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指出
健全上下联动格局
把巡视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一年来
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定位
推动巡视巡察工作
向深拓展
向专发力
向下延伸
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提请省委修订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用好“知、督、促”工作机制,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开展“打深井”式监督,十一届省委第二轮、第三轮分别对40个县(市、区)特别是老区苏区县、29个省直单位开展巡视,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整改跟踪督办、联合会审、成效评估等机制,贯通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作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梳理巡视发现的乡村振兴、“一把手”履职、政绩观偏差等共性、深层次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整改整治。
健全完善巡视巡察监督格局,加强对县(市、区)、省直单位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推动全省各地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整改落实更加有效,联动贯通更加有力。
发现问题更精准
厦门市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市区两级同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发现资产底数不清、制度建设不严、盘活去化不力等问题931个,移交问题线索39条,有效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增效益。
漳州市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采用“常规+专项”方式,对市、县、镇、村等75个党组织开展“四级联动”巡察,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时间进镇走村入户,突出边巡边查、立行立改,及时掌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推动解决问题40个。
龙岩市把对村巡察纳入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制定龙岩市对村巡察“共性监督清单”,科学指导全市对村巡察工作。2023年,市委以市县联动、“提级+交叉”巡察方式,对每个县(市、区)各1个重点乡镇及所辖村开展“乡村一体巡”,共巡察158个村,发现问题2525个,形成问题线索40条,推动立行立改事项12项。
整改落实更有效
福州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修订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图,明确今后五年巡察时间表,综合运用常规、提级、联动等方式开展巡察,完善巡前、巡中、巡后调研会商机制,提升巡察工作质效。2023年市县两级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93件,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追踪提醒机制,避免老问题反复发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泉州市聚焦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建5个巡视整改专项调度组、若干联合督导组,采取会议调度、一线督导等方式,共开展调度17场次,发出交办单5份,解决调度事项7个,深入推动巡视整改质效再巩固再提升。
三明市组织开展十届省委巡视三明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766个,建章立制230个,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其中5篇巡视巡察整改典型案例入选《福建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典型特色案例50例》。
平潭综合实验区发挥“纪检+组织+巡察”三向促改模式,巡察结束后,及时跟进发现的问题清单,梳理整改台账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聚焦重点单位开展整改督导,推动整改到位。巡察反馈问题726个,完成整改701个,推动建章立制296项。
联动贯通更有力
莆田市整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力量,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梳理47项重点监督项目,健全“室组地+巡”联动监督、“8+x”会商协调、“半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跟踪督促落实等机制,采取联合监督、定期会商、现场调研、约谈通报等方式,纪巡联动深化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专项监督。2023年,共召开10次会商协调会,发出通报11期,督促推动解决问题127个。
南平市深入开展“审巡纪”联动监督试点工作,探索运用“二统六同三促”的“263”工作法,明确“谁来联、联什么、怎么联”,创新对被监督单位“同步式”、对重点领域“嵌入式”、对重点项目“接力式”3种联动监督模式,制定“任务同立项、人员同调配、信息同共享、全程同会商、成果同运用、整改同评估”6项操作规程,凝聚合力提升质效,持续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
宁德市2023年召开17场会商会,把脉巡察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不够及时问题,推行案管部门与承办部门每月对账机制,以问题线索的快查快处放大巡察震慑效应,共推动问题整改 1350 个,办结问题线索30条,建章立制 19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