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发集团: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10 11:21

日前,交发集团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一组对驻在企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仔细查阅财务票据的同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据悉,自2018年8月创新实施派驻监督制度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近期,交发集团纪委修订下发了《集团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所属企业纪委工作规定》,进一步理顺派驻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团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主业主责更加有据可循,监督的职能定位更加突出。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集团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工作协助等内容,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双重领导”体制不畅、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的问题。根据“三转”要求,细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35项具体职责,做到指向明确、界定准确、操作性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目标和职能赋予之间更紧密对接,保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交发集团还将原有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驻审计组合署办公调整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独立设置、综合派驻,优化设置了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组监督3家所属企业,每组配置3名专职纪检人员,实现对所属企业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同时,通过纪检监察人员月学习例会、组织专项抽调检查、交叉互查、派员跟班学习以及搭建监督执纪工作业务学习交流平台等多方式多途径,增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集团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哨兵’‘探头’作用,是有效推动集团纪委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关键。”市交发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各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泉州交发集团纪委)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