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 发布时间:2024-01-29 16: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安溪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安溪法院党组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

市委巡察六组反馈当天,院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的重要性,明确了照单全收、彻底整改的态度,要求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院党组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主责,坚决扛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亲自推动“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亲自部署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执行案款清理行动、终本案件“回头看”等,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11项整改事项的牵头领导,逐项深入研究,扎实推进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发挥“头雁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整改工作和审判业务“两手抓”,共同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抽调10名骨干力量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整理台账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形成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职责体系。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全院动员会1次、党组(扩大)会4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1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6次,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

2023年9月14日,院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六组对安溪法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将市委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37个问题,逐项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制度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做到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三个明确”,采取挂图作战、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留死角,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每周定期更新整改台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关,先后开展6次专项督查,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整改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2023年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院党组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注重标本兼治,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目前院党组共建立和完善制度17项,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既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当下改”的治标之举,又形成“长久立”的治本之策,推动整改向“治病根”深化、向“治未病”转化,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的动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院督察室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和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事项开展核查,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依纪依规处置,并通过完善机制、建章立制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人民法院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新思想新理论学得不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深悟透新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9月以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15类培训53人,上级法院组织的20类讲座489人,本院举办的2类培训讲座112人,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2023年度50学分学习任务,通过“福建法院教育培训网”,完成2023年度全省法院干警政治理论网络培训,并通过理论知识测试,参训率100%。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9月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场次,采取轮流领读、带头领讲和研讨交流等多元学习方式,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和分管部门主题学习会70场次,形成领导带头学、党员同步学、全体干警共同学的“大学习”热潮。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理论学习内容,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的使命任务,成立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二是依法从严惩处。发挥工作专班优势,对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优先审理、集中优势力量依法严判一批涉诈案件。三是组织集中宣判。巡察后,两次集中宣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并组织乡镇村干部400余人旁听庭审活动。四是统一法律适用。定期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对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会商研判,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交流研讨,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裁判尺度,增强打击犯罪合力。

(3)针对公正与效率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审判管理。落实《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十一条措施》,定期通报全院审判质效情况,将发改撤、长期未结、移送天数过长等情况纳入通报范围。二是健全会议机制。严格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流程,形成会议台账。三是规范类案检索。严格贯彻落实本院制定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案件均严格按要求做好类案检索工作,确保一案一报告。四是推进司法公开。每周于本院官网更新开庭排期,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公开。

2.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为新时代安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细则》,有针对性提出具体举措21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9月以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2场次,传达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我院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情况,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任务。三是优化指标数据。调整专班成员,每月对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数据进行研判,持续优化各项指标。四是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各部门围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业领域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工作风险隐患等发出司法建议,9月以来,发出司法建议7条,回函7条。五是加强院企互动。发挥“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室”作用,深入辖区光电等企业走访和普法3场次,分发宣传单100余份,面对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与辖区企业签署“法官∙企业”定向联络卡,建立法企联络机制。

(2)针对诉源减量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非诉挺前理念。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建立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台账、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对接劳动争议调委会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一步加强涉劳动纠纷诉非联动。二是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开展“三争”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施项目,主动汇报诉源治理和诉情分析情况。三是创新法官调解全流程模式。依托专业法官调解队伍,发动民事员额法官加大力度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四是强化智慧法院全阶段赋能。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在线调解”平台载体建设。五是延伸司法建议作用。发出涉诉源治理司法建议,健全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机制。六是夯实共建共联新格局合力。召开交通事故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座谈会,实现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形成工作合力。

(3)针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缺乏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夯实品牌根基。持续融入“党建+”邻里中心,联络各共享法庭,普及“共享法庭”工作职责、解纷流程。到有关社区“共享法庭”开展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活动2场次,分发普法宣传册、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切实发挥实效。到“乡村振兴法官服务站”轮值服务2场次,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全流程诉讼指导、现场答疑、预约事项登记,并分发宣传手册。

3.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出台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开展专项打击。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3次,共拘传涉电诈被执行人17人,查封房产11处,扣押车辆7辆,张贴敦促履行公告158份,执行完毕11件,执行到位金额257万元。三是组织研判会商。加强对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会商研判,分析打击治理形势、打击难点,部署工作计划。健全与政法各单位的会商机制,增强打击犯罪合力。四是强化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拍摄反诈微短剧《代价》,联合县教育局组织全县23万余名中小学生集中观看。组织反诈宣讲团深入社区、广场等开展反诈宣传,组织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在官方微信开辟反诈专栏,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五是深化综合治理。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就创新共建法治教育载体、加强院校沟通衔接、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等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2)针对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缓刑适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情进行综合评判,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条件,突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案件打击力度。二是深化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能,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裁判进行分级管理、审核。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流程监管,对缓刑案件实行归口管理,每月统计汇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判决情况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3)针对追赃挽损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动研究部署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形成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执行案件台账,确保案件“应立尽立、应执尽执”。二是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制定《关于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9月以来,开展涉电诈专项执行行动3场次,持续发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拓宽联动执行力度。进一步落实公检法“快速执行协作指挥中心”的每周派员入驻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联合研判,加强打击拒执犯罪力度。

4.关于破解“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终本案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终本案件自查。严格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穷尽一切调查措施,对于有财产可处置的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二是开展回头看行动。持续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有效减少终本案件库存,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三是强化案件管控审核。召开规范“终本案件”办理专题工作会,对强化案件管控、加强终本案件审核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对案件流程节点进行跟踪预警,确保执行行为依法合规。

(2)针对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一案一账号”。全面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简化案款发放手续,形成执行案款发放工作的良性循环。二是开展案款清理行动。召开案款清理部署会,制作《未发放案款清单》,明确清理责任人,逐件逐笔跟踪未发放原因,减少未发放执行案款存量。三是推进案件风险防控。针对执行案款超期发放、案款账户违规存放等问题,利用“清风系统”、“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预警功能,每周定期核查整改,规范执行案款管理。  

(3)针对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多方联动协作。制定查人、控车联动协助机制,充分利用多方优势提高执行联动速度、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行扣押流程规范化。组成外勤团队统一负责实施车辆扣押工作,做到接警即执,提高扣押到位率。三是专项清理查押车辆。对因案件和解、执行完毕、车辆拍卖成功和查封期限届满而申请人未再提出续封申请等原因的及时解除查封,对剩余裁定查封车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提高实际控制率。

(4)针对执行异议案件办理超期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裁定期限。召开工作指导会,合理压缩案件审查、合议时间,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案期限。二是缩短送达周期。督促案件书记员提高执行异议案件送达效率,缩短前期送达天数,确保送达工作及时高效。三是强化裁执衔接。召开执行异议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形成强化沟通协作、提高执行质效、规范执行行为等共识。四是严肃追责问效。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的责任人依规进行处理。

5.关于落实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机制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院领导带头办案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关于完善入额院领导参与办案规则的通知》,明确院领导办案任务量,每年至少办理一定数量的发回重审、再审或“四类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

(2)针对人民陪审员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安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陪审纪律。二是提升陪审能力。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组织岗前培训,定期向陪审员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法院报》等书籍、报刊,不断提高陪审员队伍的法律素养。三是保障实质参审。严格落实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结果的合议过程,主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建议,避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走形式”等现象。

(3)针对智慧法院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项推动。成立集约送达中心,组建“南北线”集约送达小组,全力打造“集约化+社会化+信息化+精准化”体系,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优化送达资源。二是智能提升。设立“24小时自助司法服务中心”,借力信息化建设,逐步扩容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三是系统排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自查,对使用率低的信息化设备及时关停相关服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制定《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党支部、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进行专题部署。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强调意见。三是压实责任落实。分管院领导到分管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以“双报到”工作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为载体,持续发挥党员干警法律专长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百姓。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开展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召开全院“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谋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切实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召开安溪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通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组织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四是提高谈话质量。谈话时,注重突出谈话针对性,做到在谈话前针对被谈话对象存在问题准备谈话提纲,谈话时向被谈话对象指出发现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出希望要求,指导帮助整改,并详细记录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谈话内容、解释说明、认识表态。五是强化结果运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关于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审判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安溪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办案系统和“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对“四类案件”进行个案监督,加强案件阅核,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四类案件”行使监督管理权。二是加强精准识别。巡察反馈指出的两类涉及“四类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均及时补充标识,同时,立案部门在立案审查时对案件是否属于“四类案件”进行初步识别,审判组织、第三方均设置相应识别要求并加强台账管理。

(2)针对案件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评查为不合格案件,重大瑕疵及一般瑕疵案件的承办人作出处理。二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采取定期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裁判文书开展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所在庭室和承办人,督促补正并加强整改。三是常态化开展“四个精品”评选。制定2023年“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择优向上推荐裁判文书3篇,庭审1场次。制定2023年“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案例、精品司法建议”评选实施方案,广泛征集参评材料,共评选出“精品庭审”10场次、“精品裁判文书”17件,“精品案例”10个,“精品司法建议”3份。

(3)针对案件全周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健全长期未结案件与月审判质效情况通报机制,向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发出催办函。二是完善上诉案件移送流程。制定《上诉案件移送流程管理办法》,指派专人定期向上级院移送上诉案件材料,强化移送流程监控。三是提升案件归档质效。把档案催归工作列入院长办公会议事事项,常态化对长期未归档案件进行催归、督察、通报。四是清单化减少诉讼费历史积量。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讼费专项清理和规范日常收退工作方案》,全力开展诉讼费清退工作。五是全面强化数智赋能提速。运用网上退费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当事人“不见面”退费,切实破解诉讼费“退费难”“退费慢”问题。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立案机制。始终对标对表开展综合性诉讼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立案登记制”等工作机制应用。二是注重规范化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优更便捷诉讼服务,认真落实“应立尽立”工作原则,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均衡立案。

(2)针对服务群众意识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为民服务。坚持立案信访窗口由巾帼先锋团队服务,突出便捷化办理、集约化办理、规范化办理精品服务,诉讼服务满意度好评率超90%。二是注重司法礼仪提升。组织开展“规范司法礼仪,提升服务形象”培训活动,提升全院干警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改进司法作风。司法作风问题被信访、投诉率大幅下降。

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批评教育。对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情况开展核查核实,及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规范现金管理方式。坚持立行立改,进一步落实各项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出纳工作流程。三是加强账目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各款项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收支全流程纳入监管。四是完善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安溪县人民法院采购审批单》《安溪县人民法院费用报销单》,进一步优化设置审核审批岗,全方位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规范关,保障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合规。五是建立健全资金内控机制。坚持每季度向院党组汇报财务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内控表,多方实时了解监督单位资金使用现状。

(2)针对项目签订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合同签订指导。多部门协同监督,由各项目的使用或牵头部门负责项目商谈及合同的签订、组织实施工作,由综合办负责协助履行项目的招投标手续,组织多部门共同进行项目验收及日常监管工作,发票报销未经项目使用或牵头部门签名确认不得提请审批。二是规范项目招标工作。在招标合同签订后,单独附签安全保密协议,并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加强对该外包服务企业的保密教育管理。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驾驶员教育。依托“廉政周例会+”制度及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教育会等形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学习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安全驾驶等有关规定,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要求全体驾驶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以案为戒,牢牢把好安全驾驶关,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二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溪县人民法院车辆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增设车辆维修评定小组,负责车辆维修综合性评议工作,切实强化维修费用支出合理性审核,杜绝“小病大修”。重新制定《安溪县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审批单》,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审批流程及报销手续。制定《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车辆监督管理,提高车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创新监督,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每月一通报”,9月起,在LED屏新增滚动播放单车运维费用及行驶里程数,推动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参加业务培训,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通过“学、思、践、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二是拓展问题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以融入式监督助推审判执行公平公正的实施方案》,与县法院建立联合接访工作机制,通过与来访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问题线索。三是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树立监督执纪问责意识,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核查两件信访件,从中发现问题线索三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针对运用“四种形态”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主责主业、注重发现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挥“三早”机制作用;狠抓制度落实,从监督执行着手,不断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成果。二是强化沟通配合。对近期核查信访件发现的存在问题,交由县法院党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提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第一种形态震慑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纳入“三重一大”研究决定的事项。二是会前征求意见。制定下发《安溪法院党组会重大议题会前征求意见稿发放登记表》,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质量。三是落实议题审批,规范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事项的前期审核把关程序。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9月至11月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9月以来,8名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共145次。二是上好主题党课。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主题教育专题党课课件,并提交至主题教育联络小组审阅,11月22日,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学思践悟新思想,砥砺奋进建新功,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安溪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题为全院干警及聘用人员中的党员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并到挂钩党支部上党课。9月以来,班子成员到挂钩党支部上党课12次,做到班子成员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全覆盖。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6月27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今年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风险点,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有关建议。于同日向中共安溪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院各党支部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二是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干警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场次,到县龙津公园参加反走私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300余份。三是加强教育引导。2023年6月29日邀请泉州市委网信办业务骨干为全院干警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教育局、县诚信促进会等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开展专题讲座16场次,组织全县23万名中小学生观看反诈微短剧,相关做法获《人民法院报》《福建法治报》宣传报道。四是规范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安排专人管理各媒体账号,定期分别对今日头条、抖音账号内容进行更新。五是拓展宣传阵地建设。积极与《人民法院报》《福建法治报》《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畅通信息渠道,重要稿件第一时间推送,9月以来,在本院官微发表文章100余篇,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3篇次,在《福建法治报》、法治网等省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0余篇。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建工作业务。优化《党支部党建业务清单》,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督促设有党小组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召开2次党建工作会议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三是提高党内生活质量。11月22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要求党支部党员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深刻查摆存在问题,对照检查问题时要将职责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将自己摆进去,并逐一开展相互批评,挂钩院领导进一步督促各党支部不断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对存在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及时指出并改正,确保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2)针对机关党委主体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建指导。优化《党支部党建业务清单》,制定《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院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到挂钩联系的12个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覆盖率100%,并当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要求各党支部抓好整改,将“个性问题”列入年终党建检查重点。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月以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4场次。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关系转接。通知各部门自查聘用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要求各党支部将组织关系未转入我院的党员聘用人员及时转入所在部门的党支部。二是抓实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指导,鼓励优秀干警(含聘用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2人撰写并向其部门所在的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培养帮带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法官助理分层培养激励机制的通知》,建立法官助理“分层培养、考核激励”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助理成长路径。二是提升团队配置比例。严格按照规定任命4名法官助理,目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配置为48:32。三是加强内部转任工作。考察转任本院已通过法考的2名聘用制书记员为聘用制法官助理,设定办案任务量并增加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工资补助。

(2)针对班子分工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讨论并研究决定,对班子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

(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证照领取管理。建立干警出国(境)证照领取台账,明确领取出国(境)证照需由本人签名确认。设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收集回执》,做好证照收集回执台账。二是健全聘用人员证照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溪法院编外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明确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参照在编人员执行,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后,填写《安溪法院编外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凭单位党组开具的函件,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同时,强化聘用人员证照统一管理,集中收集聘用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三是明确申请保留党籍流程。明确规定编外人员系中共党员的,需按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到所在党支部、党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2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7人,提醒谈话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追赃挽损执行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电诈案件的被执行人仍在服刑,无收入也无履行能力,且家庭经济基础较差,执行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核查被执行人名下资产,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障被害人财产权益。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二)针对终本案件不规范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依托之前已制定的终本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以时间顺序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清理终本案件,因此2021年以来的终本案件的“回头看”工作还未推进完毕。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对2021年以来的终本案件的“回头看”工作,减少终本案件存量。

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三)针对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联动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不能协助控制车辆,只能提供车辆轨迹信息,且车辆处于动态行驶状态,难以锁定定点位置,执行扣押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加大联动力度,联合公安交警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实际控制车辆占比。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安溪法院党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干部党性进一步锤炼,审执质效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安溪法院党组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旗帜鲜明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管队,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到标准决不销号。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从根源上堵塞漏洞。更加注重融合共促,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安溪法院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86951;通信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819号,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axfybgs@126.com。

中共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