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微故事】群众的事一丝一毫都马虎不得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19 15:43

群众的事一丝一毫都马虎不得

清源街道原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现任东湖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奕葭

“陈书记,经过我们的解释说明,肖某妹表示理解,不会再纠结闹误会了!”2020年8月12日上午,我接到丰泽区清源街道环清社区纪检委员陈丽娜的来电。

事情还得从一次专项督导说起。去年8月初,我们按照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入户核查惠民资金发放情况时,肖大妈拦住了我们。

“我是2015年经丰泽区批准的农村二女奖励扶助对象,每年都会按时发放奖励金,但是2020年不知道怎么就停发了?”

“去银行查过吗?”

“查过了,没有到账,问了其他扶助对象都说领到了,肯定是有人贪了去,这事你们要严肃处理啊,不然连你们一起告到上面去。”肖大妈激动地说。

“大妈,您先别着急,你放心这事我们一定查清楚。”

扶助金资格取消的原由到底是什么?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弄清楚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查阅了街道近几年农村二女户奖励扶助对象申请、审核、发放等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9年肖大妈都是扶助对象,但2020年没有她的材料。

对此,街道卫健办负责人解释道:“2020年重新审查扶助对象材料,肖某妹因不具备条件被停发了奖励扶助金。”

“不具备什么条件?”

“奖励扶助金都是区卫健部门直接发到扶助对象银行卡,所以停发的具体原因得向区卫健局了解一下。”

经了解,肖某妹的爱人蔡某为补员对象,1982年3月转为城市户口,2005年11月才又迁回环清社区,其户籍为非农业户口。2020年奖励扶助对象认定口径变化,2020年之前的二女户夫妻有一方为农业或农村户口的,即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2020年则要求夫妻双方须均为农业或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奖励扶助政策,故而按照新政策肖某妹不具备发放条件,停止奖励扶助。

社区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没有向肖大妈说明缘由,因此引发了误会。随即,我要求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当面向肖某妹解释清楚相关政策规定,并向街道党工委提出建议:进一步深化惠民服务,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再梳理,有类似情况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出现因政策不明晰、工作落实不细致造成群众误解。

像这样入户走访核实,发现和督促整改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行动,一直在进行着。

“有问题找你们反映,我们放心!”“有了你们的监督,‘小微权力’得到了规范,工作人员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感谢你们的公正处理!”

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但只要在这个岗位上一天,我将坚守自己的初心使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为群众实实在在做些事。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