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自觉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好“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严格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部署,持续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以上率下,迅速行动。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认真研究,深刻查摆、迅速行动。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从快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认领问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改要求,主动查摆问题、强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相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一条一条分析,一项一项研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同时强化跟踪督查,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介入、一抓到底,既抓任务落实又抓思想作风,既抓工作成效又抓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打折扣。
(三)建章立制,抓常抓长。局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相关性的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围绕规范党内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点领域,已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制度及规范性文件12项。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今年工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应进必进。落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根据省、市审改办统一部署,草拟《泉州市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权责清单》,目前已报送审改办待审批。对依法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确保本局审批服务事项对照上级要求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②落实授权。对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24个事项进行全面“体检”,鉴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拟调整减少审批事项1个,对现有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2018年11月以来办理审批事项2件,均严格按照授权书要求充分授权窗口,由窗口经办人员直接办结、即办即走。③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改革。我局拟在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将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集中由审核审批科承担,待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2)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月报”制度,及时督促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从2019年3月起,各相关科室按要求每月报送上一个月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及计划安排。②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支持企业全方位创新行动方案》要求,除部分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致使延后组织申报的专项资金外,在市财政批复专项资金额度后,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组织企业申报、专项审计和审查,确保按时间节点下达资金。③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市级新增财政支出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资金管理文件规定,做好做实调查研究工作,提高预算精准度;同时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理顺预算追加和调整工作。④各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行企业申报周期前移工作机制,确保每年3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3)关于市数字办划转工作未落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数字办已于2018年8月整体划转市经信委,班子人员已配齐,相应的科室和岗位设置等工作也已经完成。同时,做好党支部整合工作,于2018年12月5日将市工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整体转移至数字办党支部。
2.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于2019年1月17日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会前征求、上会讨论、集体决定等议事环节,规范、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防止未研究先审批等情况出现。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科学规范党组决策程序,需上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并严格执行“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有关规定,各研究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出决策。③加强会议记录业务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党组记录,记录充分体现讨论、研究、表决等决策过程,切实改进会议记录方式方法,避免出现漏记、错记。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党组会议制度(试行)》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确保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符合各项规范。②认真梳理“三重一大”、日常事务性工作等内容,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各自研究事项,细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分工,“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研究,部分日常事务性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3)关于党组会等会议记录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局党组对原人教科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对人教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调配1名科长主持人教科工作,充分加强人教科业务力量,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说明,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分别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对工信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党组会议程序、内容、要求等具体要素。③按要求认真规范做好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详实,符合规范。
(4)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分别对系统党办、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提醒谈话,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认真整改;②加强对会议记录业务指导,规范做好党组会等各种会议记录,避免出现漏记、错记。③2018年12月底,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支部,召开落实支部活动规范记录的会议,各支部开展对照检查,进一步重视会议记录内容规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④加强督促指导,局党组、系统党委分别于2018年3月、7月对机关和局属各支部会议记录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关于意识形态建设能力不强问题。
(1)关于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大中心组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讨力度,每月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相关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有关理论,自巡察以来已集中学习8次,集中讨论4次;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机构,明确组长、成员和学习秘书,并已正式上报市直机关工委;认真制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执行。②已于2018年12月29日重新修订出台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作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内容,列入精神文明创建任务范畴;突出机关政治建设,注重宣传思想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经常性教育当中。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不力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用,2018年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研究和综合分析,2018年7月和12月分别向市委作专题汇报;2018年7月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将网络监控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容。②印发《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从贯彻落实新思想、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明纪律规矩等三方面作为着力点,突出机关政治建设,注重宣传思想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经常性教育当中。③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办公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电子邮箱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泉经信办〔2018〕385号),进一步明确加强我局各科室、局属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内部资料泄露,防范网络突发事件;印发泉州市工信局《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对舆情的监测、研判和预防预警,明确舆情报送和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网络负面敏感舆情造成的危害,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④对办公计算机及网络进行改造提升,安装计算机内外网隔离系统,形成全局办公计算机内外网隔离,严格落实在未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处于隔离卡内网状态下的计算机办公的要求,杜绝互联网办公现象;⑤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队伍成员由各科室思想素质好、善用网络语言的同志担任,负责监控、收集和研判涉及工信领域的网络舆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切实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
(3)关于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不全、责任不清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做到“八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书内容、局精神文明创建任务等范畴。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述责述廉及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个人对照材料的审核力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别就班子和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4.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
(1)关于对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缺乏中长远规划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现阶段,我局将严格对照路线图及《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将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有关专项规划工作。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根据泉州实际,已拟文起草我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已上报市政府待研究下达。《实施意见》从支持创业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实施梯度培养、支持开拓市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加强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同时,推动出台《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泉委办发〔2018〕34号)和《泉州市关于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8〕66号),强化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2018年全市累计工业投资增长33.3%,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第一。全年新对接民企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069.72亿元,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2)关于工作创新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激发干部创新热情。完善局机关干部考核制度,将激励干部创新创业列为干部年度考核或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在工信工作中发挥创业热情,积极发挥新作为,探索新方法,提出新思路。近期局机关调配1名正科级领导岗位和1名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目前市数字办综合科长已调配任命到位,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人选已通过考察报市委编办研究。②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建言献策机制,通过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议部署研究全局工作,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工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细化工作安排,研究提出2019年工业稳增长、技术创新与质量提升等9个专项工作要点,于1月21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工信工作进行部署;③班子成员及其他分管领导每月下基层调研活动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情况,收集企业建议和意见,供班子决策参考。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局班子成员及其他分管领导下基层调研超过30次,走访企业超过100家。④按照泉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要求,制度出台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针对信息产业比较集中的县(市、区)(丰泽区、晋江市和南安市)开展信息化专题调研,认真研究分析总结,于2019年1月上旬形成《关于泉州市信息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后续推动信息化工作打下基础。
(3)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梳理2017年来中央、省、市惠企政策文件,印发政策汇编10000多册,陆续分发给企业;组成8个政策宣讲小组,于2018年12月中旬前,深入13个县(市、区)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巡回宣讲,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参会企业人数超2000人次,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借助我市在深圳、银川等地的招商推介会,依托我市举办的新兴产业政企研修班、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等培训活动,大力开展惠企政策宣讲活动,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②大力推进各产业工作,纺织鞋服产业领域重点推动印染等关键环节突破,扎实推进我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食品饮料行业领域积极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工业企业食品安全暨诚信体系建设知识宣贯会,大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达利、福源等2家企业获得国家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认证;造纸及纸制品行业积极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检查,净化市场环境;牵头协调市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选拔符合条件的选手分别参加2018年福建省服装制版师职业技能大赛、2018年福建省中药炮制技能竞赛、2018年福建省鞋类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和2018年福建省棉纺纺纱职工技能竞赛。积极推进泉州市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组织实施,2018年新增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14家。建材家居产业领域按照路线图实施总体工作部署,注意发挥属地主体作用和各成员单位联动作用;定期督促和要求县级部门报送项目进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2018年在建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10多亿元,有14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同时按照补强补缺补漏的原则围绕产业链实施招商工作,2018年建材产业对接项目18个,预计总投资40.55亿元;全行业2018年销售产值已完成路线图规划的行业年度产值目标。机械装备产业重点推进嘉泰数控(二期)、石狮通达三期、西人马高端微机电芯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洛江智能装备产业园、省装备制造业基地晋江安海园、南安市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等园区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两化深度融合等重点工作。③加大民企对接力度,深入实施大招商、招大商“一把手”工程,完善招商考核机制,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陆续落地,取得较好成效。新纳入跟踪的已签约民企对接项目共181个,计划总投资1297.76亿元,已开工104个,开工率57.46%。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党建主责主业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将党建融入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局领导联系指导挂钩单位制度,督促机关支部及局属各单位支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好年度党建目标任务,局属各支部于2019年1月16日向党组专题汇报2018年党建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党组对系统党委及各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中共泉州市直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的通知》,不断提升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印发《中共泉州市直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委员会转发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各支部认真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等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除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外,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并自觉出席所联系挂点单位支部的党内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制度,2018年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做好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
(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泉州市直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委员会转发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督促局属各支部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底或次年初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评议内容开展评议。2019年初局属各支部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均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并将评议活动情况报送系统党办,系统党办将严格审核把关。
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机关支部及局属各单位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如实记录会议、活动开展情况,2018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抄报系统党办。②2018年12月7日召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支部召开严格落实支部活动规范记录相关会议,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较好。③2018年12月5日系统党委已撤销市工信服务中心党支部,并同意市工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整体转移至市数字办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提高党员队伍管理水平。
(2)关于开展主题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检查,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兴起“大学习”热潮相结合,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本列为党委(总支、支部)的学习内容,发挥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的“头雁效应”,引导党员学习新思想、领会新思想、实践新思想,2018年各位党组成员分别讲党课1次。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行,联系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通过每季度“亮岗履职”公开栏评定、发挥“党员先锋岗”作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和敬业担当奉献精神,在推进工业项目建设、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等具体工作中践诺履诺。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系统党办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泉委组综〔2015〕55号)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四个阶段的工作,指导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规范填(撰)写文书材料,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4)关于党建材料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节能监察中心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在全局范围进行通报批评。②系统党办于2019年1月4日对局机关支部和局属事业单位支部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认真审查,并规定每半年对各单位党建材料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党建材料存在敷衍应付、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8.关于系统专职副书记专职不专,兼管2个主要业务科室,抓党建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因人事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我局领导班子尚有三名党组成员未配齐,目前局内设科室多、班子成员少、任务繁重,已先安排1名干部到系统党办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力量。鉴于全市机构改革已启动,待机构改革完成、领导班子配齐后,立即调整系统专职副书记分工,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力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关于党组主体责任不够落实问题。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及时在党组会、党委会、支部会等会议上,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2018年已学习4次。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组重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要求每年就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④已于2018年10月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巡察期间反馈的有关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即知即改,切实做好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于2018年4月底完成整改工作,市委7月份对我局组织了“回头看”检查。②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上级检查反馈整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2018年6月29日局党组组织机关支部及局属各单位支部党员到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黄国富同志在现场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廉政专题党课。②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2018年主要领导与处级领导、局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均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同时,局属事业单位同步开展廉政谈话。③2018年7月局党组对局属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收到了预期效果。④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占用协会车辆、公款报销私人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10.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8年11月份纪检组对市工信局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违反“四风”问题的专项检查,通过翻阅账本,会议记录,谈话了解等形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9年1月3日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到局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落实;纪检组落实对局项目补助资金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制度,增加抽查力度。②完善挂钩联系制度。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听取企业、项目业主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③2018年纪检组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在年中对下属单位开展的主体责任“回头看”检查中,共提出了4项共性问题及2项个性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12月份纪检组以专题党课的形式向局全体党员干部宣讲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12月29日元旦节前纪检组召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各单位加强节假日廉洁提醒教育,相关经办人员要把好廉洁“第一关”;继续加强与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活动,走访各科室,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思想动态。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重点领域及对象的监督,积极拓宽线索来源,2018年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线索已谈话函询5件,初核2件,立案1件,2018年12月和今年1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书面函询和核实,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追责。⑤结合市纪委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要求重新梳理纪检组内业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完整规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1.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巡察发现的局属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总计53734元,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清退工作。分别是工信中心32600元,已于2018年6月清退到位;节能中心9784元,已于2018年4月28日清退到位;经信综合支队11350元,已于2019年1月23日清退到位。②针对市工信服务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市经信综合执法支队在2017年底未认真按要求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在全局范围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讨,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分别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关于违规报销餐费、截留财政收入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5124元违规报销的餐费已于2018年12月13日清退到位。②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对财务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分别作出深刻检讨,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分别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现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加强与市政府办会计核算中心沟通,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杜绝违规报销。
截留财政收入方面:截留财政收入方面问题均为代管原移交资金和资产租金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市财政。节能监察中心代原市三电办管理的资金和资产租金收入合计3856711.62元,已于2019年1月15日缴入国库账户;工信中心截留的房产租金收入129500元,其中82500元于2016年9月18日缴入国库账户,47000元于2018年5月14日缴入国库账户,已全部入库;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4442.47元已按要求于2019年1月28日把违规转入工会账户的资金全部转入国库账户。针对以上问题,各相关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分别对照检查、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干部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②加强干部人事基础工作,多渠道加强对人教科人员的业务指导,促进对干部人事政策和规范的熟练掌握。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2018年底对已考察拟提拔的2名科级干部全部通过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其中1位已通过任命的干部由党组书记按要求进行了任前谈话。
14.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根据人员进出情况及时办理变更;统一保管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严格办理借出和归还手续,对借出的证件均已按要求通知归还;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出国(境)手续报批制度,按要求层层上报审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六)廉政风险方面
15.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围绕“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干部人事管理、廉政谈话等方面,对我局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②围绕“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重新查找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岗位和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2019年1月重新梳理和印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所在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对高等级和中等级的廉政风险点,以科室(单位)为主体加强日常监控,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③切实加强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开展决策监督。
16.关于资金补助项目评审核查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建立和完善专家库及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专家,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等方式确定项目评审专家资格,已征集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100名,并印发公布《泉州市经信委关于聘任王文泰等100位同志为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泉经信办﹝2018﹞823号),专家库人选新增27人;为加强专家库管理和项目评审工作,专门制定出台《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泉工信办﹝2019﹞44号),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泉工信办﹝2019﹞42号),从确定入选专家条件、明确专家负有义务、制定专家评审工作程序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加强评审专家库的监督和管理。②认真落实《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企〔2016〕1号)、《加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泉经信办〔2018〕599号),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准确。按照《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经信系统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办〔2014〕650号)文件要求,所有惠企项目资金均通过该平台,由企业网上自愿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个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实现网上公开、全程监督。③完善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现场核查工作机制,特别是在细化委托合同的条款,推行中介查证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简化程序、节约费用。2019年委托专项审计服务中,新增和变更专项审计合同违约惩处条款5条,试行中介查证的退出和补入机制,加强违约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专项审计的精准度。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没有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
(二)没有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4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8人,谈话函询5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调整岗位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主要措施
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存在房产租赁不规范、账外资产、票据管理不严、原始凭证丢失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代管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排、整理成册,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方案,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核查固定资产和办理移交相关资产,修正固定资产数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房租收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持有房产已于2019年1月18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国有房产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还在审计过程中。②严格执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的通知》(泉财行〔2018〕3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与市国资委、市开源公司等部门、单位沟通,确保应移尽移,全部列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③针对账外资产、票据管理不严、原始凭证丢失等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我局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相关人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整改期限:2019年5月底)
2.关于对局属紫帽加油站资产承包经营期满后处置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做好紫帽石化供应站移交工作。根据2019年1月10日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紫帽石化供应站等7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函〔2019〕4号)文件精神“......泉州市紫帽石化供应站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泉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市工信局在划转移交后45天内负责完成泉州市紫帽石化供应站清产核资、债权债务公告、资产评估及理清资产关系等相关事宜”。目前,债权债务公告已完成,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机构正在对资产进行核实。同时,将加强与市交发集团沟通,按要求和期限妥善办理移交工作。②加大承包费用追缴力度。我局将依法依规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租金基准价进行承包费差额追缴。③进一步厘清责任。我局将根据承包费用追缴情况,对紫帽石化供应站租赁行为厘清责任,根据责任调查核实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整改期限:2019年4月底前进入司法程序)
3.关于部分重要岗位负责人长期未配齐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和实际在编领导进行全面梳理,对空缺职数提出处置方案。②向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积极沟通争取,尽量在近期支持我局机关调配1名正科级领导岗位,目前,该岗位人选已通过考察报市委编办研究。③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和培养,在机构改革完成、人事解冻后,将立即开展干部调配工作,全面配齐中层干部岗位。(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前)
4.关于混岗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5年机构改革中,原信息化局并入市经信委,因原信息化局行政编制较少,其局属单位信息中心事业人员一直混岗在原信息化局机关工作。目前,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我局直属单位数字办划转市大数据局,相关人员也正在转隶调整中。加强对借用干部的关心培养,2018年已提拔1名数字办职员(借用干部)任数字办综合科科长。因机构改革,我局已转隶1名借用人员到市大数据局。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需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整改期限:1年内)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全局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久,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大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为全市工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86656;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4601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238665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