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个市场的临时摊位有多少?摊位费都缴入单位账户里了吗?”日前,惠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县市场服务中心进行“回头看”检查。
惠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县市场服务中心下属市场进行摊位租金缴交“回头看”检查。(汪泽翔 摄)
之前,该组对县市场服务中心摊位出租和摊位费收取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崇武镇市场交易管理所报账员林某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缴交摊位费收入问题。在与挂钩联系纪检监察室探讨研判后,认为该问题线索可查性较强,随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
“月初统一收摊位费,月底缴入公家账户,公款在个人银行卡里存留近一个月。”
“个人日常开支都用这张卡,会不会用到公款?”
“是否存在摊位费被截留的情况?”
一个个的疑问盘旋在核查组成员脑中。在调取银行流水明细后,林某公款私存、公私不分的问题浮出水面,但开支条目众多,是否使用公款难以界定,让核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2021年和2022年春节前,林某分别给所里每个人转账2800元、1800元,应该是过节费。但这些钱从哪里来?”敏感的节点,数百页账单里的两串记录让核查组寻到了突破口。
随即,核查组前往崇武镇市场交易管理所核实情况,意外发现一本小小的线圈本,里面简要地记录着一些收支情况:2021年1月收入,食堂15600元、春联3000元,2月支出,值班600元、过节费22400元。
“过节费22400元与银行转账记录一致,这应该就是报账员的记账本。”核查组决定找林某谈话了解情况。
“你们收取的市场摊位费都缴交给县市场服务中心吗?为何每月总金额经常不一样?”
“摊位费我们都有缴交,因为每个月有新租、退租,所以金额不一样,县里账目上都记得一清二楚。”林某开始就辩解否认。
“那这个小本子是你的记账本吧?这里面记录的收支情况怎么在县里账目上都找不到呢?”
在证据面前,林某只得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2021年初,崇武镇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人刘某与全体人员集体讨论,决定采取截留临时摊位费、虚报炊事员工资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过节费、值班补贴等费用,“小金库”款项由林某保管,并登记使用情况。林某将摊位费收入和“小金库”款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公私混用。
最终,刘某因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某因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涉及违规违纪款项全部退回。驻县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向县市场服务中心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面摸清所辖市场摊位底数,动态掌握租赁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文字:汪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