明确商事调解员(含商会人员)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数量,确保每位商事调解员每年至少参与1件案件调解,截至目前,每季度邀请商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数均超额完成。与鲤城区工商联(总商会)联合举行商事调解技巧培训沙龙,对商事调解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并征求商事调解员及商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鲤城区商事调解中心工作走深走实。四是邀请专家调解员参与医疗损害案件的听证、调解,让每位专家调解员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案件的听证、调解,目前已邀请6名专家调解员参与案件听证、调解、庭审。举行医疗纠纷专家调解员聘任仪式暨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专题座谈会,聘任6名专家调解员,并与辖区内三甲医院的医务科人员进行专题座谈。五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依照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促进调解协议实效化,巡察反馈整改以来,民事诉前调解率较去年有较大提升,联治减讼、联调化讼成效逐步显现。扩充诉前调解队伍,抽调鲤中、浮桥法庭各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干警组建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团队,助力提升诉前调解实效。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渠道扩大调解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推动群众纠纷解决的理念更新转变。
(5)针对防范风险缺乏严密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建执行警务中队。我院抽调六名警力组建执行警务中队,加强警务保障力量,确保足够警力规范完成押解、司法拘留工作。二是分管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行再教育、再认知;对1名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具体案件承办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依法及时羁押罪犯。制作判实刑未羁押罪犯案件清单,逐一登记,动态更新。
4.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检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虚报整改进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原因,立行整改,及时剖析纠偏。二是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强调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员引以为戒,如实报告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针对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严格要求各庭室规范人民陪审员参陪案件工作,充分运用福建法院人民陪审员系统,逐一设定人民陪审员随机摇号各关联参数,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系统有效运行。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实施细则》,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健全履职保障。三是严格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五年规划》。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围绕法律、纪律、司法实务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参审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开展人民陪审员参审检查,及时对不配合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进行梳理、汇总,确保人民陪审员“陪而能审”。定期检查参审情况,及时提醒,限期改正。
(3)针对对法律监督意见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办理工作进行集约管理,并规范相应办理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对检察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书复函落实逐级书面报分管院领导审签,加强文件管理,实现“三重备存”。三是根据整改方案,两次组织召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就检察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集中研讨、总结分析;执行局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各承办人提高工作责任心,重视法律监督意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针对领导办案攻坚劲头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书记对各分管院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剖析原因,要求改正办案攻坚劲头弱的问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等繁案。针对入额院领导办理繁案的数量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考核的方案(试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
(2)针对官网官微僵尸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对官网、官微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清理,提升供稿量,定期更新各版块内容;对过时、交叉重叠版块采取删减、合并等优化调整。现已删除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交叉、重叠、过时的版块,并及时更新官网、微信公众号内容。今后将定期自查,做好日常管理维护,避免发生同类问题。
2.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落差的问题
(1)针对诉讼服务亟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开发区诉讼服务功能。配齐诉讼指引,引导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便当事人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文书模板,一次性告知起诉流程。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应急服务。二是加大诉讼费退费力度。截至2024年1月26日,已退费468件153.41万元。针对仍未能退费的案件,我院分门别类制作相应的台账,确保账目清晰。同时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公告,通知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今后,将开展常态化诉讼费退费工作,做到案件生效后及时退费。三是不断提升诉讼窗口服务水平。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庭审、诉讼服务等工作中存在司法作风问题的通报事项,组织窗口全体干警开展集体谈话,进一步强化干警纪律作风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立案审查期限规定,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群众提交的立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回复群众予以补充、补正,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立案工作质效。加强干警司法形象礼仪、司法语言沟通的学习,加深对司法文明礼仪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对标对表行业文明要求,窗口负责人不定期对窗口文明服务情况进行督导。开展“深化‘三争’行动 擦亮服务品牌”活动,提升干警服务意识。开展“创人民满意窗口服务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进一步提升干警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2)针对审限长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相关案件承办人对审理期限超过一年的案件作出分析,并说明原因。二是制定上诉案件移送的惩戒措施及《关于加强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将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纳入绩效考核中。对今年以来移送总时间最长和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最长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提高上诉移送效率。三是制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的审限管理监管,确立长期未结案件的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四是将长期未结案件的情况纳入法官职务职级晋升的“一票否决”制度中,激励相关承办人提升办案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3)针对执行慢悬而未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未及时移送财产刑案件,在巡察期间已陆续移送执行立案部门,并分批立案执行。二是开展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对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应发尽发。截至目前,已清理发放5401.4451万元。今后将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案款发放工作,常态化核查未发放案款情况,指派专人每日滚动排查、提醒通知相关承办人对即将到期的案款予以处理,确保案款发放及时高效。三是未认领不明案款225.78万元已全部认领。四是针对怠于执行民事判决的问题,已对该案恢复执行,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台账,细化票据流程监管,从票据的领用、使用到核销,逐项登记造册,确保票据管理无错漏。二是组织学习业务知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依规使用票据。取缔自行印制的所有凭证,采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针对采购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报销制度。组织学习有关公务报销管理文件精神,提升财经管理水平,并为全院干警办理公务卡,方便和规范公务外出必要的开支。二是落实采购工作规范化。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采购流程,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组织进行政府采购。三是完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制度,强化财经管理,堵塞各种漏洞。
(3)针对修缮工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问题剖析原因。分管院领导协调行装管理、财务等人员对零星修缮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要求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提醒谈话。二是做好预算编制。根据往年修缮情况做好新年度修缮预算。三是加强规范管理。针对一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必须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详细载明工程量、价格、期限等主要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是指定专人建档管理修缮工程材料,完整收集项目全流程资料,确保项目材料完整、无错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院领导向党组专题汇报,重申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党建重大事项必须上会,院领导挂钩各支部加强指导,督促党建落实落细,定期开展党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二是年终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向院党组作党建履职工作报告。三是依照相关组织规定和程序,报请任免机关党委书记,政法系统党委已批复同意我院关于任免机关党委书记的请示。
(2)针对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形成院党组成员挂钩党支部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党建工作的落实,及时解决支部存在问题。二是机关党委下发工作提示函,提醒和督促各支部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学习有关市委巡察的反馈意见及我院党组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解决支部党建存在的问题。三是相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换届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四是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剖析原因,引以为戒。
(3)针对党建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并指导党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对相关党建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抓党建是责任,不抓党建是失职”。三是组织对2022年6月成立机关党委以来的发文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2.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支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年终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二是对“党员e家”系统中所属党员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做好5名新调入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9名“口袋党员”聘用人员中,除1人已辞职外,其他8人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组织。三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督促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各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均能及时将党费全额上缴,并进行公示。
(2)针对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申抓党建工作要作为党组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落实院党组成员挂钩党支部制度。二是对两名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的同志,与其谈心谈话,帮助查找原因,要求限期改正。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确实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3)针对抓早抓小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补正裁定台账,对今后补正裁定出具情况进行监管。开展文书质量抽查,并发出通报,督促全院干警提高文书质量。二是抓好“清风”系统应用。巡察反馈整改以来,先后印发三期《月督察情况通报》,专题督促各业务庭开展“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清理。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开展警示教育。
(4)针对选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组织干警对晋升晋级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严格要求干警遵守工作制度。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晋升晋级各项关口,明确晋升晋级资格,强化规范选用程序,针对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晋升工作,专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细化操作流程,确保选人用人规范;同时为激励干警转变观念、担当作为,院党组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晋升晋级等工作的把关、审定,做到好中选优。三是规范全院正式干警出入境管理工作,对全院正式干警出入境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倒查,已按规定流程完成全院正式干警备案登记工作。四是严格聘用人员出入境管理,对出入境证件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入境审批。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商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整改部署会,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紧盯“两节”和“四风”问题,通过短信、微信群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提醒,并督促各庭室开展“两节”廉政教育专刊学习,警示干警守住廉政底线。三是开展研学活动。组织“关键少数”开展“清风润初心廉韵启新程”廉政研学活动并参观温陵清官廉吏记忆馆。
(2)针对监督重点不聚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问题剖析原因。加强对党组和庭室主要负责人监督力度,并开展针对性谈心活动。二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大督查实施方案》。三是加强日常事务跟进检查。围绕案件归档、会风会纪、“四风”问题等日常事务进行督促检查,提升工作效率;印发“四分监督”《工作提示函》,加强对审判、执行以及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提醒。
(3)针对发现问题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通报法院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情况,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并出台《涉诉信访办理流程图》,做到“有信必复”。二是开展专项督察。院党组通过《月督察情况通报》及时掌握“清风”系统处置情况、“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情况,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加大信访举报分析研判。通报《关于市委巡察组转交信访件的分析报告》暨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情况;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执行局集体廉政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2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17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检查6人。
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
对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陈某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诉讼费清退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当事人未提供退费账户办理退费或者无法联系上当事人办理退费等原因,导致部分诉讼费清退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诉讼费清退工作纳入审执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诉讼费退费工作。二是强化督导力度,及时跟踪反馈进度。三是多措并举开展诉讼费退费,分门别类制作台账,为当事人办理退费。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前。
(二)针对执行款未发放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主体被注销尚无权利继受人来认领、执行异议程序暂不具备发放条件和分配方案已制作但尚未生效暂无法发放等原因,导致部分执行款未及时发放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主体被注销暂无法发放的款项,在微信公众号发出领款公告,30日内无人认领将依法提存。二是针对异议程序暂无法发放的款项,待异议程序完结后及时予以发放。三是针对分配方案未生效暂无法发放的款项,待分配方案生效后30日内予以发放。四是针对涉及二次分配且人数众多,分配方案待审核、公告的,待分配方案生效后及时予以发放。今后严格对照《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案款发放工作,常态化核查未发放案款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在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督促指导下,我院党组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距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仍有一些长效机制需要坚持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持续提高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自觉在理论武装上求深入,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确保在政治站位上有新提高,在思想认识上有新进步,持续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善始善终、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积极心态,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要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筑牢防线,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发挥监督员“探照灯”作用,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风险防控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规党纪挺在前,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本次市委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不收兵。
四要持续提升法院工作质效。突出主责主业,以巡察促提升,聚力统筹推进发展。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积极冲刺年终各项审执中心工作,谋划新年度各项工作。通过整改充分激励全院干警展示新担当、体现新作为,在认清大局中提升站位,在求真务实中提质增效、在开拓进取中激发活力,与时俱进推动理念思路、举措方法、制度机制创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有力的思路举措,推进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鲤城区建设“品质名城 现代都市”贡献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11280;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新步路288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slcfy@126.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