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9月2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市金融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这一“后半篇文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学习讨论,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二)压紧责任链条,挂图整改销号。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为全局整改工作把方向、定基调,先后主持召开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问题逐一定责、定人、定事、定时,细化整改措施102条,实行挂图作战,对上寻求支持、横向加强协调、对下传导压力,带动督促全局上下聚焦问题抓好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负起整改责任,主动靠前指导,督进度、抓落实。各责任科室对号入座,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统筹推进,拓展整改成果。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坚持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整改融入金融业务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共新制定和修改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30项制度。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泉州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凝聚合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金融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彰显金融担当、展现金融作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新思想新发展理念,推动泉州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不足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新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经济和金融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6次、党组会7场,均由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学习研讨专题、认真把关学习材料,学习内容围绕专题开展,确保学精学透。二是召开金融工作专题学习会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派员到会指导。会上,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上对金融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等历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研讨。三是召集各县(市、区)金融办(局)负责同志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系统工作会,总结2022年全市金融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金融工作,为2023年金融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2)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助推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抓手。健全评价体系,2023年2月27日,局党组研究通过《泉州市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评价方案》,其中《泉州银行业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评价方案》将制造业贷款相关指标提高10分;《驻泉金融管理部门评价方案》将制造业贷款相关指标纳入考核评价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加强督导通报,按月通报全市银行业机构增存增贷、制造业贷款投放情况,增加对制造业贷款占比指标的情况通报,对进度较慢的机构予以通报提醒;提请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增存增贷调度会,摸底各银行业机构存贷增长点及需协调事项。用好政策性贷款,鼓励制造业企业登录“金服云”平台申请“纾困贷”,2022年12月1日以来,累计309家制造业企业获得贷款9.14亿元。截至2023年2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1603.96亿元,比年初增加95.49亿元,同比增长8.62%,制造业贷款占民营企业贷款比重为68.14%,较2022年12月末提高0.46个百分点。2022年12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保持全省首位,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推进实施“百千万”融资促进行动,2022年服务企业80家,较2021年多18家。于2023年2月印发《开展百名行长进万企融资促进活动方案》,细化分解全年全市金融服务小分队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工作内涵。将市级金融服务小分队与落实泉州市“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相结合,推动市级银行业机构与融资需求企业快速对接,联合市工信局推出首批制造业企业“白名单”,2022年12月以来通过“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新增授信500家,新促成融资106.6亿元。于2023年2月联合市科技局、工信局分别组织开展科技金融对接会、规上工业企业银企对接会、“国潮泉州”制服工装全省推介对接活动,搭建银企对接、产品推介平台。三是收集已公示未获“纾困贷”企业推送至银行业机构对接,首批推送企业6769家。截至目前,我市已投放第8期纾困贷24.6亿元,持续保持除福州市外全省首位。四是针对巡察发现的4家因当期额度已满、未获纾困的企业进行跟踪落实,3家企业已获得“纾困贷”支持,放款金额3800万元,1家企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贷款条件。
(3)针对引导金融业助推“强产业、兴城市”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总结经验,局党组于2023年2月27日研究修订《泉州市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评价方案》。二是深化“百千万”融资促进活动,2022年12月以来市县两级召开41场政银企对接活动。制定《强化金融服务助力稳经济保民生十八条措施》,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提升中央商务区的金融服务功能,推动东海银行总部区加快总部大楼建设和入驻步伐,截至目前,中央商务区已有6家市级银行机构入驻,初步形成金融资源聚集效应。四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2022年全市新增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较2021年增加34只,融资金额增加294.98亿元。其中2022年12月以来,全市新增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22只,融资金额123.8亿元。五是实施地方金融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引导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特色优势,提升支农支小的融资服务能力。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融资服务余额180亿余元。六是加大对县区的引导指导。2023年2月通报全市及各县(市、区)金融业增加值及其增速情况。
(4)针对金融人才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金融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推动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加强金融创新研究,其中,泉州农商行创新绿色金融案例在2023年2月获评泉州市优秀绿色金融案例。二是推动金融人才向中央商务区集聚,发挥6家银行总部大楼优势,运作好泉州农商银行“金融之家”,截至2023年2月底,中央商务区集聚各类金融人才1514名。三是落实金融人才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制定《泉州市金融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完善扩充泉州金融智库人员。
2.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助推企业上市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夯实培育基础,分类施策提升服务质效。强化与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的协同联动,持续推进上市辅导员、专家上门指导等举措,2022年12月以来,推动福建证监局、上交所等领导、专家上门走访辅导企业22家/次。落实问题清单责任制,召开上市后备企业调度会协调4家上市后备企业解决多项问题。二是创新培育机制,精准培育上市储备资源。开展拟上市企业“潜龙出水”调研建档专项行动,召集8家券商分组分区域拉网式摸排上市后备、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0家以上企业的对接服务和初步研判。同时启动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认定标准的修订工作,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注册制改革方向优化调整、提高门槛,着力提高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质量,在上市后备企业中设置基础层、培育层,将短期内上市预期强的企业纳入培育层重点辅导,并形成申报指南,近期即将启动2023年度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工作。三是聚焦培育重心,推动国企发挥带头示范效应。推动国企对接证券公司、基金等合作机构,推动市属国企加快改制上市步伐,2023年度拟申报后备企业增至8家;强化“点对点”对接,为国企搭建与上市公司“壳资源”直通渠道,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国企加速上市公司控股权收购工作;推动市属国企积极探索上下游企业并购,目前市属国企正在洽谈2宗并购。按照《泉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刺桐红”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对市级国资集团公司上市情况开展季度通报、不定期督导,目前已通报2期。推动市国资委将上市工作纳入对市级国资集团公司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2)针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引导银担深化互信合作,建立健全银担合作体系。截至目前,新增参与银担业务合作的银行机构3家。二是综合运用通报督促、考核评价以及财政资金补助等形式,大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工作滞后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增信服务作用,并进一步降费让利。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余额、全年新增融资担保额分别为105.17亿元、87.17亿元,均位列全省第二;平均年化担保费率0.29%、较好完成省上“不超过1%”的目标要求。其中,石狮狮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溪振安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分别为0.38%、0.45%,永春县桃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放大倍数为3.69。
(3)针对产业基金作用未激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措施支撑。起草《泉州市关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控)股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待市政府研究决定。二是建立以市、县、国企三级母基金为核心的政府引导型基金体系。2022年12月以来,推动鲤城区、丰泽区、南安市、惠安县新设母基金,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5只政府引导型母基金(市本级1只、县级11只、市级国资集团公司3只),全市国资基金(不含母基金)规模233.8亿元,相比2022年12月增加10.88亿元。三是强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推动市金控集团发起设立全市首只天使投资基金——泉州市科技创新天使基金,首期规模6000万元,已完成备案并启动投资;推动中金资本来泉设立规模10亿元的中金消费升级基金,已完成备案并启动投资。正式印发《泉州市创业天使直投基金设立方案》,相关责任单位正在开展募资工作。推动投资机构与拟上市企业对接促成投融资合作。
3.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目标引领,2023年2月印发《泉州市2023年信贷支持乡村振兴指导性目标》,明确县级和金融机构的任务,传导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压力,推动在泉银行业机构进一步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提升金融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督促推进,分别通报2022年1-11月、1-12月新增涉农贷款完成情况,督促推动各县(市、区)、各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大涉农贷款投放。2022年全市新增涉农贷款383.49亿元,同比增长8.32%,其中2022年12月完成新增涉农贷款68.73亿元。三是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2023年2月份印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方案》,鼓励银行业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2)针对推动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出台《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金融赋能绿色产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制定2022年度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规定,将绿色信贷发展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绿色贷款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予以扣分。二是加大鼓励引导力度。会同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开展泉州市优秀绿色金融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并自2022年12月起完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于2023年2月评选出优秀绿色金融案例8项。三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发展绿色债券方面,加强与交易所、监管机构、中介机构联动,积极利用绿色资产证券化这一新型债务融资。绿色企业上市方面,加强对“绿色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50家绿色企业的辅导培育,其中,2022年11月南方路机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2022年12月阳光中科列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绿色基金方面,推动在泉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绿色保险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绿色金融产品,2023年2月人保财险公司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政策性生猪期货保险”获评优秀绿色金融案例。碳金融方面,推动创新林业碳汇生态链系列产品,搭建“碳汇评估申贷平台”,建立碳汇测算体系。
(3)针对金融招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全市金融招商工作机制。于2023年2月出台《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金融招商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市金融招商专班工作制度、项目推进机制、市县联动机制、督促考核机制。二是建立金融招商队伍,于2023年2月印发《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金融招商队伍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国有企业金融招商负责人和联络员36人,推进市县联动、政企联动招商。三是以基金引基金、引项目、引企业方式,拓宽金融对外招商沟通渠道,着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提高金融招商质效。根据市招商办通报,2022年我局完成招商项目14个,投资总额278.39亿元,平均单个项目投资额19.885亿元,其中正式合同13个,完成率1300%,投资额20亿元以上项目2个。
4.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韧劲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金融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信贷风险一体化平台作用,加强不良风险双向监测,2022年底关键时点按日监测,滚动更新重点风险大户融资情况,推动全市不良贷款率持续降低,金融运行平稳向好。二是2022年12月2日召开专题金融工作会,督促各县(市、区)地方金融办做好2022年底及2023年信贷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坚持“一企一策”协调帮扶机制,通过发函、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协调资金保障事项。牵头制定全市银行业机构抽贷压贷断贷报告制度,着力稳定企业资金链。联合法院出台《关于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便利化的工作意见》,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落实司法重整企业税务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会同市发改委、法院、税务局为洛江区某公司提供政策服务,对企业司法重整税务信用修复工作予以现场协调推进。四是修订金融机构及驻泉金融管理部门各类评价方案,将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9885.46亿元,比年初增加966.5亿元。
(2)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抓手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充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单位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制定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目标和内容,推动任务落实落细。三是修订出台《泉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22年全市共发放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资金1.65万元。四是针对民间投融资机构较为聚集的市中心城区重点楼宇街区,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处置工作合力。2022年9月以来共排查企业12家,移交涉嫌照址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条。五是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在泉州电视台黄金时段、全市公交车移动传媒上播放防非宣传片和发布风险提示等形式,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邀请泉州市委党校老师作主题为“重视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讲座,就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等进行深入的学习。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深入的交流研讨。二是2022年度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4次,其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相关内容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金融工作相结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查摆意识形态存在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三是修订《中共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专门章节安排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四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均结合工作和个人实际,对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2)针对阵地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泉州主流媒体合作,进一步用好融媒体、“两微一端”等宣传工具和载体,积极开展政策解读,2022年12月,在中国网、《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刊发重要新闻稿件12篇。常态化在泉州市政府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信息和经验做法,2022年12月以来,共发布18条。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邻里中心、普法宣传示范点等现有阵地功能,推动全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活动,发挥示范点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共建成市级“防非宣教示范点”6个。三是深入街道社区与群众开展互动宣传,联合丰泽区清源街道办事处、泉州农商银行北峰支行,以党群驿站为服务阵地成立“社区党群互动金融宣传点”,并于2023年2月28日开展首场普及金融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四是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及时在局官网上发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报道,2022年12月以来,累计在泉州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动态42条,进一步巩固新闻宣传阵地。
(3)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舆情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处置舆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贯彻市委关于舆情处置工作的最新指导和要求,定期做好阶段性敏感舆情预防,针对网信办转发有关某金融机构相关舆情风险提示,及时提醒相关单位予以处理,积极稳妥处置化解舆情。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处置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扫楼清街盯场”非法集资风险、涉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整治等活动。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等部门突出对市中心重点楼宇街区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整治,分类处置风险隐患。2022年非法集资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8%。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单位网站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在全市公交车移动传媒上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片,在泉州开发区社区邻里中心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精神存在不足的问题
(1)针对对群众关切问题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信访件进行梳理,对未落实后续处理的信访件予以跟踪、补充完善,目前均已办理完毕。二是组织对相关涉访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约谈企业高管,确认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在约谈相关涉访企业高管时,研究分析涉诉问题原因,督促其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依法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处置化解纠纷。三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使命、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四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信访件办理予以规范,制定信访事项动态管理台账,及时跟进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2)针对行政审批效率仍较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与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沟通对接,认真梳理审批事项,进一步持续压减提速、优化政务服务。经进一步简化优化,“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初审”等4个事项办理承诺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优化为1个工作日,“典当行设立初审” “典当行股权变更初审”等6个事项由原来7个工作日优化为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共15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即办件”数11项、占73.33%。
2.关于党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政策文件,强化跟踪督促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和流程,其中要求加强跟踪督促工作,实现监管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办系统行政执法实操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为全市地方金融办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切实提升基层地方金融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组织人员对发现的相关企业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类金融机构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监管合力。加强与市场监管、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不断提升地方金融行业领域的监管合力。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组织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活动,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2022年共引导退出机构2家。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和流程,包括规范评审专家等第三方力量、检查人员等的现场检查行为,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四是夯实县(市、区)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县(市、区)监管检查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由市级监管部门检查的机构比例,确保检查计划落实到位。五是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办系统行政执法实操业务培训会,提升基层人员监管能力。六是对检查工作中存在不规范问题的1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剖析原因,针对工作标准不够高、整档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针对“文山会海”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发文管理,每月对发文数量进行监测统计,2022年发文118篇,同比减少17%,其中纳入精简范围的文件数6篇,同比减少25%。二是加强发文审核,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文办理规定》,对发文拟稿、审核、签发、编号、校对、印刷、分发登记等发文办理全流程予以规定。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到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学习财务管理经验,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内部收支管理规定、采购管理规定、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会议费管理细则、培训费管理规定等7份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坚持“无预算,不支出” “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将市财政局印发的制度汇编发各科室学习执行,协同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排查,共抽查3笔会议费、2笔公务接待费、5笔公务派车单,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2)针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采购事项自查。对20个项目进行排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并就相关业务展开讨论,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三是严格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编报情况,合理确定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和规模,坚持“应编尽编” “应报尽报”和“无依据不编报”,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目前2023年预算编报已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并批复,2023年2月17日按照要求在局官网进行公开。
(3)针对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排查两个项目的合同签订和费用支付过程,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等法规。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并就相关业务展开讨论,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三是重新修订《泉州市金融监管局采购管理规定》,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把政府采购款项支付审核关,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程序,按照合同支付条款及时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经济和金融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6次、党组会7场,均由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学习研讨专题、认真把关学习材料,学习内容围绕专题开展,确保学精学透。二是召开金融工作专题学习会,学习历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班子成员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做好金融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研讨,会议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派员到会指导。
(2)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议题报审制度和回避制度,对上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基本要素、意见建议、表决情况、议定结果等内容齐全完整。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规范性。三是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7次党组会,均邀请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监督。
(3)针对班子成员真学真用不紧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深刻领悟并把握中心组学习工作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内容涵盖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组成员均围绕自身工作职责进行深入发言。
(4)针对履行党政职责界限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党组、党支部职责,扎实有序规范开展党务活动。二是加强发文审核,制定《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文办理规定》,对发文拟稿、审核、签发、编号、校对、印刷、分发登记等发文办理全流程予以规定。严格公章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公章管理规定。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金融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一是加强理论培训。2023年2月20日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授课,对市金融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22人进行金融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实践指导。指导市金融监管局全局干部重点围绕人权、财权、事权三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通过“摸底数、排风险、评等级、定措施”的工作步骤,根据不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方案、监管制度、预警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教育管理,共指导排查廉政风险点96个。对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风险等级划分不够精准的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②加强对奖补资金的全程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加强前端监督。对拟出台的2023年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奖补措施要求报纪检组审核,加强对金融奖补资金评定环节的监督。二是开展现场查访核实。2023年2月22日纪检组到两家企业实地查看挂牌奖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对金融奖补资金进行全流程的跟进和监督。
(2)针对党风廉政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培训指导。一是2022年12月15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邀请市纪委党风室有关负责人对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作政治监督专题讲座,对政治监督的意义、范围、方式等进行诠释,强化市金融监管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意识。二是2023年1月18日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进行授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纪处分实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②加强督促推动。一是完善市金融监管局机关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抽调参加对市财政局巡察整改的交叉检查,参加廉政风险防控的把关,参与纪检监察的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等工作,贯通监督链条,充分发挥市金融监管局机关纪检委员的作用。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健全派驻局纪检组与纪检委员联系沟通,开展政治监督项目选题和推进工作,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情况,及时报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推动整改,形成监督合力,推进监督向末梢延伸,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前哨作用。③加强廉政教育。一是2023年2月17日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第四集有关金融领域腐败典型案件。二是2023年2月20日由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通报金融监管部门3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承揽银行设备项目、贷款申请、增资扩股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对市金融监管局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月12日,局党组听取机关党支部关于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推进金融党建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局机关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最新内容,修订《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根据全年党的工作总体要求制定《2023年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制定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时限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按照规定次数每年对机关党建工作至少进行两次专题研究,2023年2月9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2023年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2份文件;2023年2月2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金融”工作,研究审定2023年党建特色项目。三是局机关党支部与海西金租党委联合开展“学思践悟二十大踔厉奋发新征程”联学共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共建和业务融合。联合丰泽区委、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共同发起驻区金融机构和丰泽区直有关部门、丰泽区各街道党工委共同参与组建丰泽区金融服务红色矩阵,并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举办丰泽区金融服务红色矩阵成立大会。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我局机关党支部制定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1月30日以党小组会形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均联系实际查摆问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并客观公正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党小组组长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逐条完整做好会议记录。
(3)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整改意见。机关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小组成员所在的业务科室为依托,结合重点工作,分别谋划《党建助力信贷增信资源挖掘,持续帮扶企业增产增效》《党建赋能促联动,产业基金聚合力》两个党建项目,机关党支部将全年推进项目落实,实现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组织金融服务小分队,持续推进上市辅导员、专家上门指导等举措,协同福建证监局、上交所等领导、专家走访辅导企业22家/次。2023年2月7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百名行长进万企融资促进活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党员金融小分队一线服务行动,2022年,市县两级小分队累计服务企业1506家。2023年2月17日,市处非办联合开发区处非办组织党员干部在开发区“党建+”邻里中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宣传活动。
(4)针对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2023年市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新修订《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范畴。
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聘任制度制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升全局干部特别是人事干部专业化水平。二是根据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实际情况,对《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重新梳理修订,修改完善各项选聘条款。三是持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群发“廉节”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针对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名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试用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组意见,未发现2名干部在试用期间存在廉政方面的问题。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1名干部开展任职试用期满考察等相关工作。三是强化履职培训。选派1名处级、1名科级干部赴厦门市跟班学习金融工作先进经验。四是强化纪律教育。组织梳理廉政风险点,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排查,学习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等,增强全局干部遵章守法、明底线、知敬畏的法纪意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提醒谈话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助推企业上市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标准参考省级、厦门后备标准和注册制下对挂牌、上市企业的门槛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已先后2次征求意见,3月3日线上民意征集结束,因此,新的市级后备标准尚未发布,后备申报审核工作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发布《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4月中旬启动2023年度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申报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5月30日。
(二)针对产业基金作用未激发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印发《泉州市创业天使直投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因方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需负责筹集50%的资金,基金募资、设立需一定的时间。相关责任单位正在开展募资,已初步谈定投资人。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速完成基金募资和设立工作,尽快启动投资运作。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三)针对引导金融业助推“强产业、兴城市”力度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推进中央商务区银行总部区建设工程量大、时间周期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推动东海银行总部区加快银行机构总部大楼建设相关工作取得进展。
整改时限:2023年4月30日。
(四)针对金融人才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金融智库原有人员变动较大,不少人员因调动或离职离开泉州。截至目前,我局已制定《泉州市金融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抓紧更新“泉州金融智库”。
下一步工作措施:完善扩充泉州金融智库人员。
整改期限:2023年4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思想政治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落实整改重在长效、贵在坚持。在今后工作中,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将进一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实干实绩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奋进力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内监督和压力传导。跟踪问效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盯紧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闭环销号。
(三)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对标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主动融入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担当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主力军,在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中贡献金融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388559;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C栋南门厅7层。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jrjbgs@163.com。
中共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