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1日,泉州市委巡察四组对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泉州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始终坚持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6月21日巡察组撤点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泉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院党组及时成立了晋江市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审判团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各庭室及审判团队一名正式党员干警作为巡察整改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先行整改。巡察组撤点后,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我院工作汇报存在问题和泉州市委巡察四组指出问题,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开展先行先改、边巡边改,共提出先行整改措施100余项。二是及时分解任务。巡察意见正式反馈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传达泉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庭室、审判团队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各庭室、审判团队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在整合先行整改措施基础上,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推动边整边改、立改立行。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初步制定整改方案后,多次与泉州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根据修改意见及时完善整改方案,于9月13日正式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泉州市委巡察四组对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分解、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140条整改措施(含补充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形成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统筹推动,强化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于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并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送呈泉州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泉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筹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16次,党组书记亲自带头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科室、审判团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整改时限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每周滚动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院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整改过程中,各责任科室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0项,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集中整改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9次,专题研讨7次,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辅导讲座3场次,组织班子成员前往西滨镇跃进村开展“沿着总书记的晋江足迹”、前往德化县纪法教育馆进行现场教学活动。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廉政周例会+”等平台,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和心得交流,形成学习心得体会30份,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40场次。二是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研究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强化督察跟踪落实,在践履审执主业过程中扎实推进贯彻落实省委“三争”行动。三是注重学思用贯通。突出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组织开展2022年度裁判文书评查、“优秀庭审”及“优秀文书”评选活动,评出优秀文书10篇、优秀庭审8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2022年度不合格法律文书。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案件20件,其中评查优秀3件,合格17件,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不合格案件,引导法官形成案件精品意识,切实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案件质量。

(2)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发挥服务保障功能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实为大局服务。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2023年10月成立“司政银+”金融纠纷协同调处工作站暨晋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站,研究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创新行动方案》,立足民营经济发展难点堵点问题推出10项创新司法举措,助力晋江民营经济强市建设。二是推进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加强与银监、金融局、人行等职能部门的“总对总”诉调对接合作,聘请15名金融领域特邀调解员参与到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截至2023年11月,我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同比呈下降趋势。三是注重金融风险源头化解。召集辖区内10家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发放金融案件审理问题清单涉及4方面15项具体问题,分别向邮政储蓄银行晋江支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注重金融裁判标准化建设,及时梳理、汇总涉金融纠纷案件有关裁判指引3份、常见问题清单1份,作为类案裁判的办案参考,增加金融裁判可预期性,确保“类案同判”。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研究和学习。11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中心组以“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展开交流研讨,并邀请晋江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为全体干警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舆情理论素养。二是开展检查督促。印发意识形态党建工作提醒函2份,及时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通知》,围绕15条督察项目深入25个庭室开展专项督察,发现共性问题2个,并现场督促整改。

2.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不够深入,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发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实精细化审判管理。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强化审判各流程管理和监督,每周通报未结案件的排期情况、平均审理时间、平均排庭天数等指标数据,边巡边改以来共通报36期,定期开展审执质效分析,形成简要质效分析29期、审执态势简报9期,切实将提升审判效率落到实处。二是抓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将超九个月未结案件纳入监管,制作长期未结案件台账,每周动态更新超九个月未结案件情况报表,加强扣延审限监督,目前已制作报表50份,并及时通报、提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超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的清理情况,由承办人逐一分析未结原因及堵点难点、目前进展、预计审结时间,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督促力度。三是狠抓办案质量。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和案件评查提醒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次,定期组织各业务庭学习指导案例和上级法院判例,截至目前,发出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通报5份,评查提醒4次;开展2022年度裁判文书评查、“优秀庭审”及“优秀文书”评选活动,评出优秀文书10篇、优秀庭审8场,引导法官形成案件精品意识,切实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案件质量。

(2)针对品牌司法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品牌司法保护力度。依托晋江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品牌企业提供多元便捷的维权渠道和法律服务,通过梳理审判要素表、裁判文书样本和裁判规则,集中整改期内作出令状裁判文书100余份,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0余天;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攀附、仿冒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健全与品牌价值相适应的损害赔偿机制,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惩戒作用,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利剑”作用,深挖犯罪链条,理清责任主体,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强化财产刑执行、禁止令适用等措施,加大对侵犯品牌罪犯的行为限制,最大限度预防再犯罪发生。二是主动靠前服务保障。主动排查辖区涉诉品牌企业名录,深入走访调研盼盼、恒安、361度、中乔、柒牌等公司,11月3日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电商发展”主题活动,邀请47家辖区企业到会参加,截至目前,我院发出知识产权提示函5份,提出建议18条,不断引导辖区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诚信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统筹研究部署。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弱项指标,持续强化考核指标落实,全力推进弱项指标的提升整改工作。出台《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归口办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买卖合同审判团队,买卖合同审理平均用时同比有所缩短。10月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创新行动方案》,着力“十个聚焦”推出10项创新司法举措,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三端三联三高”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司法护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工商联共同成立“晋江市品牌司法保护红色驿站”,以“党建+司法+品牌”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市监局、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我市20余个行业协会成立“晋江市行业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联盟”,构筑司法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合作的纽带和桥梁。三是强化督促整改落实。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活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发布督察检查通报2期,发现问题20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4)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司法建议全覆盖。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审结的涉黑恶案件,会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强前端问题分析研判,指定专人负责司法建议发出、反馈、跟踪,实行台账化管理,注重跟踪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打财断血”。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打财断血”工作,建立涉黑涉恶资产管理台账,并加强审执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多措并举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所有查明涉案款物全数纳入执行范畴。制定“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方案,10月31日组织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张贴履行告知书、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普法宣讲等多种方式,推动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等主动到院履行义务。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发布社会举报财产线索公告3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清财产、摸清底数,专项对接涉案财物扣押和财产线索交接工作,提升财产处理效率。

3.关于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不够有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推动破解执行难题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深刻反思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转进过程中存在重视不够、担当不足、投入不多、举措不实等深层次问题,将执行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内容,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日常破解执行难题工作统筹部署。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会专题研究执行领域堵点难点问题6项,围绕执行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召开执行局专题局务会7次。二是加强执行攻坚。组建法警大队执行警务专班4个,每个专班采“1+1+2”模式配合执行局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组织开展“秋季雷霆”集中执行行动和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金融借款类强制执行和异地执行专项行动5次,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全力提升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完毕率。三是注重执行信访化解。10月研究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诉求归集管理办法(试行)》和《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涉执信访工作规程(试行)》,集中整改期以来,累计办理、化解各类执行信访案件158件。以执行信息公开打破信息“孤岛”解决群众反映难题,通过执行服务热线、网上查询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9月制定《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信访工作的活动方案》,每月“院长接待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监督执行信访接待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7人次。四是推动执行积案清理。10月研究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的规定》,针对2015年以来终本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并依法恢复一批终本案件。

(2)针对执行环节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执行内控制度机制。10月研究出台《执法办案人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诉求归集管理办法(试行)》《涉执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和《执行卷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执行内控管理机制。二是整卷归档集中攻坚。组织执行局书记员立卷归档专题培训,开展“整卷归档攻坚月”活动,集中清理2021、2022年度全部已结执行卷宗,实行台账化管理,将归档任务按周分解,每周定期通报清理进度,截至目前累计归档33657件,归档率达99.35%。三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运用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机制,对“超一个月未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开展核查处置并及时回填信息,相关做法获泉州中院肯定。组织执行局干警围绕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自查。四是强化终本案件管理。10月出台《关于加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的规定》,不断规范终本案件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开展终本“回头看”工作。通过“点对点”查控、当事人反映线索核实等方式,截至目前累计恢复终本案件2255件。六是多措并举提升执行到位率。通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充实执行警务力量、加快司法拍卖流程,用好上足查封、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截至目前我院执行(到位)率有所提升。

(3)针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案款台账动态管理。10月研究出台《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指引,将执行案款分配方案制作流程前置,提前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制作分配方案,拍卖标的一旦成交即可启动分配,进一步压缩案款发放时间。二是开展集中清理案款活动。10月出台《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案款集中清理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执行案款领取公告》,提醒部分未能联系到的当事人及经通知未领取执行案款当事人及时领取案款,多次召开执行局务会专题研究未分配拍卖款发放事宜,实质性推动拍卖案款发放。三是注重常态长效清理。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工作机制,在发送给被执行人的执行通知书或交款通知书中直接载明“一案一账号”子账户,从根源上杜绝与其他案款账户混用,杜绝产生不明案款。加强部门联动,财务部门定期反馈已划扣未开票明细,引导承办人员养成定期清理案款习惯,避免重走“边清边积”的老路。

4.关于落实“解决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法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明确各派出法庭可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严格执行《关于推进“调审保执”一体化运行的工作指引(试行)》,对当事人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依法、及时审查处理,确保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二是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执行异议裁定情况,针对梳理排查发现的材料不齐全、送达时间长等原因,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增强承办人员责任意识,加快移送执行异议裁定案件材料流转速度,进一步缩短审查时间,边巡边改以来,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完成送达的35件执行异议案件,均在法定审查期限内作出裁定。

(2)针对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引导当事人运用智能文书填写设备,为当事人撰写诉状提供便捷引导,落实好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推动现场立案一次办结。9月以来,共立民商事案件6805件,其中网上立案2145件。及时修订《关于案件办理分工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业务庭管辖范围,避免案件推诿。二是强化立案人员技能培训。组织立案人员参加立案、信访工作培训会4次,对立案和信访工作规范进行解读,重申窗口立案工作纪律,切实提升窗口立案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审判质效考核办法,严格将立案登记落到实处。出台《关于开展基层法庭诉讼服务工作实地督察的实施方案》,细化6项督察内容,开展立案专项督察,督促便民服务、窗口整洁、窗口人员着装规范、立案不及时等问题整改到位。

(3)针对推进诉源治理和信访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诉源治理。10月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动矛盾治理从终端裁决向源头治理延伸,与26个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聚集交通、金融、物业、消费等领域的重点化解工作,扭转新收案件大幅上升局面,截至目前,共出具诉前调解、确认案件393件,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注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截至11月底,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23.03%,在全市法院排名第四。二是做好信访化解。11月研究出台《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压实院庭长的信访责任,安排信访量较大的执行局领导参加院长接待日,现场答复、处理群众诉求,做好群众的初访工作,减少重复信访。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信访工作的活动方案》,每月“院长接待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监督执行信访接待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7人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院党组坚持边巡边改,6月30日党组中心组组织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并以“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主题展开专题研讨。二是细化责任清单。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化任务清单》和《关于加强对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区分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自的职责,对工作内容、时间和注意事项进行提醒,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引,同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三是专题研究部署。边巡边改期间,党组于7月18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会上班子成员逐一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四是强化检查督促。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督察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深入19个党支部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累计92条次,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下发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2)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7月11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及时传达巡察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不足,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并及时向党组反馈履行情况。二是开展监督检查。11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督察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察,由分管院领导带队,抽调政治部、纪检监察组、督察室干部组成综合检查组,深入所分管庭室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检查等方式,听取各庭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及时向院党组、党组书记汇报反馈,共发现问题累计94条次,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3)针对队伍监管“宽松软”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自查自纠。针对查摆发现的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抓好队伍管理,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警及时谈话提醒并修改中层绩效考核方案,将庭室负责人考核与庭室干警表现情况相挂钩,倒逼庭室负责人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在“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召开全院干警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纪律约束。9月7日、11月10日,两次组织不同层面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活动;在院党组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退休支部会议、政法系统党委会议上通报本院退休干部林某违纪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切实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三是强化督察检查。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院纪律作风、“清风”系统使用及风险处置、“三个规定”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并通报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截止目前,发布督察通报9期,发现问题47个,督促推动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有效监督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清风”系统风险预警排查。通过线上实时督察、实地走访调查、抽卷核查等方式,及时发起核实、审慎核实反馈、依法有效处置,对完成情况不定期开展倒查督察,形成全流程、清单化的闭环管理,督促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长期未结案件审限扣延及合议规范专项评查活动。二是开展日常审务督察。每月开展线上视频监控监督和线下庭室走访检查,发现庭审活动、诉讼服务等关键岗位纪律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发布督察通报9期,发现问题47个,督促推动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活动方案》,通过查阅上级通报材料、实地走访、办案平台调取数据等方式对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中的2个方面7个问题,针对业务庭室及承办人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抓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围绕加强诉前调解、推进电子送达、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优化执行指标、强化破产审理等方面提出6点整改要求,持续抓好跟踪落实。

(2)针对执纪履职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信访件核查处置。集中整改期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信访件的分析研判、核实处置,建立信访管理台账;同时加大对业务外信访件的跟踪办理情况,以信访数据分析作为法院“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二是强化监督推动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移交的政府采购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函移交院党组,及时跟进监督,推动院党组全面梳理出6个方面24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在采购工作流程、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及财务管理等4个方面薄弱环节推动建立制度2个。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核查。重点围绕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配合市纪委机关完成相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

(3)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两组”专题会商。围绕派驻监督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财经管理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制定《关于市法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方案》,11月召开“两组”专题会商会议,共商共议推动解决问题、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等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督促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完成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建档工作。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履行追缴罚没款职责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建立罚没款台账,加强执行局与刑事审判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案件生效登记与移送执行衔接机制,确保生效案件及时移送、督促立案,在前端信息收集和执前督促工作上发力,进一步增强罚金执行主动性。7月1日以来已及时移送、督促立案825件。二是加大罚没款催缴力度。建立2021年以来罚金案件明细台账,逐件摸排服刑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除非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客观执行不能,做到“能缴尽缴”。在此基础上,联动被执行人服刑监狱进一步加大罚没款催缴力度,边巡边改以来与监狱来回函件校核服刑被执行人判后缴纳罚没款项情况188轮次,通过复函行文加强催缴力度,动员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及时缴纳罚没款。三是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动员被告人及家属预缴罚金和退赔被害人损失以争取轻判,就提供预缴罚金情况下的建议刑期与公诉机关协商讨论,激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针对合议庭“合而不议”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合议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坚决杜绝“陪而不审”现象。二是开展专项督查。10月研究制定“合而不议”“陪而不审”专项督查方案,10月底至11月初抽调审判业务骨干针对“合而不议”“陪而不审”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今年以来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结案件共39件,发现案件评议未按评议顺序发言、合议庭成员发表意见较为简单等共性问题7个,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3条,以督促改,切实提升合议的质量和水平。三是选优配强陪审员队伍。制定陪审员考核办法,加强对陪审员队伍管理和平时考核,完成陪审员协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协会组织作用,凝聚陪审员队伍力量,有效提升陪审质效。

(3)针对“司法护企”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大兴务实调研之风。研究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院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带着课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推进调研,截至目前已形成14份调研报告,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队伍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共30余条。二是强化调研结果运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创新行动方案》,聚焦十个方面构建司法护企机制打造“晋法安商”司法品牌,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15个细项入手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4.关于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把握“放权”与“监督”关系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制定出台《晋江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各庭室、全体干警、职工全面梳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表》《干部廉政档案》,推动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开展审执案件监督。以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为抓手,全面开展风险预警排查整治工作,对审判执行案件全流程监督督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审限扣延及合议规范专项评查活动,发现扣延审限共性问题3个,合议不规范共性问题7个,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3条,以督促改,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三是明晰管理监督职责。11月研究出台《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加强对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区分好对干预过问案件和加强监督管理的界限,班子成员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前往分管庭室、派出法庭监督检查30余次,切实加强对庭室负责人教育管理监督。

(2)针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党组会、专题会全院干警大会上多次强调填报“三个规定”重要性,不断引导干警正确理解和把握“三个规定”并主动、规范填报。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持续采取月末提醒、次月初重点督促、每月通报等方式督促,压紧压实各中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职责。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督察检查,强化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边巡边改以来全院百人填报率呈逐月上升趋势,全院干警填报主动性积极性有所提升。三是开展“三个规定”大督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的工作要求,组织全院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通报警示、“两个意见”落实、机制建设、平台使用六个方面开展自查、整改及建章立制等工作,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质量和效果。

(3)针对涉案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台账动态管理。设立涉案查封资产管理台账,每月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动态跟踪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执行各团队查封各类财产156宗,移送拍卖30件。二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统筹兼顾双方当事人权益,审慎采取执行措施,防范因轻易解除财产查封引起申请执行人信访投诉,全面梳理出多次拍卖流拍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依法重新启动资产评估、拍卖等程序。

(4)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查。针对上述采购程序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召开专题会议2次。二是完善采购制度。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厘清需求部门、采购部门的权责划分,严把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按新的规定组织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规定出台后,严抓落实,在之后的12368热线外包服务项目等采购中,均有严格按新的采购规定执行。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综合办公室及业务庭室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集中开展采购规定和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清退清单明细,及时开展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召开业务专题会2次,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开展教育警示会1次,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深刻汲取教训。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每月严格对照财务规定对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自我核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规范运行,做到建章立制、长效整改,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统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切实强化担当意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院工作难点堵点,以项目化的方式推动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审判大楼整体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目前已完成新审判大楼13间科技法庭建设及验收,11月研究出台《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管理规定》,及时将科技法庭投入使用,满足业务庭室开庭需求。每周听取审管办关于审执质效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内部通报和晾晒,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归档率较低等问题,采取逐个听取汇报,并与经办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考核挂钩,逐条逐项推进解决;针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行每周通报,通过工作实绩比拼、晾晒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各业务庭责任,增强担当意识。二是推动诉源、执源治理。针对“案多人少”矛盾,10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各方参与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联合成立英林商会商务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托“法院+商会”累计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228件;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平台,成立陶瓷行业、伞业行业、泳装产业协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成立“司政银+”金融纠纷协同调处工作站,选优配强15名金融领域特邀调解员,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同比呈下降趋势。构建“调审保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模式,以保全促和解,首执案件收案数同比有所下降。建立健全诚信宣教中心,完善诚信宣教制度,强化执前督促,通过执前督促化解案件185件。三是注重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对审判各流程的动态监控,每周通报长期未结情况、平均审理天数、排庭情况、小额程序适用情况,每月通报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印发审执简要态势简报9期,小额程序使用率提升41.77%,平均结案时间缩短16.44%。9月出台《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归口办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买卖合同案件审判团队,买卖合同审理平均用时同比有所下降。四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聚焦“互联网+诉讼服务”,着力提升便民程度。通过律师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云晤APP、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方式,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智慧便民服务。9月以来,网上立案2145件、诉前网上调解1058件,网上开庭335次,电子送达4600余次,力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聚焦智慧审判建设,着力提升审执质效。积极推进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截至目前,通过大数据办案平台接受案件3210件,线上流转各类文书约10628份;深度运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提升卷宗材料流转速度,节省承办人员阅卷时间;引进推广“法信智校”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校系统,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水平。

(2)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查摆剖析。党组深刻反思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深层次原因,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意见发表过于简单、随声附和等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通报,并要求与会班子成员均需对议题逐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资金使用项目、人事议题,会上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把党组议事规则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议事范围。边巡边改期间,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党组议事范围。三是加强会前议题沟通。党组会议题涉及相关部门会前提前征求有关分管院领导意见;涉及全院性工作制度、事项等,需会前印发征求意见稿给各班子成员,提前征求各班子成员修改意见,待充分酝酿、成熟后方能上会研究;推行议题呈批制,所有上会议题均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汇总后报党组书记审定后方能上会。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9月以来,党组会研究、表决相关事项时,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3)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查摆剖析。党组深刻反思在落实带头办理疑难案件、清理旧存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推进缓慢、长效不足等深层次原因,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做实领导带头办难案。严格将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落到实处,11月修订完善《院庭长带头参与办案工作相关规定》,原则上发回重审的案件指定由院庭长办理,规定试行以来受理的5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均已分给院庭长承办,切实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领导示范作用。三是加大旧存档案清归力度。常态化推进旧存档案归档工作,7月至10月归档数为22866件,截至11月10日,巡察指出的超期一年以上未归档的案件已归档12748件,未归档1763件,目前常态化推进整卷、归档中。四是定期开展归档专项督查。每周通报已结案生效案件归档情况,对各业务庭室未归档数、在扫描待加工数、在档案室待归档数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完成数较多的庭室及时予以提醒,并将各庭室归档率纳入中层正职绩效考核。

2.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上级党委、法院有关主题教育的部署、总结精神,为班子成员订阅《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书籍。二是开展“一堂好课”。机关党委指导安海法庭开展模范机关“一堂好课”工作,已完成三次授课任务,形成工作成果在媒体和内部刊物上发表。10月18日到内坑镇开展“一堂好课”活动,由泉州电视台跟踪报道。三是培育党建品牌。联合晋江市工商联合会成立“晋江市品牌司法保护红色驿站”,以“党建+司法+品牌”模式,通过党员互动、支部互联、党建互助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色亮点品牌,组织拍摄“品牌”专题宣传片,不断扩大党建品牌影响力;深入挖掘审判执行亮点工作,针对执行局党支部“诚信宣教中心”进行特色党建培育,全力打造“‘晋江经验’红色诚信样板”特色党建品牌,该项目获评全市特色党建比赛三等奖。

(2)针对机关党委职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机关党建战斗堡垒。9月机关党委增补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调整督察室主任担任机关纪委书记,不断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先后调整5名支部副书记,补选支部委员8名,提升支部战斗力。二是夯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定期向各党支部发出党建提醒函,9月以来,发出提醒函4份,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检查,10月以来线下随机抽查党支部4个,线上检查党支部20个,共发现问题42条,及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完毕。11月开展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深入19个党支部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累计92条次,相关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完毕。三是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向党组会专题汇报党建工作(11月机关党委向党组会专题汇报党建工作),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学习计划,以书记攻坚项目抓好特色党建、一堂好课、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

(3)针对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党务规范指引。编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清单式明确党支部职责定位、重点任务、组织设置、任期制度等内容,条目式列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政治生活、党内制度、主题活动、党建保障等方面内容,制作《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表》,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指导作用,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党务专项培训。9月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员队伍建设业务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送法进企业、学校、村社主题党日活动20场次。四是开展党建工作检查。11月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督察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深入19个党支部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累计92条次,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下发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五是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截至目前院长、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累计讲党课40次,均已完成讲党课要求。

3.关于干部培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队伍研判。全面分析队伍现状,11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队伍建设情况;结合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以公开招考为进人主渠道。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研究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详细规定“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着力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强化绩效考核。9月修订、完善《晋江市人民法院中层正职平时考核办法》《晋江市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及司改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江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平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注重分类管理,实现不同业务条线、不同岗位工作的量化比较,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推动职务晋升工作。开展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晋升工作,共晋升7人。五是注重干部培训工作。制定《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专业素养、技能培训,抓实法官队伍、年轻干部、审判辅助、行政后勤等队伍教育。开展审判业务培训10场次,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全省法院选调生能力提升班、第二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培训班等高层次调训3人次,组织开展2023年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岗前培训班,开展书记员技能竞赛,35名书记员脱颖而出。六是加大审判业务人才培养力度。深入一线挖掘选准重点培育对象,截至11月,共有1名法官入选泉州市禁毒人才库、2名法官入选晋江市社科人才库、青年社科人才库。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17人,提醒谈话14人。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1.对晋江市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监察科科长、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现已退休)林某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要求等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一级科员重新确定其退休待遇。

2.对晋江市法院执行局五级书记员彭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司法建议尚未“全覆盖”,二是“打财断血”执行到位数额较低,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1.加强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涉黑恶案件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相关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2.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清财产情况、提升处置效率。3.定期组织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

整改时限:2024年3月1日。

(二)针对执行环节监管缺位中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执行到位率较低,相关工作尚在积极推动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1.进一步强化小额案件(20万元以下)强制执行力度,用好上足查封、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2.定期开展执行专项行动。3.多措并举加快司法拍卖流程,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整改时限:2024年3月1日。

(三)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中执行卷宗未能全数归档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执行卷宗历史包袱较重,目前尚有部分卷宗仍在清理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1.在执行局范围内开展“扫屋行动”,逐一清点各个办公室历史遗存材料并将实际应归卷宗逐件造册,同时跟踪督促干警落实本办公室历史遗留卷宗整卷归档工作。2.定期通报各承办人报结案件卷宗材料移送情况,对于两次通报均超期未移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自行整理,通过专人专职及时催归避免重走“边清边积”的老路。

整改时限:2024年3月1日。

(四)针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历年沉淀案款笔数较多,尚未完全清理完毕,目前正积极推进案款清理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1.定期召开执行局局务会专题研究大额未分配拍卖款发放事宜。2.持续开展案款清理活动,由近及远、由易及难逐年推进。3.提交院党组研究确定执行案款提存机制,切实解决因法定事由无法发放致使案款长期滞留账户问题。4.针对执行案款是否存在侵占、挪用等风险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整改时限:2024年3月1日。

(五)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晋升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需待组织部门统一部署和启动,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统筹把握各序列职数使用,用足用活政策规定,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常态化推进职级晋升。

整改时限:2024年3月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晋江市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各党支部及全体干警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工作的规范性、履职尽责的主动性都得到了明显提升,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以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然而,我们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有许多不足。接下来,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紧盯未完成问题,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后续整改,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后续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深入查摆剖析,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全部“销号”。同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巡察整改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要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更要推动法院长效制度建设,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集中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针对审执工作常见的问题,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出台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利长久的制度和机制,真正让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法院审执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

三是突出成果转化。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等工作各项结合起来,聚焦巡察指出的群众在司法领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巡促改,以扎实的巡察整改推动法院工作再提升、作风再淬炼、精气神再提振,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法院事业长远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2033732;通信地址:晋江市崇德路38号816,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rmfy@sina.cn。

中共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