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零距离”警示教育
来源:永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28 16:29

    

    图为刘某光、陈某招职务犯罪案庭审现场。

    11月23日上午,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刘某光、陈某招职务犯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永春县纪委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和镇经管站工作人员等5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课堂”,让在场人员“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违纪违法的恶果,进一步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