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泉州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紧紧跟上市委工作要求,在扎实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职能作用,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全面准确落实“快、准、严、实、细”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通知指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上来,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立即启动突发疫情监督快速响应机制,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分层级分领域协同全程监督、下沉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通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地方实际,加强力量统筹整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最前线推动问题立查立改。要紧盯各地疫情防控统筹指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层层推动落实人员摸排、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社会面管控、重点场所管理和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大战大考中发挥先锋模范和主力军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就地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加强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研究梳理,为各级党委科学决策、完善机制提供参考。
通知强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人民至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突出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实事求是,讲究方式方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注重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