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石狮市委批准,石狮市纪委监委对石狮市灵秀镇党委原二级主任科员吴国钦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国钦纪法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利用职务便利购买拆迁建筑物、违规炒房、炒作回批地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
吴国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石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石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国钦开除党籍处分;由石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国钦简历
吴国钦,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泉州石狮人,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2006年11月起任石狮市灵秀镇党委组织委员;2013年5月起任石狮市灵秀镇政府副镇长人选、副镇长;2015年5月起任石狮市灵秀镇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起任石狮市灵秀镇党委主任科员;2019年6月起任石狮市灵秀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