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安市纪委监委紧扣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用好用活“摸、找、报、寻、查、盯、挖”“七字诀”,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斗争整体协同推进。截止10月18日,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共33件39人,立案14件14人,其中查结“保护伞”2件2人,处理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曝光2起“保护伞”问题。
压实责任摸线索。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岩华任组长,先后召开9次市纪委常委会、10次违纪查办组专题会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等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在5月份、7月份开展两轮系统内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市直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涉黑涉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督导,掌握工作进展,传导压实责任。同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召开派驻纪检组会议,专门布置摸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目前,接受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
拓宽渠道找线索。一方面,运用“互联网+”,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布扫黑除恶电话举报,在全市424个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对近年来涉及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对反映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和反映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三类问题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为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第一手线索。
双向移送报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系,协调制定《南安市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办理工作规定》《南安市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办理工作规定》《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与政法机关召开案件会商会14场,市纪委移送政法机关问题线索7件,接受政法机关问题线索8件。
深入走访寻线索。结合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引导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坚持走出办公室,通过进村入户、监督检查、现场接访、随机问询等方式,收集摸排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点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对农村党员干部涉及相关领域、行业经营问题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注重发现是否存在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政治巡察查线索。坚持早部署、早落实,在今年3月的第四轮第一批市委巡察工作中,就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收集并移送处置。在市委开展的第四轮两批、第五轮两批的政治巡察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件。《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我市巡察组深入村(社区),向群众了解“村霸”问题线索的做法。
派驻监督盯线索。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利用熟悉部门行业的优势,发挥“探头”作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重点领域,督促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做到行业领域摸排全覆盖。
深挖彻查挖线索。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隐藏较深,群众不敢举报,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相对滞后的特点,市纪委监委组建深挖彻查专业队,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黑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跟踪摸排,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目前通过深挖彻查公安机关侦办的黑恶案件,立案13件13人,其中“保护伞”2件2人。