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螺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18 22: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26日至4月24日,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对惠安县螺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制度创新。自接受巡察以来,螺城镇党委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反馈会后,螺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凝聚共识,把全镇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经进昆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聚焦“病灶”,集中精力纠偏纠错、标本兼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我镇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梳理了6个方面39个问题,及时制定《螺城镇关于落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对螺城镇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问责,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沟通,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协调。镇党委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度,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委(扩大)会、3次专题会议、4次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每周都主持召开整改专题汇报会,听取研究各责任领导的整改进度汇报,对整改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镇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标找差,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2019年1月4日,召开镇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四)巩固整改成果。镇党委坚决立足治本抓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别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同时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引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有力的思路举措,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弱化

  (1)针对班子“主心骨”作用发挥不好,2014年至2016年,镇党委原书记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镇长被判刑,2名班子成员被通报批评,班子凝聚力不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动力不足,年度绩效考评排名逐年下降,由2014年度全县第2名下降到2015年度第8名,2016年度被降档为合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螺城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的通知》,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班子向心力、凝聚力和领导力。三是修订完善《螺城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会议制度。四是完善镇对社区(村)的年度绩效考评制度,突出实绩导向,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高质量完成。2017年在县对镇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列“优秀”档次。

  (2)针对班子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不多、办法有限,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方面引起新信访源未能及时跟进解决,世纪大道两侧危房改造和新华书店片区还有89户未完成安置,5户老信访户未息访,2013年以来越级进京上访有l8人、42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标找差距,2019年1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29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意识。二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专题研究、专班攻坚、专项督查,推动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疑难问题逐步化解。对世纪大道两侧危房改造项目,正在与原中标单位泉州市丰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对接,分清责任,理顺法律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后立即开工建设。对新华书店片区遗留问题,调整充实工作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同县直有关部门,督促华亿公司做好新华书店片区安置房扫尾工程整改验收工作,拟于2020年底前完成安置回迁。三是制定下发《螺城镇信访事项回访制度》、《螺城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螺城镇信访事项包案化解制度》等制度,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进京上访案件的排查化解。2013年以来累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22件(其中2018年化解息访5件),信访形势明显好转,老户趋于平稳和平息,2018年度实现零进京非访。

  (3)针对推动改革创新发展能力不足,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全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未能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地方特色产业和培植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后劲乏力,2014年以来财税增幅在全县12个乡镇中均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镇经济工作,制定2019年度目标任务,凝聚发展共识,动员全镇上下奋发有为。二是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全镇11个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全部实施挂图作战,累计完成投资5.24亿元,除螺城综合大厦外其余10项目均按时序或超时序推进;同时,制定下发《2019年度重点项目攻坚工作方案》,继续大力推进县、镇两级重点项目攻坚。三是坚持精准招商增强内生动力,2018年度新招引的惠安县螺城镇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泉州市泓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用IXPE环保发泡材料项目、梭普墙面装饰材料项目、木雕工艺文创园(一期)等一批新项目在2019年开工投建,预计将投资1.8亿元。制定下发《2019年度招商选资工作方案》,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进总部入驻。2018年完成工商税收74521万元,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四是加大政策引导,鼓励鞋服、箱包、纸制品、木雕等传统优势产业在产品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信息技术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19年度研发投入达3000万元以上。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浮于表面,镇村部分党务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不了解,抓学习贯彻仅以会议传达,未能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100题》,组织全镇党务干部进行学习并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年度民主评议的重要指标。开展镇村党务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项学习会,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2018年12月26日上午,组织召开组工例会暨十九大精神学习会,对全镇14个社区(村)组委、党建工作者及镇直和非公党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培训。二是制定下发《螺城镇规范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的通知》,并坚持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建立党组织书记、各包片领导、挂村领导领学、带学、督学制度,并要求驻村干部配合社区(村)“两委”进村入户分发应知应会问卷调查、宣讲十九大精神。

  (5)针对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召开年度专项分析会,及时布置和落实各项任务,20162017年度没有传达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仅在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4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中心组学习和党委(扩大)会议,对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专题学习。2018年4次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党委中心组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二是修改完善《中共螺城镇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2018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在2018年度镇对社区(村)年度绩效考评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6)针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两违”整治、扶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缺乏深入的督促检查,也未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和问题整改,2015年度“两违”整治工作全县倒数第二名;20164月,对存款超标准的2户低保对象未及时核销并停发补助金;20162017年度各发生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推行现场办公和“一线工作法”,分管领导带头深入调研和指导督查,能在现场解决的问题一律在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二是镇纪委、镇效能办已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和专项检查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社区(村)“两违”工作考评制度,2017年度两违工作年度考评在全县排第3名,2018年上半年考核在全县排第1名。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规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户进行调查核实,取消其低保资格。及时开展低保对象自查清理工作,实时更新低保对象信息,及时调整发放补助金。五是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发《螺城镇2018年镇对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并完成镇对各社区(村)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2018年12月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去年以来镇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六是严格发文审查制度。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一律报镇党政办审核把关后呈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内容相近的,不重复发文;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退回。实行会议登记制度,设立会议登记簿,实行登记报备制度。凡是需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村)主干、两委成员参加的会议,应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一般性会议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7)针对2013年以来,党政会与党委会套开,没有党委会记录,重大事项执行随意化。部分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2015年度,镇政府3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事项15项,仅研究5项;特别是20121月,下属企业绿篮市场有限公司借款2700万元,期限半年,到期后,未经研究也未签订补充协议,直接续贷到20l41月才偿还,且出借人等要素与会议研究不符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螺城镇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镇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要列为“三重一大”事项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讨论。二是对2015年度镇政府3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事项及上会研究情况逐笔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建立台账。三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螺城镇大额资金标准为10000.00元(壹万圆整),凡涉及大额资金事项必须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与银行间的借贷,须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并签订完整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事项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8)针对平时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未能站位全局加以统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仅有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度全镇党建工作,2016年度33次党政会研究的192个事项中,有关党的建设方面仅有33个,且均为发展党员、党员处理等常规工作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把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初镇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2019年1月针对责任状内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年度绩效考评。二是在2018年6月已建立《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台账清单,2018年12月20日按要求开展全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评工作,拟定于2019年3月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三是结合城市基层党建,制定《2019年“一村一品”党建重点项目实施意见》,策划生成14个党建“一村一品”项目;选定北关、中新、东关、西北四个社区作为2019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典型试点社区。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9)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未按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6年度3次专题研讨未开展或不规范,党员“三诺”活动未建立动态台账及开展年底评诺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螺城镇关于进一步从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和《螺城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的通知》,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文件和工作部署精神,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内容固定下来。二是结合2018年度党建大检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所有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党员学习笔记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三诺”制度的通知》,并长期抓好贯彻执行。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普遍存在“三会一课”未按要求执行,4个党支部部分记录遗失,个别党支部记录造假,镇直机关党支部20171229日党小组会,2人未到会却有发言记录;螺城中心小学党支部不严肃、不认真,201762日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向各个基层党组织印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认真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已完成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专题业务培训,对新一届“两委”及工作人员进行“基层党务主要工作规程”培训。三是结合“三会一课”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专项督查,对发现的5个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全、造假的情况已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各社区(村)抓好整改。四是对机关党支部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螺城中心小学党支部开出整改清单;对螺城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2016年度大部分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全面,3名班子成员当年度被批评教育,没有在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未见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已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包括谈心谈话记录本、发言提纲、整改进度表、会议记录本等,同时建立电子档案。二是2019年1月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2016年3名当年度被批评却未在会上作出说明和深刻检查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在撰写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时需进一步就2016年度被批评教育的问题作说明和深刻检查。三是对未如实全面报告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相关涉及人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及深刻检查。

  (12)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2O15年以来,均未按要求半年召开1次以上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螺城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并要求抓好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对象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以上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党支部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三是落实挂钩领导“一岗双责”制度,镇挂钩领导按规定参加所挂钩社区(村)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3.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

  (13)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重视不够。有2个社区()由书记兼任村监委主任,抽查溪南、霞东、东南、梅山四个社区()2017年度工程项目、大额资金支付报销凭证,未经村监委审核并经主任签字盖章,监督作用没有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个社区(村)书记兼任监委会主任问题已于2018年村级换届整改到位。召开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会,明确要求各社区(村)将“工程项目、大额资金支付报销凭证,经过村监委审核并经村主任签字盖章”。二是2018年12月21日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并将常态化加强业务指导。

  (14)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巡察期间,2次抽查镇级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未更新且部分栏目空白。抽查7个社区、村,西北、东南、霞张、王孙、梅山5个社区()3月份财务未公开。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4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党务和居(村)务公开的通知》,并长期坚持抓好。二是推动“三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常态化,采取“定期(每月5号)+不定期”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确保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由镇党政办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对镇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实时更新,由镇组工办负责监督指导社区(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15)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空壳化”现象严重,全镇非公企业党组织45个,“3人支部”19个,党员3人以下的党支部5;党组织覆盖的企业中有l3家倒闭;6个联合党支部覆盖的32家企业中,29家没有党员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提出把推进“党建写入公司章程”试点项目为抓手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推动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相关思路。二是2018年12月已完成对全镇“空壳化”、“半空壳化”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细化排查,建立整顿台账,明确整顿措施,涉及的非公企业党支部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抓好非公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开展进企宣传普及党的知识活动,将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企业主、职工宣传,动员口袋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四是加强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并协助企业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做到制度上墙、设施完备、活动有序。

  (16)针对未理顺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螺城中心小学、螺城中学和科山中学党支部未按要求整建制转入教育系统党委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8月份已按规定理顺3个党支部的隶属关系党支部,全部转接到教育系统党委,及时将3所中小学党员组织关系以整建制形式转入县教育局党委,并完成教师党员档案的移交工作。

  4.党员队伍管理不严

  (17)针对党员意识弱化,有6名党员因私出国()未报备审批,北关、霞园、梅山、东南4个社区()党支部违规发放参加支部大会补贴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严肃政治纪律,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政治规矩。二是各社区(村)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把近年来查处的党员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健全党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级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持有证照情况和出国(境)审批等台账,同时镇党委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因私出国(境)未报备审批的党员,批评教育8人,诫勉谈话1人,立案审查1人。四是全面清查违规发放参加支部大会补贴,对违规发放的全额清退,共退回党员会议补贴33400元。

  (18)针对党费补缴不足,镇直机关等大部分党组织的党员党费从2015年度补起,有的没有足额交纳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机关支部党员已足额补缴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的党费共计41890元。二是严格执行党费逐月缴纳制度,指导各党支部年初制定党费收缴台账,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是结合2018年度党建绩效考评开展党费收缴督查,将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确定为2019年重点检查对象,同时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费收缴全面检查。

  (19)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抽查6个党组织、9名党员档案资料及有关会议记录,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现象,7人会议记录不全或会议记录时间与档案材料不一致;7人思想汇报网上抄袭;6人未落实备案制度;2人预备期未满就研究转正事宜。1人未见党委预审盖章就接收为预备党员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12月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清查工作,倒查出发现14份存在问题的党员档案,已按有关规定要求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关处理。二是加强环节管控,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正确、材料完整。镇组工办、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材料审核把关,约谈存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委,镇纪委依据问题性质按相关规定处理。三是组织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项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

  (20)针对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不到位,未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下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2016年以来受到党政纪或组织处理的镇干部有21;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社区()干部有16人,其中社区()主干lO人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螺城镇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已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定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班子成员对挂钩联系社区(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 ,镇纪委根据检查情况对相关部门及社区(村)进行纪律强调、提醒谈话。

  (21)针对镇村财务管理混乱,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村集体 “三资”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三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村级产权交易“应进必进”要求执行。二是完成各社区(村)对年度村财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村集体“三资”监管等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结果,每年由镇记账中心、组工办、财政所和纪委联合对各社区(村)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农林局关于“三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对“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和公开检查结果。四是把紧社区(村)财务人员从业资格入口关,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暨法纪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三资”管理办法、《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等相关知识,帮助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2)针对下属企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的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散、监督乏力,大额欠款长期挂账,安置房设施屡屡被盗,往来账款不清,廉洁风险突出,截至20183月,镇属各单位账面应收、预付款项达5.39亿元,有应收安置房款1369.73万元、下属企业承包金807.73万元尚未收回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是制定《螺城镇镇属企业资金活动内控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新制度,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完成镇、村和镇属企业财务往来账目清理,建立应收应付明细账,逐一核对清理。截止2018年12月31日,螺城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承包款837.95万元,已收回4.91万元,其余正在加大催收力度。三是加强对镇属企业财务的监管,建立每年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2.纪委聚焦主业意识不强

  (2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纪委“探头”作用发挥不好,监督执纪运用不够到位,2014年以来共办理案件21件,均为上级转办件或违反计生及涉刑涉诉案件;2016年以来,北关社区8名“两委”,有4人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2名主干连续2年分别被批评教育,当年届中考核仍将班子定为“好”,2名主干也定为“优秀”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螺城镇委员会履行全面主体责任清单》,按照清单抓好贯彻执行。二是加强执纪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执纪审查的重点“三类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18年度谈话函询11人,其中批评教育10人,诫勉谈话1人;办理案件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其中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三是严格评优评先资格审查,在2018年度镇对社区(村)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严格评优评先资格审查,镇纪委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对东南、前型、霞张、霞园等4个社区进行绩效扣分降档,严防“带病表扬”。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购买购物卡、违规报销娱乐场所费用

  (24)针对20137月,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购买食品为名购买永辉超市购物卡4张计4000元;20136月至9月,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报销娱乐场所费用3单计9586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共清退款项13586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目前已对其中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二是召集镇属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镇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发票要求、接待规定、报销流程等,要求所有报销发票必须有审批人、经办人和财务人员签字。

  2.违规发放津补贴

  (25)针对2013年至2014年,螺城镇发放信访、维稳监控值班补贴14.27万元;20141月,11名镇干部违规领取东南社区班子述职述廉会议误工补贴计1100元;20149月,螺城镇政府违规制定房屋店面销售提成办法,8名镇干部违规领取下属企业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提成计8.13万元;村级普遍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党员会议补贴等现象,抽查6个社区()20136月以来共发放59.59万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查梳理违规发放的信访、维稳监控值班补贴共14.96万元,以镇政府名义制发退款通知书,逐人送达、通知到位;除2名被判刑人员(戴金电、周景阳)和1名病重退休干部(郑志辉)外已经全部退款到位,共14.26万元。二是镇机关干部违规领取东南社区1100元党员大会补贴已经全部退缴到位;三是已废止螺城镇政府违规制定房屋店面销售提成办法。截止目前,已有7名人员全额退款(已退款6.65万元),尚有14800元无法退款 (其中戴金电正在服刑无法取得联系)。四是组织对没有文件依据、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及时进行清退。目前涉及的社区(村)共退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59.59万元。

  3.违规购买土特产

  (26)20136月至20152月,螺城镇政府购买熊胆粉和蜂王浆等礼品8690元、高档茶叶5.96万元。20137月至20169月,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接待费中列支高档茶叶7.27万元、熊胆粉和酒5.l4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组织镇机关和各社区(村)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发放有关政策规定,在党员大会、机关例会等会议进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通报,进行警示教育,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烟酒、礼品等明令禁止,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财政所和公司财务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三是对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列支的高档茶叶、熊胆粉和酒造册登记,逐项分析原因,杜绝此类情况。镇纪委对相关经办人员进批评教育。

  4.公务接待不规范

  (27)审核把关不严

  针对20136月至201612月,螺城镇同城接待现象严重,对接待事由、人数等方面审核不严,发生餐费72.27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规范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二是结合我镇实际,修订完善《螺城镇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三公”经费报支。三是对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公务接待费上报数和实际开支进行核查,逐笔分析原因,对183笔同城接待涉及的10位现任党政领导进行集体批评教育。

  针对20136月至201612月,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不规范接待餐费33.42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公司《业务招待报批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接待行为。二是完成对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列支业务接待任务造册登记,查明原因。镇分管领导领导已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2018年5月起已对1000元以上的付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以转账形式支付,杜决现金决算。

  (28)在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

  针对20151月,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报销注明“镇政府接待政协、人大代表”事项的餐费1.37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告诫约谈,违纪违规情节由镇纪委视情况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经费、公务接待等具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规范镇政府公务接待活动,杜绝接待费用到下属公司列支现象。2016年以来未再出现此类情况。

  (29)针对村级“零接待”制度未落实,抽查6个社区()20136月以来霞东、东南、梅山等3个社区()产生接待餐费4.95万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3个涉及社区(村)逐笔查明情况,登记造册,同时举一反三,完成各社区(村)的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镇党委对东南、霞东、梅山的书记和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清退涉及违规接待的款项8559元。三是利用每周例会,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案例通报,要求各社区(村)引以为戒。

  (五)选人用人方面

  1.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

  (30)针对2013年以来,涉及6批次机关干部职务任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干部任免有关程序没有执行到位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螺城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建立股级干部管理台账。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上任职的股级干部的工作经历、履职表现、专业特长、适岗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为下阶段有计划进行交流轮岗做好前期准备。

  2.镇村班子年龄老化

  (31)针对镇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5.6岁,50岁以上8人、占42.1%;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50.85岁,50岁以上8人、占57.l%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拓宽源头渠道,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机关各层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将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二是重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根据镇村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需要,通过精准式、专题式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三是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大学生村官、镇村干部80后、90后三个层级,加快建立后备干部储备库,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一线锻炼、结对帮带等形式,重点加强中层岗位后备干部的培养。2018年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新一届14个社区(村)班子成员共92名,平均年龄43岁,其中男47名,女45名,女性占比48.9%。92名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本科学历9名,大专以上学历45人,占48.9 %,班子更加年轻化、知识化。

  3.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32)针对全镇有4名股级干部任职超过13年,财政所负责人、出纳等重要岗位任职超过15年,武装干事任职长达26年,干部缺乏多岗位锻炼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螺城镇股级以下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镇管干部岗位任职年限进行全面梳理,已对4名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股级干部进行调整。二是切实加强干部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真正把能力强、肯干事、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工作,落实痕迹化管理,强化过程监控。

  4.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

  (33)2名科级干部、1名普通干部兼任螺城镇3家下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2月24日,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3名兼职干部不再担任下属企业负责人并按有关程序更换法人代表。

  (六)廉政风险点方面

  1.大额现金“白条”支付现象严重

  (34)针对镇村及下属企业普遍存在“白条”现象,2013年以来,镇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大额现金“白条”支付食堂餐费154.45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定《螺城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餐费支出的票据审核,规范食堂公务接待申报程序,规范安排公务用餐。二是已完成2013年以来涉及款项进行造册登记,逐笔分析原因,针对相关问题建章立制。对10名经办的党政领导进行集体批评教育,对时任的党政办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5)针对梅山村、溪南村大额现金“白条”支付工程款等2271.54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每笔支出按照财务要求规范使用,凡在200元以上的开支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入账。二是2个社区(村)已完成自查报告并登记造册,经查发现2015年4月后无此类现象,已将相关材料移交纪委。三是制定下发《螺城镇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并抓好贯彻执行。四是组织各社区(村)主干以及财务人员学习财经法规、现金管理条例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

  (36)针对绿篮市场有限公司收入和世纪大道安置房收付款结算,均使用自购收付款票据,且没有办理领取缴销手续,不能真实反映收付款情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属企业已对近年来账户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公司经营性收入已杜绝使用自购收付款票据,并建立自购票据、会计、出纳、收费员之间的领取登记,核销制度。二是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票据领用核销流程,建立健全收款收据使用管理台账,并建立完整的收款收据领用核销登记簿,严禁使用自购收付款票据,加强过程监控,长期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

  (37)针对安置房房款收入及补偿款、过渡费(租金)支付均未经审核审批,涉及收入3.24亿元、支出1.33亿元,金额特别巨大,潜在风险极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资金支付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安置组人员办理安置手续后,经审核人员审核,交分管镇领导签字审批。

  2.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38)针对世纪大道安置房交房前,水电等设施多次被盗且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维修费用达310.67万元,且6年来18个修缮项目由同一人承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知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对造成房屋质量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杜绝被盗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对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对单项合同估价可以进行邀标的,严格按程序先经分管镇领导签字同意,再报经镇党委扩大会研定。三是已梳理所有的修缮项目,逐个查明原因。

  (39)针对抽查东南、霞东、溪南、梅山、王孙5个社区()2013年以来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77个,有41个未按规定招投标。梅山村肢解工程项目,涉及资金103.89万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廉洁风险,要求所有超过5万元的项目都必须按程序公开招投标,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二是对5个社区(村)涉及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正在逐一分析原因,涉及违规违纪行为情形移交镇纪委处理。三是镇纪委对社区(村)主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交叉巡察一组移交镇纪委信访举报件4件,已全部完成调查核实,已对4人次进行处理,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

  党纪处分1人:对前型社区工作人员陈立昆违反“两违”规定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2人:对前型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桂聪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霞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卜聪明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市委交叉巡察一组移交镇党委问题线索3件,其中2件由县纪委统筹安排给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办理;1件由镇纪委办理,已完成调查核实,查实问题3个,处理情况如下:已责令螺城绿蓝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清福退回多头领取的补贴148743元,清退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仍在上班的公司员工1名,立案审查1人。

  (三)反馈具体问题处置情况

  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反馈镇党委问题39个,已对49人次进行处理,其中党纪立案2人,政务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霞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卜聪明),批评教育41人次,通报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这一段时期全镇上下的努力,螺城镇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泉州市委和市委交叉巡察一组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按照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一组《关于对惠安县螺城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要求,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推动新常态,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后续整改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几项工作:

  (一)关于世纪大道两侧危房改造项目D区6#楼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目前,世纪大道两侧危房改造项目场地已经平整并设置围挡,正在抓紧与世纪大道两侧危房改造工程D区6#楼的原中标单位(泉州市丰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对接,分清责任,理顺法律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后立即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安置回迁。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新华书店片区还有89未完成安置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在县委、县政府新华书店片区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县直相关部门,督促华亿公司和闽南建筑公司施工队做好安置工程的扫尾工作,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展89户安置户安置回迁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关于未能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地方特色产业和培植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后劲乏力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将紧紧融入“五个惠安”建设大局,依托地处县城中心区域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以辖区内达利酒店、大润发、新华都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商贸、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同时,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城北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招商招工环境,加大对现有的鞋服、箱包、纸制品、木雕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投入,打造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带动效应的企业,将城北工业区打造成全镇经济发展的引擎。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下属企业承包金807.73万元尚未收回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已经完成下属企业应收承包金的明细账目,明确螺城镇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承包款837.9485万元。鉴于其中往来款项系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逐一理顺并加大催收力度,目前已收回新宝文具公司承包金4.9085万元。关于永锋纸箱厂所欠的46.65万承包金,我镇已经发出律师函,下一步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福惠针织厂拖欠786.39万元承包金,因承包者系澳门华侨且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正在与其沟通,下一步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我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螺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形成跨越发展、创新转型的强大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686;通讯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人民政府五楼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62100;电子邮箱:lcdzb2018@163.com。

【责任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