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必须加强监督,同时建立督查回访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鲤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为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鲤城区委巡察办严格把好整改关口,对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材料进行细致查看,按照问题清单和实际整改落实情况逐条对账,做到问题清单“全覆盖”,力求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福师大泉州附属中学,你单位的长期挂账应收及暂付款还有80万元整改不到位,不能填报已整改完成。”
“区环卫所,你单位问题后续整改统计表统计不完整,请重新上报。”
为更好地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鲤城区委巡察办出台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3个单位协调协作机制文件共3份,进一步强化巡后整改监督合力。出台了《关于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办法》和《巡察整改“四跟进一报告”制度》两份文件,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每三个月上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滚动式”监督。截至目前,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后续整改问题清单6份,共退回巡察问题整改报告10余次。
截至目前,鲤城区委已开展了10轮14批次巡察,共巡察62个对象,已发现551项问题,鲤城区委巡察保障中心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出“以局办公会、局务会等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等普遍性问题80余个,并将问题分类移交相关职能部门11次,推动共性问题机制性、系统性整改。
巡察整改不是“纸上谈兵”,对整改落实情况要“不抓到底不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启动对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巡察,实地检查25个扶贫领域成员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并反馈部分单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整改措施执行不到位、扶贫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个。此外,今年来,巡察办强化整改压力传导,现场核查7个单位,电话回访20余次,走访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0余次,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