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城管局对鲤城区城市扬尘“点题整治”工作开展联合现场督导帮扶,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加。
本次督导帮扶聚焦2022年以来群众反复投诉的某建筑工地施工问题和群众反映不满意的某道路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并对鲤城区某混凝土公司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帮扶督导。
在鲤城区黄龙大桥站前大道某道路施工工地,督导帮扶组就该工地存在的喷淋巡查不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喷淋设施的巡查,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喷淋,有效抑制作业扬尘污染。
在鲤城区常泰街道某建筑工地,督导帮扶组就该公司工地围挡、作业抑尘及车辆出入管理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切实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要求,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加强雾炮喷淋,切实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在鲤城区某混凝公司,督导帮扶组对该公司厂界围挡喷淋设施及部分堆场覆盖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存在的车辆进出抑尘管理和喷淋维护问题,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的扬尘污染问题。
督导帮扶组还就本次帮扶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住建局和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线索移交,并对前一阶段城市扬尘“点题整治”中需改进的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从问题排查工作方面入手,就如何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排查,落细问题整改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