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委按照中央、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关于推进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为确保全市“基层减负年”工作取得实效,明确提出8项举措:
1.加强统筹管理。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行文规则要求,除市委办、市政府办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减少“陪会”现象。
全市性会议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网络视频会等形式召开,分会场不必参照主会场规格一一对应。市级视频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级,确需乡镇(街道)参加的,必须严控乡镇(街道)参会对象,一般不得要求县级及以下参会对象到市主会场参会。
3.严禁提格开会。
严控50人以上的全市性会议。属各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由部门自行协商解决,能在小规模会商、现场办公、日常工作协商解决的不再以会议形式进行。市直部门召开的工作协调会、推进会等不得要求县级领导参加,只可召集县级对应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县级领导参加的,必须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通知。
4.提高督查质效。
倡导日常走访掌握基层工作实情,减少年底扎堆突击督查检查。提倡运用大数据、移动办公、信息发布等技术手段,实现日常工作自然留痕、结果自动生成、可回溯可核查,杜绝形式化的人为“留痕”,坚决纠正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等机械式做法。
5.加强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
严格执行《泉州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牵头部门要梳理压缩相关项目指标,确保指标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外,不得简单将领导一般性批示、开会发文、成立领导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机构牌子和制度上墙、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或加分标准。
6.落实基层权责清单制度。
结合机构改革,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理顺县(市、区)与乡镇服务管理权限。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移给乡镇,不得随意抽调下级机关工作人员。落实《福建省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试行)》,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社区)。
7.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
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整合、资源整合和力量整合,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环保、城管、食品药品等领域网格化管理的相互衔接、有机融合、资源共享,提高网格化管理的综合效率。
8.进一步规范报刊征订。
除党报党刊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分配、下达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的征订任务。逐步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向村(社区)免费赠阅力度。
同时,为加强“基层减负年”工作保障,市级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按照“四个一”措施抓落实:
一是一张清单管控。
省上减负措施原则上由市直相应部门牵头负责,连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形成一张管控清单,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清单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二是一套机制保障。
市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专项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一个口子监督。
市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制定《泉州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排查和集中整治,在市级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同时,将减负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巡察监督夯实各级各部门开展减负工作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
四是一条渠道受理反映问题。
基层反映减负问题可向12345平台、市专项机制办公室(电话:0595-28383456,传真:0595-28384567)投诉举报,市专项机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核查,督促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负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时,还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