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师林语堂对反腐独特的理解和看法,集中展现于《贤能政府》一文中。不过,林语堂给反腐败开具的医治“良方”是法家思想,并极力推崇韩非子的“峻法治国”主张,对提倡仁政治国的儒家则持反对态度。峻法治国以“性本恶”为预设认知前提,强调以法治贪,这在林语堂那里产生积极共鸣。
《贤能政府》中写道:“韩非子坚决主张设立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所共同遵守,上不避权贵,下不欺庶民。”无疑,这种观点与“法治之下没有‘铁帽子王’”等反腐强音一脉相承。他认为,古往今来,中国历代反腐之所以鲜有积极性作为,与儒家仁政思想的优胜化长期熏染有关。
虽然,林语堂也曾高度肯定孔子的人格魅力与历史人文贡献,可在反腐消极化影响方面却给予无情鞭挞,丝毫不留情面,甚至疾呼:“吾人已经继续不断地谈道德的腐论历两千年之久,卒未能用道德之力量改进国家……倘令道德感化真能有所裨益,中国今日应早已成为天使圣哲的乐园了。”
按照林语堂的说法,中西方在反腐理念上存在着极其鲜明的差异,他对于趋同韩非子“峻法治国”主张的西方宪政制度持认同态度,对于深受孔子“仁政治国”思想影响的中国历代“贤能政府”反腐模式则无置可否。
“中国人只知道政府是人民的父母,谓之‘父母政府’,或者是‘贤能政府’。他们将照顾人民之权利,一如父母之照料其子女,是以吾们人民把‘便宜行事’的权利交付于政府,便予以无限的信任。”林语堂说,“倘官吏贪污而无刑罚为之制裁,那么你要望他不贪污,实在是过于苛求人类的天性了”。
这种基于中国历代政府与西方国家的反腐模式比较,不能不说有现实借鉴意义,但其只择其一、余者不顾的主张却也偏颇。推崇峻法、反对仁政的片面性在于其用割裂、静止的眼光看待反腐课题,以为严刑峻法是医治腐败的唯一灵丹妙药,此外无他。
其实,法治规范、道德教化的作用都在于确保“人心不死”,其社会功用均不可小视。“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如果思想顽劣、麻木不仁、玩世不恭,极易作出难以管控的出格与出轨行为;反之,一个人如若思想健康、乐观向上、知耻知止,必然心存道德良知与法纪敬畏,为人处世必然不逾矩、不越轨。前者所需付出的社会管理成本必然事倍功半,后者则凸显事半功倍。明太祖朱元璋惩治贪官污吏可谓够威够狠,最终也未能幸免于大明王朝在官僚贪腐中走向毁灭。
有人评价:“我们熟知的林语堂,是那个凭借一部《京华烟云》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文化大师,是那个‘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语言天才。”然而,大师也有自己不能通透的领域。(作者:福建省平和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