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缵(1550-1634),字绍夫,号钟梅,泉州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人,历任明朝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兼理户部事务、总督粮储等,为官清廉正直,世称“黄五部”。崇祯七年(1634),病逝泉州,南明弘光元年(1645),赐谥“襄惠”。古时,泉州城东门外曾矗立一座牌坊,上书“忠猷懋著,齿德并优”,正是为纪念他而立的。
黄克缵认为“清、慎、勤”是“为官之本”,并身体力行。
任寿州知州时,黄克缵积极清丈田粮,推行“一条鞭”法,减轻百姓人丁税赋,增加田亩税收,抑制豪强兼并土地。
万历年间,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尤以矿税最为惨烈。大批内监打着朝廷旗号,坐索收税,每到一处,搜刮盘剥,民不聊生。黄克缵不惧邪恶,竭力上疏弹劾马堂、陈增等人,促使“矿税风波”逐渐平息。
山东任上,当地接连几年出现严重旱灾和蝗灾,百姓饥肠辘辘,黄克缵力争减免赋税,开仓救济灾民。黄河决堤,淹没无数民田,他忧心忡忡,留有一部《古今疏治黄河全书》。
黄克缵爱民礼士,即便离任寿州20年,仍记挂着当地教育,捐出俸银,寄往寿州购置学田,补充书院膏火。
万历中期,朝廷相继发生“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黄克缵夹于混战的两派内,却始终居中不偏,决不因哪方面得势而去趋附。在朝廷中不结党营私、不拉帮结派,光明磊落,公正做事,应了他常对同僚讲的一句话,“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
黄克缵雅善声律,书法遒媚多致。作文通达驯正,为诗温柔敦百。平生著作有《数马集》、《杞忧疏稿》、《百氏绳愆》、《理性集解》、《春秋辑要》、《全唐风雅》、《鉴井吟》和《独奕篇》等。(石狮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