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完善纠“四风”树新风长效机制的探索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1-07-02 17:4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纠治“四风”问题再次作出强调部署,必须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对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意义,把握新征程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监工委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职责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具体的思路、政策和举措,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陈家强(右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倾听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四风”问题。(郭钧淼摄)

主要做法及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所在单位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开展“一案三查”。

健全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落实“1+X”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聚焦6个方面监督重点,健全5项监督机制,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引导各级党组织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公检法、巡察、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力度。

坚持“抓常抓长”,促进作风养成。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送节假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电话通知稿、工作提示等,严明纪律要求;坚持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明察暗访双管齐下,持续传导压力,促进干部良好作风养成。延伸监督触角,在全区78个行政村推广打造“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链式的监督机制,使监督“触角”直抵基层“末梢”。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发力。聚焦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研究制定为基层减负16条具体措施;深度推广“大督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中,聚焦报表乱象,设立4个镇村观察点,将各类疫情防控报表从原来的46张减少到26张,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健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体研判管理制度,对涉及“四风”问题深入分析,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处置线索。强化节点期间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持续释放越抓越紧、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织密制度笼子,做好源头防范。创造性打造“亲清家园”智慧监督服务平台,构建完善“惠企监督、便民监督、工程监督、村级监督、社会监督”五大监督体系,在线对部门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再监督”,聚焦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时发现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中的异常点,发出预警和催办提醒,接受社会监督投诉,让“纪检监察+”的监督机制直达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神经末梢。

突出严管厚爱,筑牢担当意识。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把“立规矩”作为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治本之策,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隐形变异问题监督手段滞后。一些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的意识不足,日常监督的方式和手段更新不够,较多延续着传统的做法,对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趋势,通过大数据等手段进行监督的成效尚未完全显现。

密切党群企关系和解决群众诉求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解决群众诉求不尽职尽责,造成群众的不满意。部分特约监察员反映,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个别单位还是存在“事难办”的问题。

贯彻落实制度不够平衡。走访调研发现,一些单位部门对纠治“四风”问题的制度规定未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在制度制定和调整上缺乏主动性,存在等靠思想,上级不出、本级不动、下级不想,对新形势下“四风”问题的表现和动向探查不到位。

工作对策建议

坚持政治引领、教育为先。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对于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继承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治“四风”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协同发力、提质增效。延伸拓展“1+X”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纠治“四风”工作职责,借助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成果共享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破立并举、纠建结合。推进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温床和土壤。完善激励制度和容错机制,让干部队伍的活力得到激发,注重工作实绩,预防“以痕迹代替业绩”过度留痕等现象。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着眼常态长效,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深入。

文: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监工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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