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反馈会后,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委员、财务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推动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市残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成立由其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持召开市残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15条,深刻剖析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推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带头作用,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推进会议15次,认真研究谋划整改思路,带队深入基层督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2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亲自指导审核把关反馈会新闻稿、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转化整改成果。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残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10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以上率下、履责担当、精准发力,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深挖细查问题根源,从源头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制度31项,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残联机关提质增效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新思想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贯彻新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巡察整改以来,市残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4次,其中3月24日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并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以及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如5月26日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助残日之际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致贺信精神,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主席贺信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加有力举措发展残疾人事业,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市残联党组成员结合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基层调研残疾人工作28次,听取县级残联年度工作安排,督促推动惠残政策落地见效。
(2)针对落实“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思想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督促指导县级残联开展困难残疾人月排查工作,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漏保漏救”的残疾人及时向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反馈,推动符合条件残疾人应享尽享低保政策。截至2023年6月,防止返贫筛查重度残疾人20.7万人次,经民政部门核实纳入低保366人、特困供养32人、给予临时救助174人。二是加强残疾人康复照护服务。下达2023年度购买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资金214万元,3月31日举办残疾人居家照护业务培训班,指导基层开展购买服务工作;5月18—30日举办泉州市第五期脊髓损伤者生活重建训练营,助力伤友通过康复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制定出台《泉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具体措施》,深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3月18—19日组团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展能节活动,荣获团体第二名、优秀展能奖、优秀组织奖;5月26日联合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举办“助残就业·平等共享”泉州市2023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暨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联系发动17家市属国有企业和47家民营企业为200多名残疾人求职者提供860多个岗位,活动当天117名求职残疾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1名残疾人现场与企业签约。四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3月10日印发《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修订)》,从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更便捷及时享受就学补助;联合市教育、卫健等部门帮助18名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五是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残疾人主题征文、文化进残疾人家庭等活动,广泛征集并展播残疾人公益短视频、工艺美术作品,组织参加全省残运会特奥会,蝉联全省残特奥会双第一佳绩,并获优秀组织奖、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持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六是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条件。总结提升全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现场会泉州典型经验,3月31日举办业务培训班,指导基层残联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效。七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合住建部门推动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无障碍样板街道创建工作,3月28日在全市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上建言献策,并协调丰泽区、泉港区积极配合完成创建任务;4月27日举办全市无障碍环境督导工作培训班,帮助各县(市、区)无障碍督导队提升督导能力;4月29日组织市肢协、市盲协会员前往丰泽区图书馆参观体验现代化技术阅览设备和无障碍设施;5月25日组织市肢协无障碍督导队体验督导泉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的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学习。3月24日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北京冬奥精神的科学内涵。二是规范学习制度。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泉州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主流媒体等,刊载残疾人工作信息报道100多篇,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光芒”栏目,累计报道残疾人自强模范典型事迹15篇,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进展、新成效。2023年3月,我市选手潘志超作为福建省首位入选国家队的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手参加第十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美发项目铜牌;2023年6月,潘志超勇夺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美发项目第一名,通过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报道获奖情况和个人事迹22篇次。四是营造助残氛围。在“爱耳日”“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市科协、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关工委等单位及助残机构开展系列活动5场,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助残事业,广泛凝聚扶残助残社会正能量。
(4)针对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召开市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要求专门协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指导自主学习。向专门协会分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等读本资料,指导市肢协开展辅具服务进社区、市盲协开展为市民免费按摩公益活动等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发展的各类活动,持续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的方针政策,展示残疾人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三是举办主题宣讲。4月27日组织专门协会参加全市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为全体学员作“学听跟”主题宣讲,引导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关于代表性不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够到位的问题
(5)针对残疾人意外伤害理赔权益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残联党组深刻认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深入反思日常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存在的不足,3月31日组织召开全市残联系统维权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进一步加强保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发函、约谈等形式,告知承保机构针对巡察指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逐一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关承保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改进理赔服务,采取短信提醒、发放宣传单、推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提高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政策知晓率。截至2023年6月,死亡理赔2724件329.8万元,正在办理死亡赔付手续80件,理赔案件1550起全部获赔。三是优化采购方式。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意外伤害险项目的通知》,会同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市级补助资金,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新一轮承保机构,进一步提升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水平。
(6)针对残疾人康复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联合制定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地方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对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监督”规定,市县两级残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看、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62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监督68次,针对性提出合理布局功能用房、科学设置课程、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康复人才培养等建议。二是全面组织评审。严格按照《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泉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工作流程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扎实开展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评审工作,共确定协议管理机构78家。三是引导规范服务。严格督促县级残联与所在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费用审核及结算、监督管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并召开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工作座谈会或培训班,强调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必须终止服务协议情形,引导机构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7)针对残疾人信访诉求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信访工作制度。重新梳理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针对存在不足,研究制定解决对策,要求按月对转办件及时跟进回访,每月汇总全市残疾人信访数据,分析信访趋势并在市残联机关办公会上通报,集体讨论应对措施,推动残疾人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二是及时跟踪办理情况。组织开展2019年11月以来信访件办理情况“回头看”,从中梳理出7种诉求情形,分类进行跟踪督办。对受理的信访件,除转由基层残联办理外,还通过入户协调解决跟踪督办,如3月14日赴晋江市实地了解残疾人反映救助诉求信访件落实情况。三是引导合理表达诉求。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残疾人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7场次,在全国助残日爱心助残广场活动现场面向市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残疾人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3.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残疾人公共服务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8)针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残联党组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召开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等形式,深刻剖析反思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效不明显的原因,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切实摸清底数。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活动,要求各县(市、区)残联综合运用福建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手机APP调查软件等形式,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需求调查,进一步摸清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底数。三是加大培训力度。3月28日印发《2023年全市残疾人技能技术培训计划》,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举办定向式、订单式等残疾人技能技术培训,提升培训与就业的结合衔接度。截至2023年6月,全市组织开展残疾人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陶艺、美发、种植养殖等技能技术培训17场,培训经费使用率达75%。四是搭建就业平台。2023年3—6月,联合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举办春风行动暨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服务、残疾人就业帮扶暨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夜市招聘系列活动,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实施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和政策援助服务,充分挖掘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73场次,目前全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7万人,已就业3.82万人,扣除未就业中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残疾人就业率为80%。五是强化政策宣传。4月3日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5月份全国助残日期间,编印《残疾人就业条例》宣传册及《泉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折页10000册,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服务窗口、全国助残日广场活动、残疾人就业帮扶暨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现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双下乡服务活动中广泛宣传帮扶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六是精准推动就业。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阵地服务功能,引入肢体残疾人自主创办的电商实体,建设泉州市残疾人电商基地,对有就业创业意向的残疾人提供电商基础培训、运营实操、产品对接、创业指导等服务,目前基地安置10名残疾人就业,带动6名残疾人居家就业。积极主动协调市医保部门,大力推动盲人医疗按摩机构与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2023年3月全市首家盲人医疗按摩机构正式并入医保网。七是补齐工作短板。通过下发催办函、面对面座谈讨论、实地走访督导等方式,督促指导未完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任务的丰泽区、石狮市、德化县于2023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创建工作,切实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保障。
(9)针对康复服务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完成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村(社区)服务站点创建任务。通过下发催办函、举办业务培训班、深入基层调研督导、面对面座谈讨论、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做好督促指导,截止2023年5月,洛江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全部完成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村(社区)服务站点创建工作。二是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起市级在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叠加5000元救助,下达2023年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资金105万元,缓解孤独症家庭康复费用压力。投入80万元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补助康复服务。三是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水平。落实残疾人辅具补贴制,下达市级辅具叠加补贴70万元,严格按照辅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提升辅具展示、体验、评估、适配、转介、政策知识宣传等服务水平;受理残疾人适配辅具补贴申请158人次,及时发放辅具补贴;深入社区邻里中心开展便民辅具维修借用服务10场次。四是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3月17日举办全市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培训班,邀请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第三医院专家对全市残联系统康复工作者和残疾儿童康复协议管理机构康复从业者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深刻认识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联合市科协、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关工委等市直单位在全国爱耳日、世界孤独症日期间广泛开展科学爱耳护耳、“守护星”志愿服务联盟成立仪式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沿街LED屏等宣传残疾预防常识,在泉州电视台制作播出《健康责任田》残疾预防科普节目5期21频次。六是认真开展下乡义诊宣传服务活动。全年计划下乡服务12场,目前已开展9场活动,组织医院康复医疗技术、辅具适配维修、心理服务咨询、助残志愿者等深入村(社区)“党建+”邻里中心及康复机构开展康复义诊、辅具维修、心理咨询服务活动,受益残疾人2000多人次。
(10)针对托养服务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不折不扣完成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创建任务。通过召开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下发催办函、深入基层调研督导、面对面座谈讨论、实地走访等方式,强调部署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创建工作和推进措施,截至2023年5月,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实现全市覆盖。二是着力提升托养服务水平。通过召开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托养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征求特殊教育专家和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调整优化第二期托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15条,调整考评标准8处,细化项目承接机构行为负面清单,增加机构人员要求、入托管理、服务监督等分值权重,并专门设置最低服务人数指标,根据考评结果扣减相应比例托养服务费。三是认真做好托养对象复托服务工作。因受疫情和托养项目服务承接机构存在管理漏洞等问题影响,市残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责成承接机构停业整改,完善管理制度,直至2023年4月10日才复托,经与原在托学员家长充分沟通回访,目前托养服务人数由复托之初的62人回升至81人。四是广泛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通过制作宣传片、宣传折页、组织活动、入户宣传等方式,持续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入托服务。如在5月份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策划组织社区融合、志愿服务、爱心义卖等多项活动,有效提升托养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同时推动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协助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工作。截至2023年6月,托养宣传工作经费执行率51.38%,比上年同期增长36.51%。
4.关于管理能力不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全面的问题
(11)针对统筹协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联动协作机制。聚焦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工作领域,强化与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联动协作,加强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联系走访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25个,召开座谈会9次;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修订)》等惠残政策;联合市卫健委扎实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协议管理评审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单位举办爱耳日、世界孤独症日、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系列扶残助残活动12场,持续营造浓厚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二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报送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计划的通知》,组织发动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残工委积极开展助残活动,29个市直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慰问帮扶、康复服务、就业服务、志愿助残等9大类43项服务活动,各县(市、区)相继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主题活动,不断汇聚扶残助残强大合力。三是跟进规划执行情况。根据省政府残工委有关通知,以及《泉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5月11日以残工委办名义下发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通知。先后走访残工委成员单位25个,有序推动泉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落细落实,如与农业农村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民政局完善残疾人群体救助帮扶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联合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举办泉州市2023年残疾人就业帮扶暨市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积极搭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求职者双向沟通对接平台,帮助更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愿望,营造平等共享的助残社会氛围。
(12)针对对基层残联组织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调落实管理规定。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工作会议5次,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督导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工作36次,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强化对联络员的绩效考核。二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在全市推广德化县创新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千分制年度绩效考评做法,各县(市、区)采取轮流安排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到县级残联跟班学习等形式,切实强化联络员日常管理考核。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交流。4月27—28日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采取主题宣讲、专题辅导、政策解读、经验介绍和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提升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对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文体服务等政策业务的掌握水平,努力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履职能力。各县(市、区)残联结合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先后举办业务培训班12期,基层残疾人联络员参训率达100%。
(13)针对对协会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月1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盲协、市肢协依法登记审查、内控管理机制建立、协会财务和人事管理以及协会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反馈存在不足,指导市盲协、市肢协健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按要求建立日常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二是督促指导市盲协加强财务规范管理。通过约谈市盲协领导班子、实地检查、引导推荐学习先进协会工作经验等方式,推动市盲协修订完善《泉州市盲协财务管理制度》,选准配强协会财会人员,聘请第三方会计机构管理协会财会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网银U盾经办和审核签章分开管理等规定,严格备用金管理,根据协会业务活动需要设定备用金限额。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方案。3月27日重新修订《泉州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要求,定期分析研判部署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市残联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总结上一阶段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思路,要求强化市残联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
(15)针对阵地建设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市残联网站信息管理。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公布、更新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出台惠残政策措施、残疾人自强典型事迹宣传等各类动态信息,坚决杜绝出现“僵尸网站”“空壳栏目”等现象。二是加强市残联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第一时间修复心理咨询板块界面无法打开的问题,督促第三方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协议规定加强对承接机构的日常监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审批发布信息。重新修订《泉州市残联信息发布审核表》,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逐级审核把关,建立工作台账,严肃信息发布纪律。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修订完善《泉州市残联机关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增强干部网络安全意识。三是改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举办全市残联系统新闻宣传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促进提升残联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7)针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申制度规范。市残联党组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3月24日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泉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4月14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2年市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重点部署安排2023年工作任务。
(18)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制定《泉州市残联廉政谈话记录单》,4月28日市残联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7人次,并督促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4人次。二是召开述责述廉会议。4月6日召开市残联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班子成员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采取务实管用措施落实整改。
(19)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组织机关部室及直属单位干部全面梳理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33人次,着重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共查找风险点189个,其中高风险等级19个、中风险等级49个、低风险等级121个,有针对性提出具体防控措施205条,注重事前防范,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切实筑牢廉政防线。二是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在清明、“五一”、端午节前,组织开展廉政谈话61人次、通报典型案例24个、群发廉政提醒短信108条,重申作风纪律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20)针对直接联系残疾人群众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联系机制。根据《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市残联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制度,结合党员干部到社区“双报到”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今年以来,市残联4名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开展残疾人工作调研累计96天,督促基层残联落实惠残政策,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难点问题。二是开展联系帮扶。市残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33名干部经常性联系350多名残疾人群众,悉心听取残疾人反映诉求,热心帮助残疾人解决惠残政策享受、康复服务训练、就业创业帮扶、技能技术培训、就学扶助、参加文体竞技比赛、居家出行无障碍等困难,并及时建立联系台账。
(21)针对办事流程精简优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基层调研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项目执行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二是优化实施方案。3月10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修订)》,将申报材料从原来的6项缩减为《申报表》和《有效在学证明》2项,申报时间提前半个月,取消村级初审环节,公示时间从一个星期缩短到3个工作日,同时实行证明材料容缺受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效,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就学补助更便捷、更及时。三是举一反三排查。对其他扶残助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从中进一步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统一公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所需申请材料清单、明确疾病诊断证明和康复建议有效期、简化孤独症儿童申请康复救助材料。
(22)针对问题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摆剖析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省级教就项目落实“回头看”,排查梳理项目存在问题和执行风险点,制定《项目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项目执行。二是完善项目监管。3月31日举办残疾人教就项目规范化执行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项目政策,讲解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管和档案管理。三是提升业务水平。4月28日举办全市残联系统残疾人就业工作者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残联教就部业务骨干就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读指导,现场互动解答工作疑难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基层残疾人就业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关于扶残助残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23)针对专项资金检查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助残项目抽查方式。按照市残联采购管理办法,通过邀请三家询价,确定项目抽查承接机构,并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与承接机构面对面衔接,明确抽查内容及要求,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2022年度市级扶残助残项目落实情况抽查工作,及时向有关县(市、区)残联反馈抽查中发现的扶持对象联系方式不存在、不知晓享受的补助标准、实施项目档案收集不完整等问题,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二是随机跟踪了解助残项目落实情况。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根据扶残助残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不定期抽查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一步优化抽查方式方法和频次,持续提升助残项目落实执行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承接机构的督促指导。指定专人全程跟进第三方抽查进展情况,4月24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南安市了解抽查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残助残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放、安全规范。
(24)针对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要求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残联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调研,提前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调查,精准摸清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市残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18次,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督促指导,有力推动县(市、区)残联统筹历年残疾人就业培训专项结余资金和年度预算经费,结合贯彻落实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泉州市具体工作措施,以及参加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切实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23年6月,残疾人就业培训专项经费执行率达85%。二是全面推行残疾人居家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工作。3月31日举办业务专题培训,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向社会购买残疾人家政护理服务,同时推动县级残联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慈善等资金投入,最大化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4月18日行文转发南安市残联积极发动慈善力量参与残疾人居家养护等扶残助残事业做法,有力推动重度残疾人家政护理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切实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制度。2023年3月市残联3个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分别制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二是指导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梳理核查康复中心辅具流动服务车定点保险情况,该车辆系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于2012年12月配发,属特种技术用车,平时仅用于每月一次下乡义诊宣传服务及辅具运送,车况均无大修。选择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附近的一家汽车美容维护中心进行保养维护,该修理厂经营手续完整,维护保养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现象。
(26)针对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市残联基金会银行账户清理工作。3月29日完成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基金会)银行账户销户手续,账户余额上缴市财政专户。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市残联及直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资产负债表中“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余额长期挂账,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将科目余额全部上缴市财政。
(27)针对执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举一反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费用报销手续,涉及采购项目的结算票据,严格要求项目承接方提供税务局增值税发票。
(28)针对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自查。组织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核对相关情况。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泉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加强差旅费支出管理,住宿费、机票支出等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
5.关于扶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9)针对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分析工作瓶颈。针对“福乐家园”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各个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3月31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福乐家园”工程建设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运作情况。二是积极主动协调推进。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福乐家园”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早日解决,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30)针对托养项目考评制度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优化合同条款。市残联党组深入分析托养项目考评制度不够科学问题,组织专家集中讨论,在与承接机构充分沟通基础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调整优化相关考评标准,细化项目承接机构行为负面清单,增加机构人员要求、入托管理、服务监督等分值权重。二是扩充托养项目考评专家。充实扩大考评人员来源面,从泉州高校特教专业、特殊教育学校、市县残联系统招募特殊教育行业工作者、托养业务工作人员,组建托养项目考评专家成员,实行动态更新,避免来源单一问题。截至2023年6月,已招募35名专家成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项目季度考评组人员,最大限度防范廉政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1)针对党组会和理事长会议权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申制度规范。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共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和理事长办公会制度,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并在实际工作中对号入座,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加强会前会商。会议研究前党组班子成员加强与相关责任科室沟通,明确议题研究主体,提高党组决策严肃性、规范性。
(3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议事规则。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共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议事程序,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8次党组会,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33)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细落实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全组成员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强化管理监督与分工合作制度,全程参加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落细落实日常监督,加强事前分析研判、事中推动落实、事后评估问效,助推党组民主决策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发挥政治监督协作功能。深化落实《加强政治监督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发挥政治监督协作联动功能,对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运营管理以及南安市扶残助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对泉州市残联开展巡察整改现场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市残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内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市残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以及市肢体残疾人协会、市盲人协会的经费使用等进行检查。
(34)针对对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市残联党组明确党支部分工以及纪检委员的职责任务,并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二是传导责任压力。开展对市残联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谈心谈话,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其认真履行纪检委员职责。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的指导和帮助,抽调支部纪检委员参与信访线索初步核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纪检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35)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对今年派驻监督的重点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强调,传导压实“两个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3月7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制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实效。4月14日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残联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悔之晚矣》,并要求全员对照检查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6)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4月20日市残联党组专题听取2022年市残联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2023年市残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市残联“党建+”助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3月24日市残联党组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并将党内法规纳入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3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支部委员党务知识学习,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开设“机关党建”“三争”专栏,刊发党建相关信息21篇。三是提升学习质量。依托市残联党小组微信群,不定期发布党建学习资料,组织党员交流心得体会2批30人次,丰富拓展“三会一课”内容,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的参与性、实效性。四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严格规范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支部委员和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开展相互批评,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38)针对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主责主业。4月20日市残联党组专题审议《2023年市残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市残联“党建+”助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统筹部署,压紧压实主责主业。二是推进特色党建。坚持把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4月21日印发《市残联“党建+”助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强基固本”“先锋引领”“倾心助残”三大工程,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职责,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提高工作质量。广泛开展党员志愿助残服务活动,积极调动、组织机关党员和残疾人志愿者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维修、心理咨询服务、康复义诊等志愿助残服务活动9场次,大力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
(39)针对党建活动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住重点任务。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统筹部署,注重加强党的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确定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施“党建+”助残服务行动、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做实“双报到”工作、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等5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抓牢学习教育。按季度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开展研讨交流2批30人次。三是抓好整改落实。要求将“守护初心”纳入组织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深刻对照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4.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40)针对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党组定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主导主责作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提升干部管理整体效能,推动残联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强化政策学习。3月24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人事政策法规,4月25—26日安排专人参加市直单位“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质效”专题培训班,切实掌握政策规定。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
(4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工作政策,4月25—26日安排专人参加市直单位“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质效”专题培训班,加深对干部人事工作政策业务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规范干部考核工作程序。严格纠正涉及人员未回避、公示期未满的问题,确保程序规范、考核考察严格。三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规范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及经办人员信息。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福乐家园”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福乐家园”一期工程土石方、排洪沟两项附属工程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福乐家园”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度缓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待审核结论出来后,召集有关各方确认工程结算结果,补齐相关决算资料。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抓住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提质增效。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鞭策,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持续保持残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进一步推动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长期坚持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07871;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三楼西侧D341,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1203.org。
中共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