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熙,生于明朝万历癸酉年(公元1573),字君舍,号晦生,泉州人,历任山东长清、章丘县令,湖广布政使、山东按察使、浙江参政、山东提督学政副使等职,为官清正廉明,体恤百姓,善解民困,每次离任他迁,百姓拥道送别。
王振熙幼时家境贫困,为了求学,每日需涉过溪水,到田芷读书,虽路途甚远,但下午却常比田芷的同学先到。原来因家中缺粮,他中午并未回家吃饭,而是从家里带了一些盐,利用中午放学的时间在溪滩中挖沙螺拌盐充饥,以此完成学业。
王振熙在邻村当私塾先生时,其村有一人因家贫恐累及妻子,恳求他代写休书,他推辞不成,勉强答应,后思此事有失道义,借口文字有误将信要回,劝说夫妻二人愈是家贫愈应当同舟共济,随即将休书撕碎,又从衣兜拿了点银子给他们,夫妻感激,从此互相奋勉,不再言离。
王振熙在山东任县令时,山东人左懋第与一女子有婚约,丈人嫌其家贫意欲悔婚,将其告至王振熙处,并贿其五百金以疏关系。王振熙知左懋第与女子两人恩深情浓,即招左懋第为门生,将讼费五百与贿金五百合计千金免除权作聘金,并亲自作媒,巧妙应对其丈人提出的秀才以上出身、千金聘礼、官家为媒的要求,丈人哑口无言,不敢再悔婚。
王振熙一生著作甚丰,生平著有《澹宁斋文集》、《学庸达年》、《四书达解》(泉州四大名书之一)等若干诗文,对理学研究贡献很大,与蔡虚斋、陈紫峰、王颛等齐名,帝赐《理学文宗》匾额。
王振熙虽出身寒微,但勤奋好学,功成名就后仍初心不改,一生清廉善政,体恤百姓,后尽成理学大家。田芷读书、悔写休书、智判婚案等故事在后世广为流传,同时,其精神也在故事的流传中得到传承。(泉州市纪委监委 晋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