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廉语丨小人之过也必文
来源:福建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3-04-01 14:45

释 义

一个小人对于自己的过错,总想办法说出一套理由,把过错掩盖起来。

解 悟

面对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错误、问题和不足,有的人总是遮遮掩掩、文过饰非,一味地撇清自己的责任,把错误归咎于他人或客观情况。而有的人则是坦坦荡荡、闻过则喜,主动从自身上查找原因,知错必改。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的一生不可能尽善尽美,难免会走错路、做错事。其实,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的逃避和掩盖,自以为是,知错不改。如此下去,势必酿成更大的错误,最后可能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境地。因此,在错误面前,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应该做的是,及时摆正自己的心态,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积极想办法去改正错误,把犯错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也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把知错就改作为一种常态、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供稿丨安溪县纪委监委

文字丨陈宝福

摄影丨许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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