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市财政局立行立改以“治已病”,并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防未病”:一是督促市财政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9条,制定《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42项制度,规范财政专户设立和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完善扶贫资金在线监控,挽回资金损失550.45万元,处理干部9人(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人、诫勉谈话1人、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5人),内部通报批评7个科室(单位),认真“治已病”,完成巡察整改。二是把握市财政局巡察整改主线,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1+N”联动模式,树状铺开,督促市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局三个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其中,市财政局排查廉政风险点212个,制定防控措施277条,出台《内部控制检查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等;市审计局排查廉政风险点83个,制定防控措施117条,出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局内部工作程序》等;市金融局排查廉政风险点71个,制定防控措施84条,出台《关于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等。
此外,还督促推动3个单位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工作制度、信访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处置制度、党组工作规则等,以履行主体责任,力争“防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