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齐家 | 李光地:卓然一代之完人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11 09:52

安溪县湖头镇李光地主题公园

在泉州安溪,有这么一名历史人物,康熙评价他“谨慎清勤,始终一节,学问渊博”,雍正赞扬他“卓然一代之完人”。

他,就是一代名相李光地。

李光地(1642-1718年),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泉州安溪湖头人。曾任直隶巡抚、兵部侍郎、吏部尚书,1705年,拜文渊阁大学士(相当于宰相),1718年卒于位,享年77岁。

李光地一生清正有为,不仅在协助平定“三藩”、举荐施琅领兵统一台湾、治理河患等方面贡献卓著,而且为官清廉,慎始慎终,在晚年更是亲自拟定家规族训、乡规民约,留下了百世流芳的好家风,至今仍熠熠生辉、传承不息。

勤恳从政 三受御匾

李光地自举进士步入仕途后,正值康熙盛世,为官近半个世纪。无论在朝廷还是在地方为官,他始终忠于职守,勤恳从政,政绩显赫,为康熙盛世的形成,立下卓著功勋,著名史学家陈祖武先生称其为“一代创业功臣”。

三藩之乱期间,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州举兵反清,控制了福建地区。此时,李光地恰好请假在家,他巧妙摆脱了耿精忠的招揽,并与叔父合谋对策,将《密陈机宜疏》做成蜡丸,让仆人送到京城,献给朝廷,帮助清兵出奇制胜。

康熙二十年(1681年),郑成功之子郑经过世,其子郑克塽登上王位,郑氏家庭继续占据台湾。此时,朝中大臣都主张招降,只有李光地建议发兵收复台湾,并用身家性命作担保,极力推荐施琅担任主帅。两年后,施琅率军大获全胜。台湾回归之后,康熙皇帝一时找不到有效的镇守办法。李光地提出派兵一万名士兵镇守,然后陆续更换,每次3000人,该策略被采纳、执行,确保了台湾的长治久安,也巩固了东南沿海的国防屏障。

康熙四十年(1701年),担任直隶巡抚的李光地受命治理永定河。他动员民众,仅用40天,就在郭家务至柳岔口筑堤、开河200里,使“沿河田畴固出,二麦丰收”。康熙亲临视察,喜曰:“用一清正抚臣,便岁丰民乐。”

由于辅佐有功,康熙皇帝三次御赐亲笔匾额。康熙四十年,为表彰李光地治河功绩,康熙御书“夙志澄清”匾额赠之。12年后,康熙再赐其“夹辅高风”御匾,“夹辅”意即左右辅佐。两年后,康熙在热河又赐其“谟明弼谐”御匾,以褒扬他“计谟明智,抉弼和谐”。

康熙皇帝赐封李光地牌匾

为官廉明 慎始克终

作为汉臣,李光地能得到清廷如此倚重,除了他卓越的才能,更源于他为人为官始终公正廉明、始终如一。

在李光地故居新衙大厝的厅堂里,四幅李光地的亲笔诗作高高悬挂,其中一首这样写道:“家传一首冰壶赋,庭茁千寻玉树枝。”这是李光地一生清廉为官、清正爱民的真实写照,同时也在告诫后人,要心如明镜、志向高远、奋力拼搏,为国家多做贡献。

李光地的四幅亲笔诗作和康熙御赐“夹辅高风”匾额

在安溪县湖头镇李光地故居前,立有一座动物雕像,名为犭贪,其生性贪婪。这只犭贪的首部与身体最初是断开的,李光地把断首的犭贪放在门口,用以告诫后裔:为官若贪,便会“掉脑袋”“身首分离”。

李光地新衙接官亭前的警示石像“犭贪”

李光地一生为官清廉,即便官至宰辅,也没有为自己大兴土木。现在座落在湖头镇的新衙和旧衙,都不是李光地修建的。据史书记载,康熙十七年(1678年),郑经派兵围困泉州,李光地献计帮助被困的拉哈达将军解围。拉哈达获悉李光地在老家没有一座像样的房子,为了报答李光地,就想给他建一座大宅,但他知道李光地不会接受,于是谎称是给自己建的,退位后想跟李光地作伴度过余生。建好后,拉哈达回到北方,就将房子托付给李光地家人代管。这就是现存的满族风格的旧衙。而新衙位于湖头镇湖二村,是李光地夫人偷偷兴建的。有一次,李光地告假回乡才得知此事,责骂了妻子一番,最后在母亲的干涉下作罢。可是,李光地终其一生都未入住过新衙。

在以身作则的同时,李光地对贪赃枉法的官员大义凛然、严惩不贷;对清廉为政的官员赞赏有加、奏辩伸冤。据史书记载,彼时,直隶境内子牙河、永定河也水患连年,直隶官员、河督腐败无能,贪污成风。李光地查清了河防分司吴禄礼侵吞河防经费,贻误堤工,造成子牙河、永定河连年决口的事实。经过几番较量,终于把吴禄礼一干人等送京法办。而对清廉为政的官员江南知府陈鹏等,李光地却赞赏有加、奏辩申冤。

家规乡约 激励后昆

在封建社会,家训家规、乡规民约,是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法典”。

1715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李光地请求休致得允,一路风尘回到湖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部分子弟失于约束,小则“妄觊非分之财”,大则聚众与乡邻斗殴,“不闻官府”。这使这位秉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思想的理学名相忧心。

于是,李光地开始亲自拟定家训家规,包括《家训·谕儿》《诫家后文》《本族公约》等。《家训·谕儿》告诉家族子孙提高学习效率的秘诀;《诫家后文》阐述李氏家族曾出身草根,如何艰辛才有如今状况;《本族公约》则直指族中陋习,严格规范族人。

《家训·谕儿》

除家训族规外,李光地还制定乡约,包括《同里公约》《丁酉还朝临行公约》等,明确指出盗窃、奸淫、赌博、私宰耕牛和放火焚山,都是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安定的大事,告诫乡人不能触犯,违者即送到官府按律严办。

凭借家训族规、乡规民约,不仅约束了族人,改善了乡里的风气,还对周边地区产生了影响。根据李光地的建议,泉州知府刘侃知、安溪知府曾之传设立夜深,教化民众,提高文化素质。据记载,明清时期,湖头古镇曾出现“四世十进士七翰林”的科举盛况,先后出现了1位宰相、4位总兵、99位举人,入仕100多人。

李光地家族书屋贤良祠

李光地已离世301年,而他的精神文化绵延至今,化风成俗、薪火相传。在湖头镇,每年都会举行两次纪念活动,即五月廿八的李光地忌日和农历九月初六的诞辰日。特别是逢五周年或逢十周年纪念,就更加隆重。全族后裔都要到场参加,举行跪拜文贞公仪式,并由辈分高的族人主持,大家依次排成队伍,齐声诵读《诫家后文》,以此告诫族人秉承先人遗言,遵规守法,诚信待人。 

人物名片

李光地(1642—1718年),字晋卿,号厚庵,又号榕村,泉州安溪湖头人,生于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康熙九年(1670年)中进士,历任翰林编修、直隶巡抚、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等职。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去世,享年七十七岁。

名家之言 

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侃

李光地经历了明清之际的社会变迁,深知“成易守难”的历史教训,因此他制定《家训·谕儿》《诫家后文》《本族公约》等家训家规,着重强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李光地的“积善”理念具有丰富的社会面向,不仅蕴含着“独善其身”的个体道德追求,还提倡与“济世”进行有机结合。“积善”不仅是私德,也是“公义”。“积善之家”必然“急公好义”,热心乡里事务,维护百姓公益,既是引导世风民情的地方典范,也是国泰民安的坚固磐石。在李光地看来,“积善”作为一种道德修养,需要日积月累,要时时恪守,不能纸上谈兵,否则功亏一篑,容易滑向“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局面。

当地公安干警到李光地阆湖博物馆接受廉洁文化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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