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统筹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依职责采取“包干制”落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逐条分析领会,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目标。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庄冰心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条分析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察整改任务细化措施》,明确问题清单、整改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建立全程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切实做到既有当前限时问题整改的措施,又有后续强化完善的制度。针对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管理、党的建设等问题,新建或修订完善规定、制度13项,形成持续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对医保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医保机构改革后部分医保资金尚未整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3月8日,市财政局与我局联合印发《关于上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3月15日前做好基金余额情况报送工作,3月25日前完成基金余额上缴工作。目前,已上缴医疗保险基金5.16亿元,定期余额将在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上缴。
2.针对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参保数据出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成市医管中心对医保数据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参保数据的补缺补漏。二是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制度(试行)》,规范我市医疗保障数据录入(采集)、传输、应用和安全等工作规范,确保医保数据准确、安全。三是在2017年医保信息系统“三保合一”改造的基础上,投入约1200万元对现有的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信息化建设,提高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
3.针对“部分县(市、区)医保基金收不抵支、财政补助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巡察指出鲤城区财政补助未到位的问题,我局要求鲤城区于3月25日前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鲤城区财政已拨付1510.12万元,其余资金从鲤城区财政2016年拨付给鲤城管理部的950万元资金中抵扣落实到位。对照巡察指出部分县(市、区)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梳理汇总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下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运行分析的通知》。目前各县(市、区)均按月、按季度进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动态掌握医保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根据基金波动情况采取管控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稽查稽核,切实管好参保群众的“救命钱”,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各党支部、支委会发挥议事决策职能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医保党支部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会职责和要求。二是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成立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组建工作,选好配齐政治强、业务精的党务干部,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议事决策职能作用。
2.针对“2013年以来没有制定党建工作具体量化考评办法和开展检查督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医保党支部印发了《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实施办法》,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从四个意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10个方面细化党员量化管理评价,并于3月29日对支部各党小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3.针对“2016年没有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医保党支部即知即改,对照检查,梳理汇总问题,逐一做好整改。2月22日,医保党支部印发《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将组织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引领全体党员亮旗帜、亮身份、亮作为,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3月14日,医保党支部赴森林公园开展“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以实际行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规范,未开展专题讨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医保党支部每月印发党建工作要点下发各党小组,进一步细化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要求。3月份,各党小组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专题讨论和“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主题研讨活动,与会党员均联系实际积极参与讨论发言,至少1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同时,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为载体,要求全体党员加强平台的学习运用,丰富学习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领学、促学,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三)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底,医保党支部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三会一课”召开的程序和会议记录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重申党建工作有关纪律和要求。
2.针对“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医保党支部2017年7月成立,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医保党支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组织对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各党小组每年按规定组织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全体党员2017年7月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第一时间下发《关于补缴党费工作的通知》,11名党员于3月8日已将应补缴党费40.12元全面上缴到位。同时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就党费计算标准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进行培训。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成立市医保局党组,2019年2月班子配备到位。针对巡察指出的共性问题,我局高度重视,3月20日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深落细落到实处。
2.针对“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间、谈话方式,并重申了谈话要求,要求廉政谈话要以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为内容,认真梳理每位干部岗位职责特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党组书记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之间开展廉政谈话。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月21日,印发《关于梳理廉政风险点及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全体在岗干部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3方面对照各自职责,查摆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潜在的风险等级进行合理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五)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党员学习心得抄袭复制网络文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责成医保党支部组织对全体党员心得体会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各党小组有针对性地以“个别党员学习心得抄袭复制网络文章”为题,组织开展思想认识的讨论活动,营造共同抵制抄袭的氛围。
2.针对“医管中心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市医管中心原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市医管中心结合医保经办垂直管理特点和全市服务要点,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科室、各医保管理部签订。并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内容。
3.针对“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采取了医疗保障十项“暖心服务”等系列措施,着力破解医疗保障“难”、“堵”问题,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清单,进一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切实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市医管中心也多举措查摆问题,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一是3月18日召开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专题会议,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创新便民举措。二是3月22日开展服务礼仪专题培训会,窗口服务礼仪明显改善。三是3月29日和4月11日,分别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窗口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加强窗口服务。四是及时梳理12345平台和信访件处理方法上存在的不足,并于3月27日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答复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诉求回复工作机制,充分运用12345平台与参保群众进行沟通联系,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医保问题。
(六)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力的问题
针对“医管中心个别管理部负责人由借用干部担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即知即改,3月29日,局党组召开2019年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安溪医保管理部原负责人返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借用,具体工作由安溪医保分局负责人负责。4月11日,局党组召开2019年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丰泽医保管理部原负责人返回原单位工作,由市医管中心调配一名干部负责丰泽医保管理部工作,并启动丰泽、泉港管理部主任调配工作,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针对“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市医管中心原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2013年至2015年原市医保中心多报的1200元差旅费和不规范的3000元发票予以清退。三是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医管中心及各管理部的经费管理。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排查,对市医管中心不符合报销规定的8份停车费用凭证共计958元予以清退。二是出台《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务交通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和财务审核报销行为。
3.针对“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医管中心对217份差旅费、燃油费、接待费等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2158元差旅费和停车费予以清退。
4.针对“个别自行采购服务项目未进行询价或议价”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成市医管中心对原市医保中心2014年向泉州闽南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档案整理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查找历史佐证凭证进行整改。二是市医管中心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加强中心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市委巡察一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持之以恒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不断促进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部署,紧紧围绕“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工作要求,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中。
(二)坚持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已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严格制度执行,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对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确保发挥效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持续提升调研实效,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医保窗口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干部自觉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四)强化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实。积极发挥机关党建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为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积极开展 “医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用党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不断把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五个泉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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