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为深入贯彻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将扫黑除恶斗争和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进一步开展督导督促,达到互通互报、互相督导、互相推进,深化推动泉州市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的,驻市工商局纪检组与监督单位市工商局党组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机制,联合下发《中共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中共泉州市纪委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机制的通知》。
会商机制包括信息通报机制、共同督导机制、线索报备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协同办案机制等五方面。文件规定,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和市工商局党组及时互相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精神。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参与市工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按照挂钩督导责任分工负责对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市工商局在报送职责范围内扫黑除恶线索的同时,报备一份给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协同推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强化对市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监督,对线索移送、线索报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职责范围内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