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展如何 请听部门怎么说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09:45


泉州市纪委监委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结合公开征集营商环境“点题整治”选题和走访企业、访谈群众等收集的问题,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研究确定“整治惠企政策兑现‘难慢迟繁’”“整治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便民措施不到位”等5项内容为整治选题,由13家市直单位牵头推进。

“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来推进情况如何?取得哪些成效?让我们来听听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1.整治惠企政策兑现“难慢迟繁”等问题,推动惠企政策兑现精准高效、公开透明。

肖金树泉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点题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印发整治工作方案,靶向提出加快线上兑现平台建设、抓好惠企政策流程再造、优化惠企资金直达机制等10条措施,会同24个政策主管和联审部门,以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改革为抓手,强力推进惠企政策兑现“难慢迟繁”等问题整治。

截至目前,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建成试运行,已注册企业839家,访问量达16042人次,企业登录平台PC端和手机端(闽政通—泉惠企)即可实现申兑服务;梳理免申即享奖补项目32个,直接兑现奖补资金2.11亿元,即申即享奖补项目线上流程精简为6个,压缩50%以上;编印申报指南汇集16个部门、171项政策,多渠道公开宣传解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绿色数字技改等政策21份,正在修订扶持企业改制上市等政策6份;惠企资金限定6日内拨付至企业,强化动态跟踪督促,已兑现市级惠企资金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19%,比去年同期提高17.5个百分点;在线上平台设置公告专栏,已公告奖补资金7.35亿元。

下阶段,将继续推动惠企部门抓细抓实惠企政策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政策常态化调整优化机制,精准施策;强化动态跟踪督促,推进惠企政策兑现再提速,确保市级惠企资金10月底前完成兑现;加快推进线上平台功能优化和县(市、区)平台对接,确保12月底前市、县两级平台全面融合,在全市推广使用,提高惠企政策精准服务质效。

2.整治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便民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推行网上审批“掌上办”,切实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许玉斌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弘扬“马上就办”精神,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拓宽咨询服务渠道,提供窗口、电话、网络咨询等;健全窗口服务机制,推行高频事项节假日窗口不停休服务制、非高频事项节假日预约服务制;推行窗口值班长负责制,实施窗口无否决权制度,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梳理“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2058项事项可进行在线申报,占比98.9%;19120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占比85.72%。上线“村(居)智助服务系统”,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的所有村(居),全面推行村(居)证明全流程“掌上办”,解决村(居)外出人员开具村(居)证明需回原户籍所在地问题。

下阶段,将围绕“机制活”,从“放管服”改革全维度发力,“放”要放出活力、“管”要管出规范、“服”要服务出水平,切实做到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3.整治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提升政务、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

杨凯扬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数字办针对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开展整治。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牵头科室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加强与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完善管理规定。制定出台《泉州市政务数据管理规定》,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共享应用管理。三是开展营商数据攻坚行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数据需求汇聚攻坚小组,聚焦破解当前“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数据共享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个评估指标,广泛收集数据需求,推动相关数据汇入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共实现159项营商环境数据汇聚。

截至目前,市汇聚共享平台共汇聚数据总量超50亿条,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2000多项数据批量交换服务,发布数据服务接口200多个,支持了市、县两级部门在线数据调用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服务。

下阶段,将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数据攻坚行动,以数据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确保应登尽登、应汇尽汇、完整准确。同时,加强与省数字办沟通衔接,按照先易后难,推进市级系统、省级系统、国家级系统逐步完成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数据汇聚。

4.整治行政执法中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郭惠昆泉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司法局积极推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出台《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明确六大方面33项具体意见措施。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开设“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题专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二是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水利、司法、体育等系统500多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10103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筹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计4096人。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培训,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施行通用指引》。三是探索包容审慎执法。印发《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7支执法队伍初步梳理拟公布实施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有210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8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被多家媒体刊载并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地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典型向全国推广。

下阶段,将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5.整治中介机构服务耗时长、收费高、质量差等乱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宗锋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发改委依托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积极引导有资质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组织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行为是否与备案信息相符、执业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标准、服务过程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引导优质单位入驻、实行服务质量评价、设置举报专栏、出台编制工作指导意见、严格中介选取、开展随机抽查、落实奖惩措施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中介单位及执业人员执业行为,提升我市工程咨询中介单位整体水平。

截至目前,共有近160家取得资信的工程咨询机构入驻泉州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中介超市,其中甲级资信工程咨询机构近110家。完善中介单位评价整治机制,共完成87个项目前期指导,并对23个项目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下阶段,将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会同县级发改部门,建立项目审批全流程台账,定期共享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信息,促进中介单位健康发展。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杨凯扬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数字办推动中介机构服务整治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取消强制入驻。从事信息化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可自主选择、自行承诺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不再要求必须先入驻才能提供中介服务。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3-5个工作日内对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检查,不符合入驻条件的予以退出入驻。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有75家符合服务事项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有31家业主单位在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进行项目委托,70项中介服务事项委托(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46项,信息系统监理服务11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9项,第三方检测、测评4项)。

下阶段,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并鼓励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提高服务监管水平。

★泉州市财政局

任秀斌 泉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财政局针对部分会计资产评估行业中介机构执业不够规范、质量偏低问题,围绕是否依法经营、是否按时履约、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是否存在业务审计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执业质量低等问题开展“点题整治”,抓本级、带系统,在全市会计资产评估行业中介机构中全面推进。

目前,本级26家会计师事务所、34家资产评估事务所、各县(市、区)481家代理记账机构全部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市级和各县(区、市)财政局在所属会计资产行业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深入行业调研和督导,掌握整改落实情况,为建章立制和总结提高打好基础。

下阶段,将继续推进会计资产评估行业建章立制,引导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行业社会责任,依法执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

★泉州市资源规划局

黄三多泉州市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资源规划局持续加强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管和服务。一是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多测合一”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压缩中介服务时长,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明确要求使用财政或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机构,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三是对中介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评价”星级评价制度,采取星级评价与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报名、选取、履约、评价等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四是在门户网站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10月15日,共有129家中介机构经审核入驻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每类中介机构入驻均在2家以上,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将推进完成主管的7类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把违规行为严重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及时推送给泉州市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开接受监督。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林榕加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开展“点题整治——中介机构服务耗时长、收费高、质量差等乱象”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泉州市环评技术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考评”与“信用管理”“网上中介超市入驻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惩戒结果,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环评中介技术机构考评结果、考评信息、失信记分结果全公开,实现对环评中介技术机构的指导、督促、震慑、惩戒效用,有效促进中介机构恪守职业操守、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保证环评文件的科学性、权威性。

截至目前,已完成2021年1月-9月全市审批的855份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评,对考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对月考评及日常考核过程中发现的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严重技术质量问题的17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启动失信记分惩治措施。

下阶段,将持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考评,适时组织对已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技术复核复查,进一步提升环评技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惠萍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建局采取“1+N”的方式部署落实住建行业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一份总方案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等八类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有的放矢、靶向施策,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投诉举报问题核查、跨部门联合整治等方式,对八类住建行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全面展开问题整治,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机构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市833家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出动执法人员542人次、专家373人次,检查中介机构735家、项目432个、成果文件526份;收到投诉36件,办结35件,正在办理1件;发现问题1008个,已整改836个,其余正在督促整改中;二手房市场下架不符合规范的平台房源22062套;通报批评中介机构68家、约谈53家,有效净化了中介市场秩序。

下阶段,将制定出台《全面建立住建行业信用承诺机制实施方案》《泉州市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制度》等文件,修订完善《泉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建立健全住建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中介机构“点题整治”成效。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傅远辉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

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梳理排查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突出交通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为重点,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动态评价工作,完善惩戒机制。先后对全市列入2021年度信用考核的普通国省干线项目中介服务、工程造价、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动态评价工作,引导我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并指定专人对中介机构动态管理,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思路,实行“一事一评”和年度总评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对中介组织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目前,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纳入“网上中介超市”管理的审批服务中介机构共有32个,均未发现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存在相关的不良行为。

下阶段,将进一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现有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更新修订后予以公布,将“点题整治”与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更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管理到位、服务高效。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刘海明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排查治理。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执法检查,规范机构执业行为,全面净化市场环境。行动期间,检查安全评价机构17家、安全评价报告548份,下达执法文书10份。二是规范技能培训考试。利用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现有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建设全市安全生产资格集中考试点,集中开展资格考核考试,切实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实现安全培训考试“教考分离”,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同时,对全市11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三是依法核发培训补贴。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对申报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的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比对,对12955名高危行业领域《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人员实施每人800元的见证补贴,累计依法核发补贴1036.4万元,规范引导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下一步将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处重罚,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点题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泉州市卫健委

曾奕民泉州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卫健委积极推动“点题整治”取得实际成效。一是重新修订管理规定,明确卫健中介服务组织的主体范围、适用事项、承诺时限、收费要求、责任义务、评价登记、奖励处罚、法律责任等。二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6月17日召开进驻中介超市的5家检测机构工作交流座谈会,深入了解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内容。这些检测机构是由原省技术监督局发证,收费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场自主定价。1—8月份进驻中介超市的5家检测机构(福州长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汇聚(福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市厦环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与17家公司签订《委托检测合同》,共为企业及医疗机构提供卫生检测、产品检验报告26份。

下阶段,将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守法经营、优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主动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措施。同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信用等进行知情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泉州市林业局

刘必成 泉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林业局专题研究部署林业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调研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在业主、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三方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公开举报渠道,全过程、全方位在本市推进涉林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

经梳理排查,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的涉林中介共30家,2021年以来在我市从事编制伐区设计的中介机构18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介机构27家。我局每半年对全市林业中介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分,并把评价评分在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2021年上半年,进入“红榜”的编制伐区设计类的为15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为21家,无进入“黑榜”中介机构。严格涉林中介机构进入中介超市的审核把关,对纳入“黑榜”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中介机构一律不予核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类涉林项目中介必须在中介超市中进行线上选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类项目中介服务质量。督促审核审批人员自觉与中介机构实现“物理隔绝”,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涉林项目报批效率,促进审核审批环节廉洁运行。

下阶段,将持续抓好中介监管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评价评分“红黑榜”制度,更好地发挥“红黑榜”制度在督促涉林中介提升服务质量上的作用。

★泉州市水利局

林方亮泉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水利局积极推动“点题整治”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服务耗间长、质量差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市水利局网站设置“点题整治”专栏,公布有关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对今年上半年承接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的7家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情况开展评价,形成评分结果予以对外通报。同时,通过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对2件审批件的中介服务情况在线评分、实时公开。三是清理整治入驻平台中介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已完成入驻的83家涉水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资料再审核,清退33家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四是压缩水保方案修编时限,对超过30日不能完成修编的将视为评审不通过,一年出现两次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等规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予以惩戒。

下阶段,将继续做好入驻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整治,持续开展中介服务情况评分,并对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抽查,通过持续整治形成合力,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下阶段,泉州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统筹推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落实整治任务,形成整治合力,把整治阶段性成果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开门整治,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点题整治”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对群众反映问题和利益诉求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适时开展成果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点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