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9日至8月3日,泉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巡察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2022年9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10月18日,研究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10月21日,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局党组书记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7次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等形式,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带领科室(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
(二)集中攻坚推进、落实问题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问题逐一定责、定人、定事、定时,实行挂图作战,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工作专班按照“周碰头、月分析、季总结”节奏,集中时间、力量推动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与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加强联动协同,强化日常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坚决退回重新整改,真正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固化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契机,把整改成果与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找准影响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推动从整改一个问题到整改一类问题,健全完善了23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形成了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得到充分体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聚焦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市政府“1+3”系列专项行动,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弘扬‘晋江经验’勇当双轮驱动主力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征集各类建言献策材料231份,评选“金点子”15篇,转化出房票安置试点等成果,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二是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针对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和人民群众需求,策划下达第二、三批“抓城建提品质”项目441个、总投资789.7亿元。全年共实施“抓城建提品质”项目1173个、完成年度投资80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0.5%。三是高质量制定《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规范保租房管理,两份文件入选住建部工作信息。四是在全省率先推动县域保租房发展,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德化县等5县(市)获省政府同意列入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多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获评市级改革创新项目。
(2)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激发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聚焦城市功能短板,完成《泉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市更新五年项目计划和更新试点项目清单》,并向住建部申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二是构建形成“68项基础指标+21项补充基础指标+30项专项特色指标”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发展建设状况,针对城市建设短板、“城市病”等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三是落实《关于加强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健全城建项目“谋划策划—建设推进—移交管理—考核评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库,策划入库3批492个项目。四是研究编制《中心市区一体化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分级监管制度》,获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通过。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管理的通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集中整改期间,共发布原创信息84则,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在局网站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更新信息25条,并增设“机关党建室”、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廉政文化宣传墙,营造“大学习”浓厚氛围。四是按照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联合市场监督、城管及属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访楼盘问题,引导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联合市资源规划局落实《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严把设计审图关,加大分部分项验收环节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房地产项目违规建设问题。
2.关于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不到位,推动住房与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质效与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加快“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的通知》,整合市城建办等8个专项办力量,建立9支督导组,通过“动态晾晒+定期调度+滚动巡查+专班服务”,统筹推进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建设,每天下沉项目一线协调解决问题,共推动23个未按计划开工项目按时或提前开工,41个滞后在建项目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二是组织开展抓城建提品质“攻坚四季度、奋战九十天”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抓前期促开工、抓进度促投资、抓纳统促固投,一线协调解决项目阻碍问题。局党组书记先后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分管领导每周召开碰头会,两个月内推动完成项目投资168.7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5.23%。三是持续推进“聚城畅通”21个市政类项目建设,组织建设单位增加施工投入,抢回因疫情、雨季损失的进度,2022年完成投资16.0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1.72%。四是多方协调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子项目市政道路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丰泽区政府成功与省直属粮库签订用地征迁协议,顺利动工建设市政道路子项目。局党组书记带队到项目现场督导施工单位加大投入,推动完成年度投资60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20%。五是邀请省规划院专家团队到我市指导新区建设、县城品质提升省级样板工程建设工作;在晋江市召开片区比拼及征迁交地现场推进会,指导提升晋江市科创新区等24个片区建设品质;结合“攻坚四季度、奋战九十天”专项行动加强对样板工程的指导服务,在全省年度样板工程评审中,我市晋江市科创新区建设省级样板位列全省第三名、石狮市全域一体化品质提升省级样板位列全省第四名。
(2)针对“有新房无新村”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践行“精致建设”理念,指导10个涉农县(市、区)各完成1栋新时代示范农房建设,引导群众从建“大房”到建“好房”转变。二是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所有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或招录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配强133个乡镇专职技术力量。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对727栋新增在建房屋的“四到场”巡查指导服务。三是制定落实《关于加强乡村风貌管控工作的通知》,推动完成479个“四类村庄”15164栋裸房整治,完工率100%,完成年度投资8.8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57%。其中晋江市完成全部1757栋裸房整治,完工率100%,完成投资约539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2.31%。四是对石狮市、永春县、德化县开展市级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核查,重点查看乡镇建房“带图审批”手续,“四到场”巡查机制落实情况,现场指导完成涉及脚手架搭设、挂网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五是邀请省村镇中心、省规划院专家到洪梅镇开展创建省级样板工程业务指导,优化规划方案,带动3个省级样板工程完成投资756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3%。德化县“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在2022年全省样板工程评比中获第2名。六是召开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专题会,根据泉州市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价值特征、文化内涵,提出系统打造德化窑遗址保护区、天柱山保护区、环泉州湾海防保护区、沿海华侨建筑保护区等4个核心保护片区思路,并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重点扶持项目。七是指定村镇科1名干部专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组织对南安市石井镇、永春县溪西村等9个列入2022年重点扶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项目开展督查,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召开工作约谈会1次。
3.关于房建工程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县级季度“项目全覆盖”、市级半年“区域全覆盖”的原则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项目2589个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工程质量问题17宗,比去年同期下降29.16%;涉及工程安全问题63宗,比去年同期下降7.35%。2022年2个项目获“鲁班奖”、3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13个项目获评“闽江杯”,数量创历史新高。二是修订《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试行)》,并在洛江区数字产业园项目召开全市标准化提升观摩交流活动,示范引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三是转发落实《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省上精神,研究出台《泉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全力消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盲区。
(2)针对消防安全行业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市县两级94名消防审验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视频会,学习福州、厦门、漳州、龙岩消防审验经验做法;组织100余名从业人员召开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知识视频培训会;并通过与福州、厦门保持日常连线沟通,交流学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政策、机制,多途径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落实《泉州市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与市工信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组成工作队赴泉港、惠安开展下半年联合督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1个。
(3)针对房建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依法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8起事故涉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推动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成立4个小组分赴各地持续开展市级区域“全覆盖”督导,共检查项目206个,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661条;组织各县(市、区)完成一轮重点“回头看”抽查,共抽查297个项目,督促整改销号安全隐患问题1303条。三是深化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两无”(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及一般结构安全隐患房屋进行“回头看”核定,组织各县(市、区)逐乡镇(街道)、逐村(居)、逐网格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督导评估,核定并分类处置一般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018栋,有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66栋。四是全面实施绿码关联制度,实现全市173万余栋房屋安全信息与公安部“二维码”门牌关联,通过扫码实时掌握房屋安全基本信息。同时,在370栋房屋试点“房屋保险+设备监测+人工巡查+预警处置”,推动房屋安全隐患全天候监测和提前预警处置。
4.关于党组统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沟通不畅、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并向市委报备,组织班子成员与新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促进交流。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职责和规定程序。在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中,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带队交叉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工作,并召开专题分析汇报会,反馈交流各单位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准确掌握下属单位实际情况。
(2)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题报送程序的通知》《党组会议题征集表》,加强上会议题和参会人数的审核把关。同步组织全局学习局党组议事规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1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9项,做到“应上会尽上会”。
(3)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廉政谈话的工作提示》部署廉政谈话工作,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4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共覆盖重点岗位重要人员150余人次。二是开展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成立6支检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支部开展检查,逐一提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学习福建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和违法违纪身边案件的通报,并观看警示片《永远在路上》,提高拒腐防变意识。
(4)针对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措施:一是在行业管理上,修订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分级监管、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试点等机制;在内部管理上,修订出台了规范局属城建项目招标主体有关行为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局党组会议题报送程序、局合同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并指导局属单位完善3项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对市质安站负责人进行专项廉政谈话,责令作出书面说明。督促市质安站完成近三年来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并召开职工大会,重新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制作张贴报销流程图和材料清单,严格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三是分管领导对房屋安全鉴定所负责人进行专项廉政谈话,督促房屋安全鉴定所重新与车辆维修点签订定点维修合同,落实公车管理制度。房屋安全鉴定所负责人约谈经办驾驶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解决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便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分别对未开工项目、已开工项目、拟调整项目、计划实施项目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设立综合组、设计组、施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口指导县(市、区)倒排时序、挂图作战。二是组建4支施工服务队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两轮专项督查,印发通报2份,针对督查情况牵头起草“一封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主送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敦促各县(市、区)业主单位优化施工组织,缩短工期。截至2022年底,43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基本完工400个。三是按照时任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指出古城街巷整治工作要“时间服从质量、慢工出细活”和“‘修旧如旧’又‘修新如旧’”要求,以“绣花”功夫推进街巷整治项目,完成全部地下管线改造,完成投资1593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9.15%。《泉州古城街巷综合提升示范工程》入选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案例三等奖,获人民日报专题推介。
(2)针对物业行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摸排全市小区业委会基本情况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情况,结合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工作推动将零散、独栋的老旧小区整合成物业区域统一委托物业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住宅组建业委会引入物业管理,中心市区物业企业覆盖率提高至43.9%,业委会组建率提高至42.2%。二是联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和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企业自查、街道(乡镇)核查、主管部门抽查、委托第三方审计等措施,累计清缴公共收益0.84亿元、占全省的四分之一,获“厅说福建”栏目推介工作经验。大力推进物业领域“开门整治”,建立物业领域信访投诉举报挂牌督办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严肃调处查纠,对28个物业企业(物业小区)通报批评,对3家涉及违法、消极整改的企业分别罚款1万元,物业服务信访量同比下降30%。三是贯彻《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市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部门日常监管职责,统一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示范文本》《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经营合同台账表》。根据上级要求,将有业委会的公共收益存入业主委员会专户,未成立业委会的存入维修资金专户。四是2022年累计对1269个(次)物业小区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80条,将涉及违法、消极整改的3家企业列入物业项目管理系统的“黑名单”,落实差异化管理。
(3)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国务院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局党组书记带队到惠安县开展“局长走基层”活动,深入重点建筑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将惠企政策送到基层。局分管领导到窗口体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亲自办”,推动电子签章、电子合同技术广泛应用。三是组织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工程审批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工作会议,通过加强关键节点数据共享、推动消防验收与五方主体验收合并、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联合验收等措施,有效提升便利度指标。四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增加配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程档案验收5个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方式,集中整改以来,住建领域施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办结审批事项达100%。五是在全市工改会议上部署推进联合验收工作,依托审批系统进行实时监测,集中整改以来,我市房建、市政类项目100%实施联合验收。六是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数由6个压缩至2个,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数由3个压缩至2个,所需报审材料数达省上最优水平。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以形式主义落实纠“四风”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聚集“四风”隐形问题在具体科室(单位)的阶段性特征和地域特点,落实纠“四风”工作。期间,通过收集材料、电话查访、“回头看”等方式,纠正2个单位形式布置工作问题。二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新华社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等。三是机关党委约谈市城建项目服务中心(原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下同)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督促其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四风”整治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市城建项目服务中心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四风”纠治工作专项检查,未再发现形式主义问题。
(2)针对部分规章制度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住建局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将内审工作职责移交法制科,配强财务专业人员,并编制《2023年市住建局内审工作计划》,有序落实内审工作。二是修订《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排查评估情况。组织15个机关科室、13个局属单位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廉政风险排查和年度廉政风险评估,经征求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意见,未发现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
3.关于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1)针对行政检查执行“双随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对未随机抽专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科室工作例会上,举一反三,督促落实专家抽取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全局共开展各类行政检查28次,均能严格按规定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和专家。二是修订印发《泉州市住建系统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制度》,优化“双随机”抽取模式,规范各种模式下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抽取的时间、流程。三是修订印发《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管理规定》,由法制科对专家抽取行为进行全过程管理,由法制科和办公室联合对执法检查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及时纠正非随机抽取专家的做法。
(2)针对论证、咨询、评审及消防设计审验等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全面排查论证、咨询、评审及消防设计审验等不规范操作情况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建立统一的住建行业专家库,并按照行政执法事项、专家擅长专业等进行分类。三是修订印发《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管理规定》,规范专家抽取行为全过程管理,杜绝直接邀请专家行为。
(3)针对建筑行业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2年度建筑行业综合执法检查中探索实行分级随机检查、县(市、区)交叉互检,统筹调动基层专业力量。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出台《关于暂停房建、市政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手机考勤的通知》,统一实行现场人脸考勤,通过人员到岗情况精准研判违规行为。三是常态化开展在建项目工程款资金交易流水检查,巡察整改以来,查处施工项目承发包违法行为2起,罚款8.7万元,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四是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及差异化监管工作的意见》,压缩投标人围串标的操作空间。
(4)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维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住建部维修资金统一管理试点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备用金制度、落实公维金提取使用审核区县经办、建设全市统一信息系统等措施,强化公维金专户管理。二是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分管领导“亲自办”活动,模拟申请电梯维修,查摆解决审批堵点,指导优化办事指南。印发《关于组织播放维修资金提取普法宣传视频的通知》,组织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物业小区利用LED屏、电梯广告屏等方式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引导小区业主依法依规提取维修资金。2022年下半年,中心市区共拨付使用公维金396.82万元,公维金使用率得到提升。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历年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领导约谈系统培训中心、城建档案馆两家单位负责人,核实历年业务和租金收入缴交情况。二是督促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将历年培训费收入结余上缴市财政,市城建档案馆将历年租金收入结余上缴市财政国库。三是协调解决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城建档案馆工作经费来源问题,确保市城建档案馆严格按照规定将每年租金收入扣除税收后全额上缴市财政。
(2)针对超合同约定比例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实项目实施情况,针对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不完整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重新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委托有甲级造价资质的中介单位进行审查。经初审,原合同拨付比例88.1%,低于合同约定的90%,已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定。二是出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内部管理规定》,强化合同签订的规范化、合法化,加强合同约定资金拨付管理,提高合同执行力,并组织各科室、各单位学习执行。
(3)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局财务科、局属各单位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一步核查。由各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往来款项的情况,提出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向主管部门提出专项审核报告,推动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分别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修订印发《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6组对局机关15个科室、20个支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出具体问题112个,督促各支部(单位)对照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建立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廉政谈话内容进行把关的机制,做深做实廉政谈话监督质量。二是召集10个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专题部署开展“身边案件”警示教育,组织10个单位(科室)通过学习会、集体谈话等形式,运用身边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切实将局技术中心、房屋征收中心两个挂靠机关支部的人员纳为廉政警示教育对象,筑牢廉洁自律意识。
(3)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科室(单位)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60个,制定防控措施235条。二是分管领导对房屋交易中心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组织房屋交易中心结合个别人员违法违纪身边案例开展集体谈话,观看警示片《被“贪”字击溃的人生》,从中汲取教训。三是指导房屋交易中心研究制定保密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微信工作群保护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强化日常管控,保障系统及信息安全运行。
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同市住建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暨警示教育专题工作会。二是更新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三是督促市住建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重点指导市房屋交易中心针对信息保密和业务流程风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5大项、26小项风险点,并要求逐一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四是以政治监督为抓手,对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研约谈,对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等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勤政廉政集体谈话3场次。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专题学习会议制度,形成组长领学促学、案例分析研讨等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学习例会5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二是重新梳理监督重点,下沉一线进行全程嵌入式监督,探索发现问题线索新渠道。2022年10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进行现场检查5次,约谈3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2022年12月,开展保障房分配专项督查,对保障对象资格、房源等进行抽查核实,深入开展现场监督,为保障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提供纪律保障,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不正之风。三是着手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画像”,全面评估市住建局政治生态情况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修为、政治本色。四是对市住建局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市住建局强化思想认识、强化风险防控、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紧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题报送程序的通知》,切实将党建工作列为党组会重要议题。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支部换届、市委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等党建工作。二是分别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和“三会一课”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本通》和“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引导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三是深化住建领域“党建+项目”特色党建,组织7个局属党支部开展特色党建项目比拼晾晒活动,培育特色党建项目《守护万家灯火里的一缕光》获评市直机关工委特色党建评展优秀奖。四是约谈4个“海丝先锋”达标创星“一般”党支部的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指导,增强争先创优意识。
(2)针对机关党委统筹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成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增补工作。二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明确机关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分工,重新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三是召开机关纪委扩大会,专题部署机关纪委近期工作,指定专人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四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召开会议,对局审批窗口人员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五是组织16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重点突出党建工作规范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和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规范提升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六是印发《关于重新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组织12个党支部学习并开展“安全生产,你我有份”专题讨论。
(3)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支部书记联席工作会议,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本通》等,通报点评相关支部存在问题,进一步严肃、规范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召开机关支部支委扩大会,研究建立支部会议记录支部书记签阅、党小组会议记录支部副书记签阅、党员学习笔记组长签阅机制,并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1名人员进行点名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三是督促机关支部第五党小组完成会议记录整改更正,并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全员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第三党小组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小组长作自我深刻检讨,其他小组党员进行表态发言,做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研究建立会议记录检查机制,每季度组织各小组长交叉互检,在2022年第四季度检查中,未发现不规范问题。制定并落实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考勤制度,强化会议的组织安排,提高党员参会率。五是组织房地产协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把关支部学习会、交流研讨会内容,避免“走过场”现象。组织建筑行业协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支部选举工作。督促住宅统建事务所党支部强化党务干部学习培训,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4.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13个事业单位完成证照集中管理情况和2019年1月以来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并专题向局党组报告。对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因私出入国(境)时间与请假审批时间不符的7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证件管理登记表、出国(境)审批表格等台账,落实收管证照工作。三是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领导《在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工作纪律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共对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提醒谈话9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往来款项,因时间跨度大,需要时间长,暂未完成审计。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抓紧完成往来款项审计,提出处理意见,专题再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清理挂账。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五、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思想政治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项滞后工作提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落实整改重在长效、贵在坚持。在今后工作中,市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实干实绩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奋进力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内监督和压力传导。跟踪问效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盯紧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闭环销号。
(三)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对标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主动融入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担当“抓城建提品质”主力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178985;通信地址:丰泽区东海街道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栋617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178985@163.com。
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