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育伟:靶向施治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3-26 19:34

  靶向施治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惠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林育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纠治“四风”虽取得重大成效,但仍面临反弹压力,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不化,甚至出现许多隐形变异的新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2018年初,惠安县被省纪委确定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联系点后,惠安县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整治,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治“四风”的重中之重,找准痛点,精准发力,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惠安县纪委监委将根据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建设重要任务”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压用劲,强力整治查处,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力争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上有新突破。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坚定“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案例教训,根据惠安县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督促各镇党委和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对推进不力、走过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乡镇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要从基层发现的问题中追根溯源,从政治上找差距,从利益根源上找症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头雁效应”。

  二是坚持多方会诊梳理,收集社情民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不易识别、较难定性,客观上给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必须深入一线调查走访,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关键“病灶”。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监察专责机关的优势,综合运用“驻点巡察+信访调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开辟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要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做起,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结合“四下基层”、进村入户和“四访”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要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专章分析,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照整改;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宣传、发改、扶贫、民政和政法等部门的互动,了解掌握各领域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牵牛要牵牛鼻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样。要坚持哪些问题迫切就先解决哪些问题,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以小切口牵引大变化,做到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如,去年以来,惠安县针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改进了绩效考评办法;针对干部精神状态问题,出台了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针对会议过多问题,出台了专项整治的意见。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机构改革、县委“项目攻坚2018”“招商突破年”等专项工作部署,查找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针对层层汇报、议而不决问题,改进项目决策管理机制,推动在6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建立“扁平化”决策机制,提高攻坚效率等。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要持续坚持,还要不断深化完善,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四是坚持查纠结合,从严执纪问责。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和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以问责促警醒。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以来,惠安县已通报落实责任不力典型问题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为官不为”突出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抓手,落实“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各部门建章立制,堵住制度漏洞。要注重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着力厘清“敢作为”与“乱作为”,“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的界限,探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柔性处理,既加强监督管理,又以鼓励促担当,形成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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