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纪委监委关于1起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16:4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现将1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苏秋路不正确履职被问责问题。2019年,苏秋路在任区司法局社矫局局长期间,负责社矫局的全面工作,但长期未要求社矫局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落实与司法所的社矫工作档案交接手续,正确保管社矫档案,导致应于2019年归档的某社矫工作档案丢失。苏秋路对社矫局工作人员档案丢失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9月,苏秋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查处通报表明了鲤城区委、区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政治站位不高,担当精神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对上述党员干部的严肃问责,强调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紧盯政治建设和关键少数,严管、严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行为,以问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担负起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区公职人员必须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