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工作意见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20 10:26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 树新风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结合市委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部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以作风建设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纪法保障。

《工作意见》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持之以恒纠“四风” 树新风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增强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作为纠治“四风”的着眼点着力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精准施策。”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意见》明确提出重点整治四类问题、破解四项顽瘴痼疾,即聚焦政策落地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聚焦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彻查顶风违纪行为,聚焦基层负担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聚焦政务服务问题、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畅通“四风”问题信访渠道,《工作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三项机制:建立主动摸排机制,及时梳理汇总新闻媒介、舆情曝光、信访举报、效能投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用好特约监察员机制,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座谈交流、日常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完善基层减负监测制度,结合实际增设基层联系点,通过日常监督、挂钩监督、一线监督、蹲点调研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

在全面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多发问题则形成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有针对性推动重点地区、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并适时公布整治成果。

破立并举,标本兼治。围绕建立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工作意见》指出,将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推动各级职能部门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系统梳理、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据了解,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已推动在婚丧喜庆、差旅费用、津贴补贴等方面制度“空白地带”建立完善8项制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泉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