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史志研究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史志研究室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迅速行动,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会议,组织学习张毅恭书记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深刻领会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由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周顺安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负责督查督办、协调、调度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梳理反馈问题,及时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每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汇报,督查督办整改事项,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任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具体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史志研究室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办结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任务取得实效。二是建章立制。市委史志室对巡察整改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同时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共10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列席指导。班子成员在会上深入对照检查,认领问题,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工作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3月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新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聚焦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有关泉州的重要论述,从历史、理论、实践、价值四个维度入手,开展新思想溯源工作。今年3月,组织开展“安溪县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茶产业重要论述的实践探索与时代价值”的专题研究,形成报告在《资政编研》第15期上刊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动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主动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3月20日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并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学习研讨;3月30日举办“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专题讲座。三是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多种形式鲜活开展党史教育。3月以来已组织开展8场红色故事宣讲“八进”活动。策划开展“讴歌新时代 建功新征程”新时代红色故事征文大赛,汇总、整理来稿1202篇,评选出106篇入围作品,并在多个平台选登宣传,取得良好反响。编印《泉州改革开放口述史》(已出版)等党史读本。在公众号、视频号、网站等阵地推出“泉州红色廉洁故事”“红色故事我来讲”等专题,宣传革命人物、革命事件、革命遗址等,“泉州红色故事系列展播”荣获“泉州最具影响力正能量政务新媒体作品”评选视频组第6名。5月10日开始在晋江图书馆举办“泉州新时代发展成就展”巡展(列入晋江文旅节项目),6月27日开始在泉港区后龙镇涂坑村举办“泉州英烈事迹”巡回展。
(2)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晋江经验”,总结新时代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的实践和启示,组织撰写《新时代晋江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与启示》报告,受邀到第四届全国党史和文献论坛进行交流。在全市史志系统内开展“晋江经验”专题研究,将相关成果集结成册。二是将资料征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周统计汇报征集进度。室领导带队到市委办、市档案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启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泉州市委、市政府(1985年前为晋江地委、专员公署)重要历史文件资料的征集。3月至今,已征集甄选1953年以来原晋江地委重要文献资料200多份。征集1978年12月和1979年晋江地委、专员公署重要文件43份,2009年至2011年泉州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89份,2012年至2016年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153份。三是运用好“乡村记忆文化”项目成果,挖掘、保护、宣传泉州本地红色资源和闽南文化,已完成乡村记忆文化“三传系列”评选,共评选出传承人51名、传习所44个、传统民俗29项。结合实施“建设‘党建+’邻里中心 史志在行动”推进各地乡村记忆文化试点村村志编修,至2023年7月,已完成编修12部,其余有10部完成审查验收、12部完成修改稿、16部完成初稿。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试点村(社区)志书、地情书编修工作方案》,分三批推进村志编修工作,计划至2023年8月底,完成22部村志(地情书)编修;至2023年年底,完成48部村志(地情书)编修;至2024年6月,完成最后2部村志编修。各县(市、区)根据方案制定具体编修计划和时间安排表,指定具体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并于每月底上报编修进度。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2023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上级要求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中。每月固定安排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季度一次学习研讨。3月以来,已召开中心组学习会4次,研讨2次,邀请专家授课讲座1次,观看学习教育片1次。及时将中心组学习资料、研讨发言内容、签到表等资料整理归集。二是3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室务会成员、科室负责人学习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关机要文件精神,提升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结合史志室工作实际,制作本室“举办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表”,建立审查工作机制,明确由室机关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科)对各类讲座、论坛等履行“一会一报”情况进行监督把关。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3月以来本室举办的网络意识形态讲座(内部)、8场红色故事宣讲活动均履行审批手续,并形成台账。三是创新形式开展史志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图文、视频系列内容,3月以来阅读量500以上的原创推文有35篇;策划开展“关注赠书”“征文选登”等主题活动,不断扩大公众号影响力,3月至今粉丝数已增加921人。自5月起,连续2个月入围“泉州新媒体影响力周榜”文旅板块前十。结合史志工作实际,推出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理论文章(含本室干部撰写),在公众号、网站刊登。以“老区新貌”“史志动态”等富有史志特色的专栏为抓手,活化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市、县两级公众号联动宣传,加强对县(市、区)史志公众号的业务指导,3月以来共刊发县(市、区)史志部门动态17篇(其中石狮、惠安、永春共7篇)。推动石狮、惠安、永春3个县市开通史志公众号,并鼓励其向属地公众号、网站、刊物及上级媒体投稿,扩大史志工作影响力,三地史志部门3月以来共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23篇稿件。商请省委党史方志办优化“泉州党史方志网”栏目及页面设置,引入“泉州新时代发展成就展”“泉州红色记忆云展馆”等主题宣传内容,增强网站教育功能,每周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制定市、县联动的史志部门新媒体供稿激励措施,每年通报表扬若干“优秀供稿单位”“优秀信息员”,拓宽征稿渠道,以获取更多高质量的史志内容稿件。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台账整理保存,杜绝审后未签的情况发生;根据单位“三定”方案,制定本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清单》,将网络意识形态责任细化分解至科室、个人,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予以调整,以化解网络意识形态漏洞、风险。
2.关于“践行‘党有所需、‘史’有所为’、服务发展大局不够到位,推动新时代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履行‘为国著史’‘为民修志’核心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统筹能力建设,施行例会制度,各科室定期提交周、月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量化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限。每周第一天固定召开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科室工作,狠抓进度落实,切实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二是完成二轮《泉州市志》最后复核,提交出版印刷。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福建省地方志书编写通则》等地方志法规及编纂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汇编并印发地方志业务学习资料,提升修志业务能力,总结二轮修志的工作经验和问题不足,为制定三轮编修计划做好准备。
(2)针对“发挥‘以史鉴今史志资政’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史志“资政”作用,围绕中心大局,运用历史总结和横向比较研究的方法,踩准节奏,选准主题,平均每月推出1期资政专题研究报告。3月以来已开展“国际化教育”“老字号故事”等专题资政研究,形成报告。充分发挥部门特点,挖掘利用泉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地情书籍和专题文章,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开放端口提供全社会查阅,从史志的角度服务中心大局。二是完成我市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初稿的拟制,并征求各方意见。待上级规划出台后,充分吸收、贯彻上级指导精神后印发执行。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史志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综合、志书、年鉴、宣教等业务交流微信群,及时指导督促联络。围绕“新思想溯源”“党史宣讲”“镇村志编修”“打造年鉴精品”等方面内容,3月以来组织开展下基层调研指导27次,组织开展“上下联合一体推进中国共产党泉州历史第三卷编纂工作”“‘泉州乡镇企业发展’专题研究”“打造全域年鉴精品”等活动,着力推动史志研究“一盘棋”,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四是加强与高校、社团等史志研究团体的合作,吸纳泉州师院、黎明大学、泉州讲师团等33名非史志系统的专家学者,加入泉州市党史方志年鉴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库专家评选,并建立联络工作群,发布工作计划和任务,借助社会的修史编志力量推动史志工作开展。
(3)针对“贯彻‘党史姓党’‘史志育人’思路不够开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史志“八进”活动载体,以红色故事宣讲、史志书籍赠阅、流动(巡回)展览、史志讲座等为抓手,持续开展史志“八进”活动。3月至今已开展8场红色故事宣讲“八进”活动,1场公益讲解,2场赠书专项活动,1场世界读书日文化讲座。二是开展泉州市党史教育基地复核工作,摸底调查掌握现有94个泉州市党史教育基地近况,督促各县(市、区)史志部门及各泉州市党史教育基地开展自查整改并报送自查报告、自评表。组建3个复核工作小组,分头对20个党史教育基地的设施情况、展陈布置等进行实地抽查、打分,提出整改、提升意见,并通报复核工作总体情况,指出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督促各基地进一步开展整改提升。形成常态化的党史教育基地复核机制,每年随机对20家以上的基地开展复核,并通报复核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史志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对域内所有基地进行检查、整改和提升。三是推动泉州党史方志专家库实质性运作,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分别建立党史、志书、年鉴3个专家库工作群,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与本研究室的力量形成内外有益补充。每年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座谈,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市一级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定期开展党史、方志、年鉴等类别专家的评选,及时补充加强全市史志人才队伍。3月份分别组织全市年鉴专家业务培训和党史专家游学考察。四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指导督促南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抓好山城村所立石碑“史实不符”问题的整改工作。山城村已于4月3日拆除“安南永第一个党支部活动旧址”石碑。结合全市党史教育基地复核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情况调研,每年开展专项抽检,以抽检促监管,以常态促长效。5月份对各县(市、区)共20多处革命遗址、旧址、陈列馆等进行专项抽检,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3.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统筹领导作用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室务会不健全的情况下,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有关事项,制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4月3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之间推心置腹,互相批评,红脸出汗,互相帮助,进一步加强团结、沟通和协作,有效提升班子合力和凝聚力。
(2)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题组织室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室务会议事规则》,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性。二是强化监督。研究重要议题时,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指导,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3)针对“抓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建章立制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抓好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自查,发现存在缺少机关内审监督机制、干部档案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及时改正。二是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以及潜在风险点,相应制定完善《市委史志室内部审查制度》《市委史志研究室各类史志作品报酬支付实施办法(试行》等10项制度。三是结合每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检查,于下半年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下基层调研指导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大力弘扬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坚持“开门修史修志”,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调研,3月以来,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征集资料27次。二是简化出差、费用报销等审批程序,仅保留必要审批。整理印发费用报销流程,提高费用报销效率;优化公务派车审批。
(2)针对“史志印刷资料堆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民主研究史志资料印刷数量,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务实确定发放范围和对象,及时分发,减少浪费和库存堆积。3月以来新出版的《泉州年鉴(2022)》《泉州日记(2022)》等书籍,根据实际发送范围确定印刷册数,共印刷2000册,在两周内分发完毕,留必要库存200册。二是多形式开展史志资料交流,减少旧库存。常态化开展史志文化“八进”活动,为“党建+”邻里中心、学校等单位阅览室提供史志书籍和党史学习资料;在新华书店、晋江市图书馆、石狮华南社区“党建+”邻里中心等地设立“史志驿站”,提供史志书籍给社会大众阅览;结合“泉州史志”公众号推广活动,赠阅史志书籍。3月以来交流书籍3000多册。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
(1)针对“超标准发放部分专家审稿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核算已发放专家编审费和审稿费等稿酬费用,2019年10月—2022年10月史志室发放稿酬共计175720元,主要为地方志汇编、审订、编辑加工、彩图美编和《泉州年鉴》审订、校对费用,其中,发放校对费11笔,标准为30-70元/万字;汇编费10笔,标准为2-20元/千字;审订费31笔,标准为30-50元/万字;编辑加工费28笔,标准为30-60元/万字;原创稿费1笔,标准为150元/万字;彩图美编费2笔,标准为50元/版。皆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的通知》中关于“志书、年鉴、《方志文萃》及其他地情资料文稿(图片)”的稿酬标准,未发现超标准支付稿费的情况。二是结合实际,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研究制定《市委史志研究室各类史志作品报酬支付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稿酬发放。
(2)针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清查聘用人员及临时聘请劳务人员发放的津补贴,2019年10月-2022年10月期间,违规向长期聘用人员及临时聘请从事编审的劳务人员发放津补贴35853元,其中,未休年假报酬8000元、交通补贴15200元,与反馈问题中的数额相符;年终一次性奖金12653元,比反馈问题13900元少1247元。经详细核查账目明细,与巡察组沟通核实,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金额为12653元。二是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24853元。另有11000元违款暂未清退,涉及2人,皆属社会人员,已于2022年与我室解除聘用关系,无法取得联系,参照《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有关规定,经室务会研究,暂不清退。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综合科科长和人事、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机制,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制定《市委史志室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审。
3.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1)针对“专家评审管理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对2019年以来外聘专家进行核查,共发放劳务费用62笔,涉及97人次,皆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符合聘用要求,未发现随意聘请专家现象。二是加强聘请专业人员参与评审等工作的管理,制定《市委史志室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史志作品编修和评审、授课等的手续、流程。聘请专业人员前,人选和费用标准需经室务会研究通过,在报销支付相关费用时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针对“史志资料印刷品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书籍出入库等管理工作,设立图书管理员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图书管理,切实履行印刷书籍验收、入库登记、出库审批等手续。定期检查台账,对书库进行盘点,及时掌握图书管理情况。
(3)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所有史志资料印刷服务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史志室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二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将分散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限额等相关规定,补充更新到《市委史志室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中,严格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或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按要求公开当年度采购意向。自2023年4月起,按规定对《泉州史志》印刷业务进行采购。
4.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针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综合科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市委史志室财务管理规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资金支付审批事项的专项自查,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审批流程,将资金支付审批相关流程补充更新到《市委史志室财务管理规定》中。对综合科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财务人员未经审批提取大额现金等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西郊花苑新村602宿舍作为单位书库使用,存放需长期保存且短期内使用较少的库存图书。二是对2020年9月-2022年10月报废的2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处置,残值收入490元,已缴交国库。三是补齐会议桌对外调拨相关手续。在2019年12月的会计凭证中找到对外调拨审批、签收等凭证,已将凭证放入指定台账中。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机关资产进行盘点,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接待费长期挂账合并结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加强财务报销等业务的学习,加强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一事一结”,综合科落实监督提醒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开展专项自查,未再发现此类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半年认真分析研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态势,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年终专题听取和认真总结年度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实际困难,为下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得失、积累经验。3月20日,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了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每年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4月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中级法院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4月1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身边违法案例。
(2)针对“个别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影响党员干部工作激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室务会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班子成员定期与全体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调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反向约束手段,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干部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当年度出现一次“一般”“较差”等次,取消年底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多次出现“一般”“较差”等次,由1名班子成员挂钩帮扶,帮助定措施、抓整改,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执行。二是主要领导对个别干部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其积极参与机关工作,端正态度,服从组织安排。三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执行好请假报告制度。做好日常考勤,严格请假审批,每季度统计通报出勤情况。
(3)针对“监督责任有所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政治监督工作,按规定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室务会议、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议,以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3月以来邀请纪检组到会监督指导10次。二是完成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进一步梳理单位和各科级干部廉政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在重要时点和节点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形成良好风气。
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
(1)针对“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室务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建立党建工作周汇报机制,主要领导每周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亲自谋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3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总结2022年度机关党建主要做法成效,部署2023年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市委史志室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结合部门职能特点,策划生成《红心映照匠心 忠诚记录华章》特色党建项目,开展《新思想溯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溪茶产业的重要论述在泉州的探索实践与时代价值》等党建重点课题调研。三是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对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督促指导,每月固定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在“史志文化讲堂”交流学习心得、开展志愿服务等。合理使用党建经费,3月以来已使用党建经费1.2925万元。
(2)针对“党总支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党总支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党总支副书记由兼职调整为专职党务干部,并强化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履职本领。二是着力推动创建模范机关。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将“创建模范机关”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人。三是带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和引导党员主动参与支部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承诺践诺等活动,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党建活动。
(3)针对“基层党支部规范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抓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室务会和党总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五好党支部”事宜,制定“五好党支部”创建任务目标,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度。二是组织机关党支部支委和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章条例,分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本通》等资料,切实提升支委和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规范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三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指导检查。结合每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检验查阅“三会一课”等记录,确保记录完备、准确。
3.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室务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室务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条例,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落实好回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要求。二是对个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立即整改。认真比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组织对2019年以来选拔任用的过程性档案进行自查,未再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室务会严格把关干部考察方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流程,加强全程监督,杜绝出现公示时间不足等情况。
(2)针对“干部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标准、层层把关,建立档案材料鉴定审核机制。突出抓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身份、奖惩等关键内容的审核。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严格十大类材料的归档程序、明细、范围、时限。三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收集联络员制度。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党性觉悟强的干部专门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归档材料文字清楚、印章清晰、手续完备。
(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管理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处级干部作为登记备案对象,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二是明确审批程序。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人员须填写《办理因私出国(境)有关手续申请表》和《因私出国(境)承诺书》,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由综合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最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审批程序逐级报批、严格把关。三是严格证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出入境证件,并及时更新、完善证件管理台账,认真做好备案、登记、审批等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还有差距”的问题。其中,2018年负责推进“乡村记忆文化”建设项目,未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对作为参评要件的村志编修进行统筹谋划,至巡察时50个试点村只有8个完成村志编修。
未完成整改原因:至7月13日,50个试点村中有12个村完成村志编修,10个村完成审查验收、12个村完成修改稿,16个村在编。“乡村记忆文化”项目试点村大部分历史悠久,时间跨度长,由于志书涉及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多个方面,编修之前需搜集大量的资料,但村一级留存的档案资料较少,搜集资料难度较大,加上村一级缺乏编史修志的专业人才且编纂经费不足,以上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纳入后续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试点村(社区)志书、地情书编修工作方案》,分三批推进村志编修工作,计划至2023年8月底,完成22部村志(地情书)编修;至2023年年底,完成48部村志(地情书)编修;至2024年6月,完成最后2部村志编修。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方案制定具体编修计划和时间安排表,指定具体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并于每月底上报编修进度,确保按时序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2024年6月1日。
(2)针对“履行‘为国著史’‘为民修志’核心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其中,“十三五”时期史志规划工作仍未全面完成,二轮修志工作明显滞后,《泉州市志(1991-2010)》至巡察时尚未完成审校及印刷(原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
未完成整改原因:2020年12月,二轮《泉州市志》通过省委党史方志办终审,提交方志出版社出版。方志出版社分别于2021年11月、2022年8月、2023年2月反馈初审、复审、终审意见。2023年3月以来,市委史志室就方志出版社终审意见对志稿进行最后修订,4月底完成修订再次提交出版社,5月底,出版社审核通过,现已经开始印刷。
下一步整改措施:跟踪落实志书印刷事宜,盯紧印刷厂,在2023年8月底完成市志印刷工作。同时启动第二轮志书编纂出版的分析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第三轮修志打好基础、提供借鉴。
整改时限:2023年9月1日。
(3)针对“发挥‘以史鉴今史志资政’作用不突出”的问题。其中,泉州市史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至巡察时尚未制定印发。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史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于2022年9月已完成初稿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因史志事业的特殊性,为防止出现意识形态风险,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截至7月13日,中央、省委暂未出台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省级规划初稿已征求过各地市意见,等待中央规划出台后再印发执行),省内其他地市也未印发。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修改我市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初稿,待上级规划出台后,充分吸收、贯彻上级指导精神后印发执行。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要求,扎实推动巡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个别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史志事业发展的结合点,持续提高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史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制度执行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史志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各方面工作,切实履行好“存史、资政、育人”职能,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泉州篇章贡献史志力量。忠实记录好泉州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和成就;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泉州的实践和启示,继续围绕市委中心大局提供资政参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制度化,加强宣传载体建设,扩大覆盖面;加强史志队伍建设,发挥好党史方志专家库作用,着力构建“大党史、大方志”工作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86050;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6314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t0595@163.com。
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