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福建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法:一山一水都是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09-01 09:21

  8月的福建省长汀县,层峦叠翠,景色宜人。漫步在长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栈道,云烟氤氲、鸟鸣清脆,山青、水碧、草美……那一抹抹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从“山光水浊”到绿水青山,长汀,这座小山城的绿色蜕变,是福建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缩影。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抓的建设。”福建历届省委牢记嘱托,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以滴水穿石的韧劲,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八闽大地生根开花。

  “我的家就在花园里。”见到记者,党的十九大代表、长汀县策武镇南坑村党支部书记沈腾香指着在建的游客接待中心自豪地说,“山青了,水绿了,发展生态旅游,把项目资金用到刀刃上,南坑村成了乡村旅游示范村。”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远处群山连绵,虫鸣鸟叫;近处绿树成荫,夏花绚烂……宛若一幅山水画卷,在眼前铺陈开来。

  “过去,夏天阳光直射下,最为严重的地区地表温度可达70多摄氏度,是名副其实的‘火焰山’。”沈腾香回忆说,当年刚到南坑村时,漫山遍野都是极度贫瘠的风化粗砂土,举目尽是赤红色,“山光、水浊、地瘦、人穷”是当时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

  “绿”从何来?

  转变发生在千禧年前后。2000年2月,在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的倡导下,福建省委、省政府将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每年由省级有关部门扶持1000万元资金。长汀治山治水的大幕就此拉开。

  福建省领导挂钩11个水土流失重点县,67个省直部门协同发力,打响了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汀经验”成为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

  “这一山一水都是我们的‘宝’,盗采稀土破坏生态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愤。”住在长汀县三洲镇桐坝村汀江河边上的村民老俞说,原本山上有个废弃稀土矿场,唯利是图者利用化学药物盗采稀土,破坏土壤环境,对下游水质也有极大的隐患,村民们忧心忡忡。

  在长汀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三洲镇党委政府立即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对盗采稀土点进行查封整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建立林地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林地巡查,对破坏环境问题进行“点穴式”治理。如今,汀江水映照着两岸的树木,水清如镜,沿江滨河步道给周边群众带来满满的获得感。

  “汀江水是我们客家人的母亲河,在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生态、安全’的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定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长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熊瑞春介绍,今年3月,在省、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紧盯水土流失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腐败和作风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今年1至7月,共查处涉及水土流失治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19起4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八闽大地已是常态:莆田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强化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专项监督具体意见,深化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保护生态环境不力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武平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通过调研督查发现问题10个,提出整改建议4条。

  触动“复绿键”,建设生态八闽的“蝴蝶效应”显现。如今,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清新福建、生态福建成为响亮品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生态文明建设正在谱写福建发展新篇章。(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王新民 张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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