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委纪检组:“四定”完善驻在部门干部廉政档案
来源:驻市交通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11-28 16:39
  为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驻在部门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行为,驻市交通委纪检组采取“四定”举措完善驻在部门干部廉政档案:一是“定”内容,明确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婚姻情况、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及投资、经营企业、出国(境)、接受吃请、说情及收受礼品等情况。二是“定”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首批在驻在部门科级干部中建立完善廉政档案,下一步将建档范围逐步延伸拓展至驻在部门全体党员干部。三是“定”形式,采取纸质和电子档相结合方式收集整理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落实年度定期填报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四是“定”管理,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由纪检组专人专柜保管,纪检组不定期抽查核实干部廉政档案填报情况,对瞒报或不如实填报者,列为廉洁自律重点监控对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