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化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一名经常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不当信息的纪检监察干部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今年以来,德化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防范纪委监委权力运行“灯下黑”,已处置多起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多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
德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强化监督,关键在于“盯住人”这一关键点,让“打铁”的人成为“铁打”的人,才能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以前接到问题线索,先是报告分管领导,由领导决定如何处置;现在问题线索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专题会议研究,才能决定如何处置,有效避免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制衡。”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蒋声耀说。
为确保执纪执法权力不任性、不妄为,德化县纪委监委探索施行“一案一授权”的“专案模式”,并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坚持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集体领导原则,建立审查调查专题会、案件审理专题会等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登记备案制度,切实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今年以来,德化县纪委监委全面收集全县股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内外廉政情况,建立、更新廉政档案,努力做到信息齐全、“画像”精准。“建立廉政档案能够掌握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情况,为任免、奖惩、评先选优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对干部的精准监督。”德化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林中杰介绍说。
“管住事”是德化县纪委监委探索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德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来,德化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每一项工作建立规范性制度、流程,明确权力边界,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让案件处理的结果更加透明公正。
“线索处置各环节均须经手人员签名、调查取证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执行暂扣和封存等措施,必须由在场人员签名”,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杨厚国说道,“和以前相比,现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签名,办案的同志也都清楚签字就要负责,所以,签字时更加谨慎,证据意识明显增强。”
据介绍,今年来,德化县纪委监委在分析评估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情况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表现的基础上,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列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纪律、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8类49种责任追究情形,切实规范权力的行使。同时,配套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在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等方面给予明确,为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