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统筹兼顾方法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18 10:17

  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科学方法论。党员干部应自觉坚持统筹兼顾思想方法,并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审查调查工作涉及行业广泛、任务日益繁重、问题错综复杂,要协调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将统筹兼顾方法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通盘谋划、全面顾及、综合平衡,把握大势、辨清走势、审时度势,在战略上更加主动、战术上更加精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审查调查不是单纯的业务工作、部门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胸怀大局、站位全局,整体考虑、系统谋划,果断出击、审慎推进。

  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审查调查的方向与重点、时机与节奏、方法与策略,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案件查办,及时向党委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

  要秉持全局视野,自觉把审查调查工作置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所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放在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大局中去考量和把握,在确定调查重点、采取相应措施等方面,做到审慎稳妥。

  要加强政治建设,把审查调查组自身政治建设作为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和责任担当,以过硬的政治素质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在审查调查组成立的第一时间设立临时党支部,通过扎实细致的支部工作把政治建设抓实抓细。

  强化辩证思维,用全面的、发展的、系统的观点分析解决问题

  审查调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关联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用好统筹兼顾方法,用全面的、发展的、系统的观点分析解决问题,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调动一切相关的因素科学有效推动工作。

  要统筹安排工作各环节。审查调查工作前,应该从全局上统筹把握,了解问题发生的特殊性和根本性,运用整体性思维、系统性思维进行谋划、安排,制定全面、细致的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审查调查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的问题线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重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调整策略战术,统筹协同推进,确保查实查透违纪问题和违法问题。在审查调查工作结束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全面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的放矢用准用足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治标又治本。

  要统筹协调内外各部门。每一起案件的查办都会涉及不同领域,不可能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完成,必须由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整体作战、协同推进。对外,需要公安、金融、审计、司法等部门的互通信息、全力配合。对内,需要案管、审理、信访等部门的保障支持。尤其是监督检查部门要适时为审查调查部门提供“活”情况;审查调查部门要及时反馈案件查办情况,协助监督检查部门全面准确掌握联系地区情况。二者合力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共同保护“森林”,促进整体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加强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审理的标准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克服和防止重实体轻程序、重查办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倾向,确保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此外,还要与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相互借力、贯通联动。

  要统筹使用审查调查各项措施。要灵活运用审查调查措施,既要使用谈话、调取、查询等常规措施,又要使用留置、搜查、扣押、鉴定等特殊措施,善于打“组合拳”,形成措施合力。比如,内审谈话和外查取证就需要很好的统筹协调,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把内审谈话和外查取证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来把握,内审谈话为外查提供方向,外查工作来促进内审谈话。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一体推进“三不”,着力推进案发地区、单位净化政治生态

  审查调查工作是查办案件,更是净化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必须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运用到审查调查全过程,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治、标本兼治,着力推进案发地区、单位净化政治生态。

  要坚决彻查、一查到底,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一方面,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强大震慑。另一方面,对每一个案件,都要应查尽查、查清查透,让党员、干部看到党纪国法之严格、审查调查之力度,真正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要督促完善体制机制,织好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深挖被处分人的违纪违法原因,堵塞制度机制漏洞,让一些脱缰的权力重回法治轨道,让意欲腐败者无机可乘而“不能”。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发现、分析问题,最后给所涉单位提出制度建设意见,切忌越俎代庖直接推动制度建设,但要后续跟进督促相关工作进展。

  要切实推动以案促改,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适时开展案件回访,不让受处分人“一处了之”,而是让受处分人从思想源头上与贪腐之念绝缘而“不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案明纪释法,如实还原违纪违法干部腐化堕落的蜕变轨迹,深刻揭示典型案例的沉痛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山西省纪委监委 张晓丽,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8月6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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