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落实落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30 16:55

“如今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们抓整改更具针对性、更有方向了。”在区委巡察反馈会上,洛江区科技局党组书记表示。

洛江区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聚焦巡察整改的监督工作,细化分解监督内容和监督流程,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供整改“路线图”,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巡察反馈阶段,实施巡察问题“双反馈”。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问题的同时,同步向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反馈。通过双重反馈,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在集中整改阶段,严格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进行“双审核”。督促被巡察单位在问题反馈10日内形成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限结束一周前形成整改报告初稿,按“五看五不放过”整改要求进行审核,即,看态度、看责任、看任务、看时限、看成效,整改问题有遗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不到位不放过、制度建设不完善不放过,并及时通过“建议函”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审核意见,保证整改质效。

在长效整改阶段,加强监督成果“双联动”。积极构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的联动机制,综合分析巡察整改监督成果,并将其运用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绩效考评中,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注重运用巡察“大数据”,定期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联动整改清单,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对照清单整改、自查自纠,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截至目前,洛江区委巡察办已向有关部门移交党建、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共性问题47个,推动建立健全制度382项,挽回经济损失470多万元。(洛江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