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创新推行 “6+6+3”机制让廉政谈话走心入脑
来源: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9-07-10 17:16

  为适应监督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履行职能多、监管范围广和难度大的新特点,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出台了《做实做细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创新推行“6+6+3”廉政谈话机制,着力提高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讲政治、守纪律、尽职责、树正气,坚守政治底线、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政防线、树立道德高线,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一是创新推行“六必知” 机制。要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个人履历情况、身体精神状况、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六个方面基本情况必须知道,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采取灵活方式和方式,增强说服力和引导力,确保廉政谈话质量和安全,并把廉政谈话“六必知”作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档案内容之一。

  二是创新推行“六必谈”机制。要求廉政谈话突出问题导向,查摆问题,纠正问题。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开展日常廉政谈话除外,对党员干部和职工中出现的如机构改革和重大政策出台涉及个人利益调整的;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等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风政风行风监督、专项治理或审计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轻微问题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采购、招标投标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等六种情形之一必须提醒谈话,正面疏导,纠正错误,责令改正,达到教育人、引导人、感化人、塑造人的目的。

  三是创新推行 “三级预警”机制。要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廉政谈话后要进行认真梳理,找准问题,依据不同性质,实行“低、中、高”三级分级预警制。对发现党员干部和职工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列入低级预警,给予教育和批评,及时纠正错误;对发现党员干部和职工中存在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纪律审查的,列入中级预警,给予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对发现党员干部和职工中存在明显违纪问题的,列入高级预警,给予发出书面警告提醒,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处置。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