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泉州市委批准,泉州市纪委监委对泉州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黄铃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黄铃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借贷关系;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泉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泉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铃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