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五组对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政治担当。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引导全院上下充分认识巡察是党之利器、是政治体检,抓好巡察整改就是政治考验,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对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工作合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二是强化第一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抓、亲自抓,逢会必提整改、逢会必督整改,对整改任务直接部署、整改责任直接传导、重点事项直接督办,先后主持召开12次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有力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三是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紧盯问题事项,狠抓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一个不漏、一个不差。各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加强协调配合,锚定整改事项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推动任务整改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2023年9月28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集共识,形成团结协作、合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挂图作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巡察反馈后,院党组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突出落细落实,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4条,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二是坚持挂图作战。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周报制度,每周通报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定期催办、及时汇总。要求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责任部门,于每周五报送整改最新进展,并根据整改台账及任务分解表,逐项核查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推进整改事项。定期滚动巡察整改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办公室作用,院巡改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加强梳理分析,动态跟踪督办,细化责任到巡改办每个成员,对点联系,按节点、按时序跟踪整改进度情况,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紧盯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四是建立整改台账。对每个整改项目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梳理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与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督查、可评估、可追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标本兼治。突出实效长效,在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解决存在问题和促进完善提升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着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南安市人民法院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南安市人民法院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管理规定》《南安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等11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抓学习促落实不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思践悟新思想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理论学习周例会、“三会一课”、党组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9月份以来编发学习资料22期。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院党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开展四期读书班,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组织四级高级法官集中学习,邀请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组织参观泉州市初心教育学堂、古田会议旧址等活动,深入学思践悟新思想。三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上好“开学第一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人大代表服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建乡村振兴司法服务中心,在八个基层法庭成立服务站,构建“1+8”乡村振兴司法服务矩阵。四是强化执行工作监督。制订《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监督的意见》,设立专项监督员,对终本案件、执行款分配、执行信访等重要节点和关键事项进行日常监管。五是强化执行服务诉求登记和管理。开辟终本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登记专门窗口,安排专人对终本案件当事人的申请执行申请及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立案恢复执行。六是规范执行行为。制定《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的方案(试行)》,强化终本案件规范管理。针对个案反映执行慢作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全院执行干警进行集体谈话。

(2)针对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坚持逢会必讲、每周通报,全力度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功能系统的作用,结合我院自主开发的执行款专用系统,对案款逾期未发放予以节点预警提示,实现案款从到账到支付全流程可视化、标准化监管。已在执行流程系统添加“发放监控批量督办”功能,进一步优化案款系统流程。二是规范落实《关于执行款发放流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案款延期发放审批,审批材料及时附卷管理。甄别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符合发放条件的,督促执行员立即发放。对申请执行人经多次通知未提供账户或到庭领取的等因当事人原因导致无法发放的,建立明细台账备查。三是优化诉讼费收退费流程,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收退管理的通知》,强调诉讼费退费办理时限。重申诉讼费收退业务办理规定,组织相关庭室、人员再学习,并要求各业务庭室严格落实。四是制作网上立案指南,积极引导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南安法院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开展民事、执行网上立案、材料提交、询问调查等线上诉讼服务,提高网上立案率。2023年度审判类网上立案8807件,占比52.34%,其中9-12月新增网上立案2353件,执行类新增网上立案300件。五是扩展智慧平台业务,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及代理人调阅档案的时间、路程耗费,当事人通过电子阅卷调阅卷宗35次,解决异地调取卷宗档案的困难。六是加强宣传提升平台使用率,制作宣传手册、拍摄宣传视频、设置平台二维码,借助乡镇主要街道LED显示屏等进行多方位推广使用。

(3)针对基层法庭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坚持把法庭建设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高站位、一盘棋推进法庭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一是开展“法庭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关于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法庭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人民法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法庭调研指导,解决实际问题,院党组组织召开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开展“法庭建设现场观摩”“媒体采风行”等活动,构建院部和八个基层法庭“一心八星”司法服务矩阵。二是加强法庭基础建设。院党组高标准对照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水头法庭修缮工作,对英都法庭、洪濑法庭等7个法庭分别进行部分功能用房布局调整优化,或路面及围墙的改造提升等修缮工作,有效提高人民法庭办公业务用房的适用性。三是完善法庭资产配置。各法庭已更换或添置警车、安检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文体设施等,有效强化法庭工作硬件支撑。四是打造法庭特色司法品牌。构建“一庭一特色”格局,打造出“红领巾法庭”“美邻安商”“榕树下法庭”“侨乡法庭”“妇女微家”等特色司法品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助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2.关于抓效率强管理不细,聚焦审执主责主业有不足的问题

(1)针对审限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党组把方向,统筹抓好审委会、审管办等主体责任,完善“六位一体”大审判管理制度,科学管理、从严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一是强化审限意识。召开新审判管理指标应用培训会,组织业务庭室学习上级法院及本院制定的审限管理规定,提高法官审限意识,严格审限变更系统权限管理,严控程序转换,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坚持“防增清存”一体推进,注重做好前端化解工作,压住预超期案件上涨势头,减轻后端结案压力。加强通报,审管办联合纪检监察组、政治部、督察室督办长期未结案件,根据不同时限进行提醒、催办、督办,坚持每月台账“对账销案”,做到预超期案件不转化,现存未结案件按计划清结,效果良好。三是严格执行异议案件全流程登记管理。严格问效,确保案件严格按期办理。

(2)针对主动攻坚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全院执行工作会议,全面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强制性和信息化、规范化)。一是强化以打促执。开展常态化“拘传拘留+集中执行”活动,2023年9月份以来,集中开展“夏季攻势”“秋风行动”“亮剑护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352人,拘留22人,通过攻坚行动执行完毕115件,执行到位773.9万元。二是做实执行和解。强化执行联动,与公安机关、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共建“警法司律”联调机制,推动执行案件多元化解,共同促成执行和解43件,涉案标的额317.6万元。三是强化终本案件规范管理。制定《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的方案(试行)》,强化实地调查和网络查控,执行案件质效持续提升。

(3)针对案件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审判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案件评查管理制度。一是加大评查案件覆盖面和评查频率。二是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三是加强审判经验总结。专业法官会议每季度召开专题案件研讨会,强化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规范法律适用的职能作用,本院内部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四是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案件评查结果记入法官办案业绩档案,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并作为一定时期内员额管理、奖励惩戒、职务任免、职级调整、审判业务专家评比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提醒机制,让业务庭、陪审员及时了解陪审情况。二是严格落实随机参审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制发《关于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的通知》。三是强化全程监督。政治部、审管办、办公室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信息系统运用,2023年9月以来新增参审的人民陪审员24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不断扩大。

3.关于优服务促发展不强,司法赋能基层治理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诉源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成立“四源”治理中心,统筹推进诉源、案源、执源、访源治理。一是制定诉源治理实施方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制定任务清单,督促各业务部门、人民法庭对照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万人成讼率105.47件,为泉州地区最低。二是完善诉前集约化调处机制,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持续推进纠纷调处工作向前延伸,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加强考评考核,提升“诉前调确”“诉前调书”考核比重,充分调动法官参与诉源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纵深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诉源治理,对常发易发多发的纠纷,与有关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发送司法建议。四是加强法庭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推动派出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与司法所联动化解,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做到诉前调解工作在基层法庭全覆盖。

(2)针对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加强与永春、泉港两地涉诉行政机关沟通,与两集中管辖地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诉源治理联席会议,每月与集中管辖地司法局通报案件数据,分析全年案件情况。二是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成功促成多起行政争议化解。三是完成诉非联动中心建设。推动诉非联动部门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南安法院诉非联动平台,强化联动单位多元化解工作,24个联动部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四是强化生态司法联动。依托南安市政府生态联动会商机制,与市文体旅局共建司法服务全域旅游、文化遗产的工作机制,制定十方面合作协议以及十二项司法服务举措,联合文体旅局、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等人文生态专项巡查活动,设立九日山司法服务点,到九日山景区开展司法服务文化遗产、旅游行业等调研。完成与南安市河长办的信息对接,已接入“两溪”流域的全线监控点,可以实时获取“两溪”流域生态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强化生态保护合力。五是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加强学生防诈骗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学生知法守法意识。

(3)针对司法护企安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方位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加强买卖合同案件审理。印发《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集中办理的通知》,在机关庭室成立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团队,基层法庭指定业务骨干或庭长相对集中办理,提高买卖合同办理质量、效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买卖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7.11天,买卖合同纠纷实际执行到位率为177.18%。二是深挖“执转破”案源。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积极引入“执转破”程序,在征求被执行人意见或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加强与泉州中院沟通,做好“执转破”案件的研判、分析、协调工作,确保案件精准移送。2023年9月份以来共移送“执转破”案件33件,全年累计移送48件,审查立案13件,超额完成泉州中院布置的任务。三是规范司法拍卖管理。重申并学习《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和悔拍惩戒工作细则》等文件,加强拍卖辅助事务管理,严格拍卖公告等发布事项和文书审核。对巡察反馈指出个案存在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情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开展自查,2023年以来共移送327宗标的物上网公开拍卖,成交162宗,成交金额34201.53万元。

(4)针对推动重点领域精细治理举措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升级“法商e动”平台。组织工商联(总商会)召开法商联动工作推进会,对“法商e动”平台进行升级,在市工商联现有法商联动办公室的基础上,在我院七楼建设“法商e动”办公室、展示馆,实现法商联动工作办公常态化。二是拓展多元解纷平台。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深入运作石材行业协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等阵地,依托该解纷室成功调解45余件。成立水暖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加强与福建省水暖卫浴行业协会联系,法官入驻行业协会调解室,精准对接商企需求。三是加大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力度。加强与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的对接,筹建金融纠纷多元解纷室,提升金融纠纷案件化解实效,2023年以来,金融案件同比下降57.51%。

4.关于强引领守阵地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条例》等有关制度文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管理,强化专人负责运维“南安法院”微信公众号。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前层层把关,规范表述用语。四是开展宣传载体排查。组织各庭室开展宣传载体排查,根据要求动态更新办公区域宣传载体内容,对宣传载体排版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

(2)针对意识形态分析总结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院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全体干警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分析总结审核把关。认真撰写2023年上半年及年度的意识形态分析报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分析在办理案件中可能存在案件舆情等风险点,并针对性提出防范举措。

5.关于抓整改促长效不够,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审计整改推动不力,进程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会专门听取审计整改和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对未完成整改、整改后反弹的问题,对照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在我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南安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清理公告》,主动通知符合退费条件的当事人办理退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收退管理的通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确保诉讼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4年1月25日,已清理诉讼费2952.56万元。二是积极排查并梳理执行款“一案一账号”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数据不符的情况,加强执行局与财务部门互动联通,提高数据准确性。通过公告认领的方式,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告案款的信息,促使申请人自行认领不明执行款。三是全面启用“一案一账户”,结合自主开发的案款系统,对案款到账及支付情况全程可视,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杜绝不明款产生。四是规范落实执行案款发放流程,严格执行案款延期发放审批,甄别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符合发放条件的立即发放。对申请执行人经多次通知未提供账户或到庭领取的等因当事人原因导致无法发放的,纳入案款系统建立明细台账备查。已完成清理长期挂账执行案款404笔618.79万元。

(2)针对制度机制落地落细不力,部分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加1名专门的执行款财务人员,与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加快执行案款核对、甄别认领,有效缩短执行款开票周期。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完善现金支付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方式、程序发放执行款。三是印发《南安市人民法院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车辆使用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信访工作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接访办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完善信访工作全流程管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依托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从登记、分流、办理、督办至答复,实现信访业务集中统一管理。二是落实院主要领导接访责任。严格按照院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亲自接谈,2023年9月份以来包案化解3件重点信访件。三是加大涉执信访化解力度。每月组织一次专场涉执信访行动,对涉及因执行程序问题、实体权益引起的信访,及时释明化解,2023年9月份以来,涉执重复访同比下降12.8%。四是加强信访联动化解。与市联合调解中心、拘留所等共签联调共建协议,设立“警法司律”调解室,提升信访化解合力。

(2)针对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裁执衔接机制。加快执行异议案件流转速度,有效缩短异议案件审查周期。设立执行异议材料登记流转的专门台账,及时跟踪执行异议审查情况。二是建立终本案件申请恢复登记制。安排专人对终本案件当事人申请恢复的申请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恢复条件的,一律登记流转给执行服务中心立案恢复;不符合条件的,七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2023年下半年以来共立案恢复执行1383件,执结1057件。三是组建专门的终本案件资料库。对历年来终本案件相关材料统一归集管理,便于终本案件执行人员快速、全面了解案情,有效缩短调卷期限。

(3)针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资产购置、配置相关文件,强调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执行,坚决杜绝超预算标准购置设备、资产浪费等现象。二是加大资产盘活力度,资产购置及使用统筹安排、综合考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坚决杜绝浪费现象。三是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资产购置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确保资产不闲置。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院党组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传导压力。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抓实司法作风,抓好考勤、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加大对司法作风、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个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做到抓早抓小。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分管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利用廉政周例会,组织干警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例通报,节前发送廉政短信进行提醒,利用LED屏、动态宣传栏等载体,开设“廉政教育”专栏,滚动播放文件规定和反腐动漫。坚持警示在先,对新入职聘用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培育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法院氛围。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排查项目建设情况,全面梳理本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并开展自查,举一反三。二是组织学习《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流学习最新政策及规范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印发《南安市人民法院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工程建设程序,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四是重新梳理填报,对于不符合填报要求的退回重新填报,围绕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填报潜在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

(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每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庭室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及通报案例,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引导领导干部和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记录月报告制度,督促全院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三是严格跟踪问效。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活动,定期组织对个人及庭室填报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通报,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地。

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执纪刚性不足、震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起底立审执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梳理分析,加大核查深挖力度,给予原干警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理。二是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提高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信息量和质量,持续畅通“信、网、电、访”等问题线索渠道;深化运用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监督模式,注重加强同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沟通交流,既深入查找干警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作风方面的问题,又查干警在执法司法活动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依托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收集汇总立审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主动摸排查找问题线索。三是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跟进式精准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创新手段方式,精准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抓早抓小,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2)针对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对执行局自收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共计发现2个问题,已发函要求整改,并督促落实,执行局已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已督促法院建立健全包含执行信访件管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全流程跟踪督办信访事项。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监督,已对包含省聘书记员在内的203名法院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并动态进行更新。

(3)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未形成闭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规范。二是强化《南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工作清单》的对照指引作用,做好日常监督的问题发现、移交、整改闭环工作。通过清单化监督、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方式,形成边监督、边反馈、边督促、边整改、边问效的监督闭环,实现日常监督的问题跟踪与闭环管理。2023年9月份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做好日常监督的问题发现、移交、整改闭环工作,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形式,督促办公室、执行局、审管办整改到位问题4个。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协调第三方加快资产清查进度,现已完成资产清查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确认损益。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具体做法,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南安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废旧资产及时处置出清,及时更新更换办公设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院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议,举一反三,并开展自查,梳理使用工会经费超范围列支的情况。二是清理使用工会经费超范围列支的支出,按规定列支。三是组织工会委员深入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经办人严格落实,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审核报销手续,加强工会经费管理。

(3)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南安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全面梳理单位财经活动主要经济业务,控制风险点,堵塞漏洞,强化日常监督。三是优化岗位设置,根据岗位特点及具体工作要求,合理分工,已将不相容岗位完全分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并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议事工作原则、讨论和决定范围、工作要求及程序等进行全面修订,2023年11月16日印发新修订《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做到全面准确。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议题汇报材料,会议记录详细准确记载会议内容,2023年6月以来至今,所有经党组会议决策事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是及时编发会议纪要。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决定的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2023年以来党组决定事项均有印发会议纪要,同时加强会议纪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编发纪要。

(2)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的规定(试行)》,加强院庭长对审判的监督职能。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通知》,明确院领导办案任务。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抓党建就是抓全局”,认真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业务开展党建工作,重点推进官桥漳里村、美林福溪居委会等“党建+”邻里中心工作、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党建项目等。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美林街道、住建局、物业协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宣传海报。二是规范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对各党支部季度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结合主题党日安排,围绕邻里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开展法律宣传、巡回审判、指导调解、志愿服务等15场次,推进基层法治管理。

(2)针对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强化组织关系意识,明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对10名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书面谈话教育,通知要求立即转移党员关系。二是加强与对应党组织的沟通,健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籍管理的制度流程,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符合规范要求。除了正在办理预备党员申请转正等原因的个别党员外,其他9名党员已全部转入党组织关系。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发言材料审核把关,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023年9月28日开展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制发《关于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召开党务工作学习培训会议,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三是充分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自觉带好头、当好表率。全部党员认真撰写主题教育党性分析材料,严格自我剖析,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先进典型引领活动。邀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张得意到院为全院30周岁以下干警授课并作经验分享交流,组织干警观看时代楷模鲍卫忠等先进事迹报告会,汲取奋进力量。在主题教育中选树担当者,选树在审判一线、司法服务的先进典型,宣扬全市优秀科(站)长事迹,激励干警比学先进当优秀。二是开展“争优、争先、争效”作风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各部门争创荣誉,通过争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2023年9月份以来,全院新增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诗山法庭获评全省首批“最美法庭”。定期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规范司法行为,保持良好精神面貌。三是开展执法办案竞赛和书记员技能比赛,将竞赛情况纳入季度、年终考核,并运用到评优评先、选人用人当中,对未完成执法办案任务的,在公务员季度考核中不予评定为“好”的等次。四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泉州中院司法人员分类考核办法,修订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五是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出台《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励成材、助成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在全院开展青年干部结对帮带活动,对24名青年干部进行结对帮带,健全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机制。

(2)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名单,掌握思想动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干部对岗位交流的意向及相关情况。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与组织部、人大常委会机关等相关干部权限部门沟通干部交流工作情况,为后续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做准备工作。

(3)针对编外人员招聘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聘用人员管理规定,重申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规定。二是严格规范招聘工作。做好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工作,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招聘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2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人。

对潘某审查3起执行异议案件均超15日审查期限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审计整改推动不力,进程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1)诉讼费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未实行退费确认制度,在案件生效后,有的当事人由于金额小、路途远等原因,对办理退费不主动、不及时。(2)不明执行款多数产生于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启用前,因缴款人信息与案件流程系统当事人信息不一致等因素导致无法甄别、认领到具体案件中,属历史沉积问题。(3)执行案款长期挂账主要是因收款人信息无法识别、当事人未留收款账户或收款账户有误、金额过少,经传票、电话等形式通知后仍未到庭领取或提供账户以供转账所致。(4)执行案款超期未发放主要是因分配方案、执行异议程序等诉讼周期较长暂无法发放、刑事案件无法查明被害人身份信息、当事人未留收款账户或收款账户有误、金额过少,经传票、电话等形式通知后仍未到庭领取或提供账户以供转账所致。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积极开展诉讼费清理工作,主动通知当事人在案件生效后及时办理诉讼退费。二是全面深度应用“一案一账户”,安排专人每日核对执行款专户的进账款项,及时认领甄别不明款项,阻断新的不明款的产生。三是持续通过公众号及时发布认领公告,发动社会力量认领、甄别不明执行款。四是对诉讼程序完结的款项,一旦具备发放条件即时发放。五是对已经多次传票、公告送达等程序仍无人认领的款项,进一步探讨符合规定的提存方案。

整改时限:长期持续推进。

(二)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该问题涉及人事调整,因单位主要领导调整,根据相关规定,暂时不予调整岗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在有关人事安排落定后,及时提请组织人事部门等研究确定长期未轮岗人员的人事调整事项。

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南安法院党组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以抓铁有痕的决心、踏石留印的韧劲,紧紧盯住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法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南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做细做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各项党规党纪,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有机结合,对制度机制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4.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南安发展大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电信诈骗治理等重点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南安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385428;通信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5号,邮政编码:362300;电子邮箱:nafyzzc@qq.com。

中共南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