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惠安县人民法院党组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惠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调度、部署推进,落实落细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庭室和整改期限。班子成员作为牵头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全院上下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有效利器,各庭室凝聚共识、各司其职、紧密协作,有效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为进一步真抓实改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并围绕整改任务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党组书记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密切跟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分管院领导定期汇报整改进度,稳妥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9月28日,院党组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检视剖析,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以上率下狠抓巡察整改落实,为巡察整改工作夯实了坚定的思想基础。班子成员通过专题会议、走访调研等形式,指导督促各责任庭室按照时序推进整改工作。11月6日,院党组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中期工作推进会,全面把握整改进度,逐项清点整改任务,研究部署后续整改,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每周滚动更新整改台账,强化日常督促。针对需要持续深化解决的难点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注重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成果。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三争”行动结合起来,与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结合起来,把握找准法院工作短板,抓实检视整改。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聚焦司法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优化便民司法服务,让司法红利更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深化诉源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提炼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及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机关内部管理方面建立机制,制定完善《关于案件分配机制的规定(试行)》《关于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7项,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动力,以更加扎实的措施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班子成员重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依法治国专章内容,班子成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严格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明确合议庭职责,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制定我院《关于开展平安“三率”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调度会,制定访视宣传、规范执法、多元化解等多方面执法满意率提升举措,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2)针对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院务会部署推进完善随机分案机制工作,制定我院《关于案件分配机制的规定(试行)》,合理配置分案范围。二是推行繁简分流,充分发挥速裁机制和独任审理的优势,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适用率,2023年我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6.22%,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重申上级法院文件及会议精神,建立月报表机制,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进行通报。

(3)针对智慧法院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法院内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分别设置福建法院审判信息系统、智慧庭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和在线庭审等信息平台统一入口和操作指引,对电子平台中存在的笔录确认按钮不明显、庭审签名交互不便利、庭审材料上传困难和语音识别记录不准确等问题进行系统升级和功能优化。二是加大网上立案平台操作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操作指南,提供全方位线上诉讼指引,帮助当事人更高效使用网上立案操作平台。三是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落实在线庭审有关规定。目前我院所有基层法庭已全面落实远程庭审,对于提出远程庭审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均按规定落实,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四是完成“E执行”小程序安全迭代开发并正式上线,引导来访群众使用小程序办理执行业务,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及事项办理,确保小程序高效运用。

2.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法治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破产简易审理改革创新,9月以来已审结“执转破”案件8件,平均用时55.7天,破产案件移送审查、受理、结案数、审理时长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加强“执破融合”,注重破产财产的多元化处置,成功化解70件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旧案,累计盘活企业闲置土地8宗7.57万平方米;归口审理、执行买卖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实际执结率、小额程序适用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着力解决破产程序中涉及的财产接管、招商引资、违章建筑处置、破产企业税费缴纳等难点问题;落实涉及破产处置专项资金、涉税事项办理、企业登记等文件精神,9月以来拨付专项资金350702元,推进破产程序中有关事项便利化工作;常态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积极作出回应,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完善市场主体注销、退出机制等建议。

(2)针对诉讼服务不够便捷高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多形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发布失信曝光、典型案例、法院动态等信息。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法院庭审,监督法院工作。

(3)针对释法说理、涉诉信访化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暨校服行业诉非联动法官工作室、住建领域诉非联动法官工作室,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讲座,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通过诉前调解、法官组织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全院案件调撤率为38.92%,比去年同期上升2.45个百分点。二是严格落实我院《关于适用诉前鉴定评估审计检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推广适用诉前鉴定程序,规范诉前鉴定、评估、审计、检验工作,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强化非诉纠纷化解。三是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咨询答疑室增设裁判文书释明服务,建立诉前、判后答疑台账,累计答疑335件。四是制定我院《关于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暂行规定》,落实院长信访接待日、值班备勤制度,完善来信来访台账管理,跟进办理情况,督促信访件实质化解。

3.关于推进审判质效提升有明显弱项的问题

(1)针对审判质量仍需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办案质效提升工作,每月更新发改案件台账。二是重申我院《关于发回重审、再审审理案件分案机制的通知》要求,对发回重审、再审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分案管理。2023年我院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2)针对审判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2023年9月1日起,已将刑事案件和我县辖区内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分别归口刑事审判庭和家事少年审判庭办理,推进规范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诉讼法及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学习,规范案件程序变更和合议庭运行机制,增强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

(3)针对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实人民陪审员名单库,开展线上业务学习,推送学习资料,提高参审积极性。二是加强沟通联络,重申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取要求,每季度汇总人民陪审员参审台账。三是及时提炼总结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经验做法,获《人民法院报》推介。

(4)针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偏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深化运用我院《关于适用诉前评估鉴定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诉前鉴定工作开展,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2023年我院平均结案时间较去年同期有所缩短,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优。

4.关于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攻坚克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一把手”亲自筹划部署,不断深化执行联动格局,深化“智慧执行协同平台”等机制应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二是强化执行监督,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监管作用,依托内部监督管理系统对相关节点进行监管;依托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落实随机分案机制,加快案件流转、事项办理、财产处置速度。三是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强化日常态势分析,落实动车布控措施,9月以来累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和专项执行行动16场次,拘传被执行人98人,拘留被执行人60人,实际执行到位率和实际执结率均有所提升。四是严格落实我院《关于立审执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刑事财产刑案件移送、接收登记表,滚动更新台账,规范移送执行立案审查程序。

(2)针对执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执行业务培训会,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参加上级法院视频会议及业务培训,召开执行业务研讨会5场,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二是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对全体执行干警及辅助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化规范意识,转变司法作风,严格规范执行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送达执行文书。三是要求执行干警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我院《关于规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实施细则》,制作执行决定书,规范审批手续,9月以来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98人次。

(3)针对暂扣物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规定落实查封、扣押财产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我院《关于规范查封、扣押财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扣押财产登记清单,规范登记、存放、流转、核销程序,动态更新台账,切实规范暂扣财产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暂扣财产管理纳入审务督察范围。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两微两网”宣传阵地进行专项风险排查,规范网络阵地管理。二是成立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小组,严格执行我院信息宣传素材报送审批制度,完善宣传信息公开台账,结合具体工作持续更新院官网文化专栏内容。三是更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相关板块内容。

6.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案款清理工作推进会,确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责任人,推进常态化清理和规范管理。二是通过“一案一账号”线上案款子系统,对新收案件进行案款收支,指定专人与财务部门对接执行案款收支、积存情况,跟进每笔新进账款项的认领和发放进度,对临期未认领、未发放案款给予提醒督办,做到案款发放全流程管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要求,下沉分管庭室参加学习研讨、开展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在院务会上对司法作风、廉政纪律进行强调部署。二是召开队伍专题分析会,全面分析队伍现状及政治生态,认真梳理队伍建设中的薄弱方面和短板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落实。三是开展“守纪律、知敬畏、严用权、保公正”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组织撰写对照检视材料和心得体会,强化纪律意识,规范司法行为。

(2)针对以案促改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查摆问题、找准原因症结、研究对策措施。二是制定我院“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典型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并以《算好清廉七笔账,走好幸福人生路》为题为全院干警上廉政专题党课。

(3)针对压实“一岗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院开展“听心声、鼓干劲、保廉洁、促发展”廉政谈话工作,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和庭室人员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55人次。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通知》,在全院深入开展廉政家访活动,认真填写《廉政家访登记表》125份。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力量明显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主动对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片区协作监督的实施方案》加强“室组”联动及片区协作,如2023年10月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员配合“室组”联动,对法院监督对象开展“走读式”谈话,深入核查有关问题。

(2)针对监督“探头”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法院针对个别案件开展审判管理专项督察并发出通报。二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的沟通衔接,针对法院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主动与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就业务内外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甄别,开展业务交流4次。

(3)针对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巡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督察5次,共发出通报5期。二是开设智慧执行协同平台监督模块,自动生成并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短信、廉政监督二维码、廉政调查问卷等。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构建“纪检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新模式,邀请2名法院监督员对城关法庭、台商法庭开展审务督察。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1)针对未建立廉政防控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深入推进“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核查处置,确定重点、动态及常态清理项目,及时跟进清理进度,将“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核查处置情况纳入审务督察通报。

(2)针对执行“三个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廉政月例会上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将“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纳入院务会通报内容,指出填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强调。二是通过发送“提示函”“催报函”“督办函”,强调严格规范“三个规定”填报,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3)针对谈话函询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沟通衔接,确保谈话函询制度各个环节规范落实。二是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提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4.关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牢固的问题

(1)针对司法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干警学习《泉州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及禁用语手册》等文件,教育引导干警文明司法,树牢司法为民宗旨。

(2)针对诉讼费收缴清退不及时、减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诉讼费收缴清退台账,开辟线上线下快捷退费通道,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诉讼费清退公告,全面推进常态化清理和规范管理。二是自巡察以来,针对应退未退、应收未收案件,除当事人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外,应退未退案件均已处理完毕,应收未收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司法专邮进行催收,对收到通知仍未缴交的已移送执行。三是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登记台账,规范审批流程、材料备案手续。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我院《资金管理办法》,分管院领导对综合办全体人员进行集体谈心谈话,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和财务报销手续。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综合办采购人员及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院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已完成梳理工作。

(3)针对未严格落实集中采购、定点维修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综合办采购人员学习集中采购等相关制度,明确集中采购流程及标准等内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领头雁”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审再审、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二是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谋划开展平安“三率”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执行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统筹抓好诉源治理工作,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指导推进线上诉源治理平台、“金牌调解员”工作室、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常态化运行,2023年我院调撤民商事案件4411件。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强调党组议事规范和决策流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申党组议事决策流程,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议事程序与要求。

(3)针对专题会议“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合理安排专题会议议程,将党建、队建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会议记录水平,确保党组会记录内容准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如实反映党组决策。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梯队建设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我院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库,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培养,将“七彩螺”——法惠“未”来工程、陈玲玲法官工作室、“扬帆计划”等司法品牌建设项目交由青年干警主理策划、执行推进,提升青年干警综合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星海计划”人才培养机制,召开“星海计划”导师学员座谈会,推进青年干警培养。三是围绕传帮带、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队伍建设调研,为党组优化干部梯队提供决策参考。

(2)针对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跟班助学”“导师领学”活动,召开“星海计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提出下一步培养要求与计划。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竞赛、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推荐优秀书记员参加全省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

(3)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编外人员的关心关爱,每季度开展职工生日会,吸收编外人员担任妇联委员,提升编外人员归属感。二是开展编外人员队伍管理专题调研,组织填写调查问卷,将收集的合理建议纳入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范围,优化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党支部换届相关工作,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7个相关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督导指导城关法庭党支部、台商法庭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明确支委职责分工。

(2)针对抓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全年党建工作考评,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收缴、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成效。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内勤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基层党务工作重点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综合能力和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填写《干部廉政档案表》,更新完善个人廉政档案。

(4)针对创新党建品牌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净峰法庭党支部持续推进“惠女法官+惠女调解员”诉源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开学第一课”等活动。二是城关法庭党支部通过法院开放日、社区普法、企业政策讲座等“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举措,进一步扩大“惠女法官”党建品牌辐射面和影响力。三是党委委员分批到挂钩联系点指导开展特色党建工作。四是召开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优秀党建品牌案例,部署推进2024年相关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0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院审判执行质效稳步上升、干部作风更加过硬、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902件,办结21635件,法官人均结案数326.54件,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执行质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三,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51项,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陈玲玲法官等先进典型。

下阶段,我院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中的典型做法、实效举措及时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7300538;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安平路8号惠安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62100。

中共惠安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